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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雙性戀女劈腿異性男,被「女友」發現後竟告男性侵?(2017.12.18)
雙性戀女劈腿異性男 被「女友」發現後竟告男性侵
已有「女友」的雙性戀楊女,劈腿異性男東窗事發後,竟誣告「男友」對她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雙性戀的23歲楊姓女子,原本有同性「女友」,後來愛上在網路上認識的異性郭男,並多次發生性關係,兩人戀情被同性伴侶知道後,竟控告遭郭男性侵。
楊女為了證實自己被郭男性侵,便利用偷拍的性愛影片威脅郭男與她發生性關係,但法官發現,楊女在影片中總是正面對著鏡頭,不像被強迫,不僅提告不成,反而吃上誣罪官司,被判1年徒刑,不得緩刑。
判決書指出,楊女為雙性戀,原本和另一名女子小艾(化名)交往,但她卻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了郭男,並發生多次性關係,也漸漸愛上對方,然而曖昧對話紀錄卻被小艾發現,於是改口說自己是被性侵、拍下性愛影片威脅發生性關係,因此提出告訴。
《ETtoday》報導,法官審理時發現楊女在片中都是正面入鏡,表情自然,甚至還打情罵俏,也在親熱過程中還變換姿勢,而且完事後也有跟男方繼續連絡,還住在對方的住處,毫無被性侵徵象,另指控的性侵時間點,根本就還沒認識郭男,因而沒告成,還因誣告被檢方提起公訴。
法官認定,楊女對感情不真誠,害怕劈腿一事曝光,便謊稱是被性侵,甚至還胡亂提告,導致檢警勞師動眾、徒耗偵查成本,且性侵對男性而言是極為不名譽的指控,因此判楊女1年徒刑,不得緩刑。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