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反同婚是因為聖經寫的嗎?不是。(2017.05.21)
要怎麼面對「反對同性婚姻的教徒」呢?
有人認為「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會認為教徒的主張很荒唐,但不論大家怎麼攻擊,教徒的反抗並沒有減少;這是因為支不支持同性婚,並不是屬於理則辯駁的題目。」 ─ 我不同意這種說法。
1. 「荒唐的主張也需要同理同情」是沒錯,但同理完了,它還是荒唐的;為了「同理」而在「道理」讓步,是鄉愿。
這種「只要你沒有消滅反對者,就代表你的論點有值得檢討的地方」是「反思盲」,為反思而反思。
比如說,就算證明「強姦是惡行」一萬次,性暴力犯罪也沒有因此變少;難道這代表著反對性暴力本身不是基於追求自由平等、不是理性的衍生物?
2. 聖經也充斥著男女不平等,和猶太人種優越的文字;那現代的教徒怎麼接受男女平權的?
天主教義也反對墮胎,但墮胎還不是合法化了,「避孕」更不用說。
事實上,現在的泛基督教信徒不接受同性戀,和聖經文字並沒有直接關係,主要還是上對下的傳教、教育結果。
教徒們往往無視一個事實:「他們早就悖離了兩千年前的教義,也離1700年前頒定的新約,和四百年前欽定版聖經的文字訓誨很遠、很遠了」。
每一代的教徒,都只是在信仰「上一代傳的 + 自己的」教義 ─ 誰知道耶穌如果還在世會怎麼想?誰又知道天父會怎麼想?
3. 女權運動因為已經一百多年了,就連女性參政的里程碑也已經四五十年了,經過了兩代的調整,現在天主教已經與之融合了 ─ 但也沒改聖經。
數一數,同性戀平權思想正式興起,從美國Milk算起也60年了,我不知道這樣夠不夠,但就算不夠,我想也快了。
再過個十年八年,同性婚姻還是會通過、再過個二三十年,就連教會都會支持同性婚姻。
(天主教可能會比較久...... 呃,我就說白話吧,要看這一任教宗活多久... 基督教在這點上彈性就大很多;天主教就比較僵化,就算教宗本人知道接受新觀念對傳教比較有利,但沒有人逼迫的話,要他改口曾說過的話,還是滿難的。)
所以,就像我一直在講的,反對同性婚姻的教徒只是在彼此傷害;再讓大家痛苦個二三十年,最後還是一樣。
4. 我並不討厭這任教宗,事實上他希望教會對同志友善,我知道這對天主教來說「已經是一大躍進」 (但他還是不支持同性婚姻)
我說實話,天主教「錯過了」因為這一次教宗換人的機會接受新思想,其代價就是其傳教及信眾人數,必然再度被同志平權的浪潮衝擊一次。
5. 包括教宗在內,許多人會採用一種模糊的主張,暗示「婚姻」是屬於「文化」,而非「平權」的議題。
但如果婚姻真的「只是文化,而非人權」 ─ 就像「婚禮」一樣,那這些教徒應該可以接受「在民法中,刪除婚姻有關條目,改採用登記權利對象、自由契約」。
辦不辦婚禮、是不是「結婚」都不影響法定權利,也不會造成「差別立法」或「歧視立法」而有違平等權;但事實上,他們不會接受 ─ 我也不支持這樣;法律裡本來就有一部份來自文化民俗,但這也就代表了,並非只要是文化民俗的,就無關人民權利的平等自由。
6. 每當同運議題談到女權的時候,教徒們總是會說「那不一樣」、「聖經沒有反對女性平權」;但,他們不知道,那是「這一代」的教徒才這麼解讀聖經。
當年歐美要開放讓女人投票的時候,也有人認為這麼一來民主就會崩壞、家庭社會會崩壞;但歷史證明,讓女性平等參政、讓黑人平等參政,只是更為加固美國平等民權的民主制度。
聖經明白寫了女人有原罪,要服從他的丈夫。過去,教會、教徒們也曾經因為聖經文字作為藉口,不能接受女權平等,後來也都接受了、並且修改了對聖經文字的解釋方法 (注意,並沒有去改寫聖經,曾經被引用作為「聖經教我們,女人要在家安份」的文字還在那裡,只是教會改變了解讀它的方式)、傳播新一代的教義給後人 ─ 所以現代的教徒才會覺得「聖經並不反對女性平權」。
所以我一開始就說了,聖經文字並不是直接的原因,那只是一種藉口;教會、教徒們本來就有能力調整他們「解釋經文」的方法、並將它傳給下一代。
那麼,是什麼讓教會、教徒們這麼不能接受同志呢?
