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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狼師偷摸男高中生下體,25萬和解、緩刑2年!?(2017.01.19)
2017-01-19 14:43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
已婚、擁有碩士學位的楊姓英文男老師,去年7月邀請還在讀高中一年級的某男學生到高雄某國小充當英文教學志工,卻在下榻的「春天藝術HOTEL 」,趁男學生熟睡時偷摸被害少年下體,驚醒男學生報警提告,高雄地院一審審酌楊師已賠25萬元和解金,依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出版多本英文教學著作的楊姓英文男教師,已婚,去(105) 年7 月間邀請年僅16歲、讀高一的A男與A男15歲的高姓同學一起到高雄市某國小充當英文教學志工,A男及高姓少年7月10日搭乘高鐵至高雄市左營站與楊姓英文老師會合,當日下午5 時,楊師偕同A男、高姓少年入住「春天藝術HOTEL」201 號之4人房, A男與高姓同學睡同一張雙人床,楊姓英文老師則睡於另一張雙人床。
不料,翌日凌晨2時30分許,楊姓英文老師見A男已經熟睡,竟手伸入A男內褲撫摸被害人下體,猥褻得逞,A男因遭被告撫摸而驚醒,大聲斥責楊姓老師,高姓少年因聽聞A男斥責聲而醒來,楊師因形跡敗露而不斷向A男道歉。但A男不甘受辱報警處理,經檢方偵查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楊姓老師與A男以25萬元達成和解,法官審酌被告犯後深具悔意,應無再犯之虞,依成年人趁機猥褻少年罪判他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