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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贏官司】跨性別人士着男裝被炒,告體檢中心就業歧視。(2016.12.31)
【打贏官司】跨性別人士着男裝被炒 告體檢中心就業歧視
涉事的C君。(互聯網) |
貴州貴陽市「由女跨男」的跨性別人士C君,因不滿其任職的體檢中心,以他愛穿男裝為由把他辭退,入稟法院控告體檢中心就業歧視。法院昨日一審判處C君勝訴,涉事的體檢中心違法解除與C君的勞動關係,但就指事件不涉及歧視。
據悉,C君的心理性別是男性,生理性別是女性,是性少數群體中的跨性別。他稱,去年4月,他因「愛穿男裝,形像與公司要求不符」,工作一周後被貴陽慈銘體檢中心(下稱慈銘)辭退。從2016年3月開始,C君先向雲岩區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慈銘支付工資和經濟損失,並公開道歉。 C君堅持維權,是認為慈銘對他的辭退是出於對性少數群體的歧視,屬於單方面與他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違法。雲岩區勞動仲裁委兩次開庭審理此案,並於5月9日作出裁決,駁回C君的請求。C君隨後又向雲岩區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慈銘支付其7天工資以及經濟賠償2,000元(人民幣‧下同)。 今年6月17日,雲岩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庭審中,慈銘提交了C君的試用人員工作評估表和工會小組會議決議,以證明C君的工作評估情況不符合錄用標準。但C君生及其代理律師質疑,有關文件是在C君被辭退後才擬定的,因此申請對該文件進行司法鑑定,法庭因此決定中止審理。至本月14日,該案後恢復審理。法院昨日最後頒下判決書,判定慈銘毋支付C君工資483元及經濟賠償金1,500元。 雲岩區法院經審理認定,慈銘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與C君的勞動關係,應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向原告支付賠償金和相應經濟補償。但判決書同時指出,C君提供的錄音雖顯示,他與慈銘員工楊X的談話涉及對其跨性別身份的質疑,但楊X未出庭接受雙方質訊,且楊X作為被告單位普通員工,其言論不能代表單位意見,因此,對原告稱被告解除與其勞動關係是因慈銘對其跨性別身份歧視,不予認定。 澎湃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