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7 04:23:21→☆ 魅格格 ★←

【台灣地區】民法違憲遲不修,同婚伴侶「買保險」!?(2017.10.29)

民法違憲遲不修 同婚伴侶「買保險」

建立時間:2017/10/29
同志大遊行。資料照片

今年5月24日,大法官作成釋字748號解釋,《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已違憲,但政府一直未對婚姻平權修法訂定明確時間表,也激發昨天有超過12萬人參加同志大遊行。伴侶盟說,針對不知何時能結束的《民法》違憲空窗期,建議同志朋友為自己被國家延遲的婚姻預買「國家違憲險」,若自己與伴侶在法律未修正前真的發生萬一,可有向國家要求賠償的依據。

伴侶盟說,國家應立刻改正違憲狀態,若在延宕修法的過渡期間,同性伴侶萬一真的發生任何不幸事情,卻又因為民法沒修法、戶政機關拒絕結婚登記而同性配偶的身分不被承認,造成各種損害,如:精神損害、各種專屬於配偶的權利無法行使等,需要證明彼此真的有結婚的意願並且已經去申請登記結婚過了,只是因為國家行政與立法的怠惰,導致雙方的身分關係不受承認、無法行使配偶相關的權利與義務,以此提起國家賠償等訴訟進行權利救濟。
 
伴侶盟說,買這個「保險」先決條件是:同志伴侶需要先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並取得「拒絕結婚登記的公文書」當作「買保險」的證明。
 
伴侶盟說,配偶的權利很多,每個人遇到的狀況可能不盡相同,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但前提是證明是因為無法結婚而造成的損害,如有需要可以洽詢伴侶盟的LGBT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洪敏隆/台北報導)
 

版主的話》》》

阿娘威~不得不說這些偽同團體的"出頭"還真多...

先不管現下"違憲"的問題如何,個人就想問問:
現在這些出來急著說要"辦理婚姻"的這些人,
妳(你)們對家裡(族)的人公開出櫃了嗎?敢在外面公開承認自己的性向嗎?
自己真的有能力撐起所謂的婚姻生活家計嗎?
還是純粹只是想要依靠另一半養?又或者是想要對方的遺產?
真的有夠可笑的!
如果都不敢對自己的家人公開了,結婚又是如何?
結婚就不會離婚、不會外遇了嗎?
開口閉口就是說正式婚姻可以享有什麼樣的"權利",
怎麼不說說婚姻本身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義務?
真的是「捾籃仔假燒金」,無ㄔ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