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法案初審,各版併案送協商。(2016.12.27)
修民法或立專法 不一定
〔記者楊淳卉、鍾麗華/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攸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同性可以結婚,且與異性平等適用有關夫妻配偶、父母子女及親屬的法規規定,收養子女時法院也不得對其有歧視對待,意味同性婚姻合法化邁進一步。但全案後續將送朝野協商,預計下會期、明年四月才可能二、三讀;由於社會爭議甚大,法務部明年也將送「同性伴侶法」併案審理,到底在民法修法或另有專法,預計還將有另一波修法角力。
昨日審查婚姻平權法案有四版本,司委會將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版、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版、時代力量黨團版等三版本做整合;立委蔡易餘版則提案另設「同性婚姻」專章。四版本整合成二版本後,全送出委員會。
法務部 將提同性伴侶法
初審通過修訂條文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初審條文並增訂,異性或同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本法規或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異性或同性配偶平等適用本法規父母子女、親屬之規定,但民法一○六三條婚生推定規定以異性配偶為限。
昨日修法草案也保留同性婚姻權利以設立專章規範的可能性。法務部長邱太三昨則重申,法務部明年二月將提出「同性伴侶法」,可望一併於朝野協商討論。
推動婚姻平權多年的民進黨籍召委尤美女昨表示,民法修訂案能通過立院初審,是民主的展現,感謝朝野立委努力,但距離法案三讀至少還要半年,支持者應持續進行社會溝通。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則說,盼這段期間多了解不同意見,也能多溝通。
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擬將本案列入臨時會討論事項,但仍取決執政黨態度。
雖然多名藍委反對修民法,但昨未強力阻擋。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強調,「沒有下會期就三讀這回事」,若協商仍依原案推動,他不會簽署,也不排除讓公投有實現可能。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則說,朝野協商應多討論,盼不再看到撕裂與對立。
正反團體昨也分別動員群眾對修法表達聲援及抗議,甚至一度爆發反同人士闖入立院衝突場面;反同團體更赴總統府陳情。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預計將安排對修法有不同意見的團體代表與蔡總統見面,由於總統一月有出訪行程,較可能在一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