僅在100多年前,英國還有反對女權的宣傳畫,有個「反對女性有投票權」的宣傳畫中描述著「女人要投票了,之後他們就會不煮飯、會喝酒打警察…」
另外,有份記錄美國女權運動的文章,內文寫道:
當時一份雜誌這樣寫道:「在公正的觀察家眼裡,這種權利顯然是一小撮女人的痴心妄想,這些女人已經男性化,我們可以用一個恰當的詞來描繪 ─ 不陰不陽。」而且任何一個善良的人都可以看出,這種權利要求不但錯誤而且背叛了大多數女人 ─ 真正的女人,就像背叛了丈夫和孩子一樣。
其實許多人反對同志結婚,就是希望保有「我們(異性戀) 才能結婚、才是『正常』、才是『真正的婚姻』的這種優越感」;他們的許多言論,說穿了就是「要是同志也能結婚,這樣『正常』和『不正常』就會被混淆…」 然後,後面接「那我的小孩要是也不正常了bla bla bla」。
你會看到,當年那些反對女性投票的人,也都是這麼說的,「不正常的女人」、「我不想讓我的孩子也變成這樣」 。
我完全可以「同理」這種想法,人會想要保持自己的優勢、不希望和自己過去討厭的人被分進同一類,這光是從學校裡,老師把你討厭的人分進你這一組時,就可以知道了。
但同理他們,不代表他們的主張真的有符合公義 ─ 他們只有符合「自己的私理」。而且很遺憾的,政府就是不該去維持這種優越感 ─ 因為這就叫歧視!
7. 最後補充回應一下,有網友提到「美國這次大選,顯示最近保守思想抬頭」,意指美國某些州的同婚立法可能會受阻或逆轉。
其實這並不會影響我上面的分析,只是痛苦會被延長而已。因為同志對自身平權的追求,並不是來自於教徒的退讓 ─ 是反過來的。
同志對自身平權的追求,是來自於個人主義,個人重視自己的特質和意願、追求平等待遇,而不願屈於群體的束縛。
包括其他人,對同志平權的認同、對教會約束的不認同,也都是來自於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 ─ 然後教會、教徒才會有所退讓。
而個人主義的擴張,是來自於社會競爭;人類的歷史到現在,越自由、個人主義越抬頭的社會,資源流動越妥適、競爭力越強,其文化就會被其他社會仿效。
知識的普及、教育的普及下,個人主義目前看來仍是只進不退;那即便美國有所謂「右派抬頭」,也不會讓社會上支持同志平權的態勢減弱。
只是本來立法有機會「超前」於文化、去縮短這一段痛苦;現在因為反對聲浪興起 (不是變多,而是變大聲),可能讓社會錯過了這個機會、讓立法落後於文化的變革,讓痛苦被延續。
除非,中國劇烈崛起。
因為美國一直是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的引領者,美國自己內部的右派抬頭也改變不了這點;而中國,則是群體主義的當家一哥,不論是傳統儒家思想,還是目前共產黨的專制領導。
如果中國急遽地興盛、而美國嚴重衰弱,這就會讓美國人、讓整個世界的人們重新思考起,個人主義和群體約束的最適平衡點。
當個人主義被壓迫,同志才有可能放棄對自身權利的追求,同志的友人也才會噤聲 ─ 法案的通過與否,是其果,而無法成為其因。
(圖片取自flickr;原文取自 黃柏翰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