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地區】女女戀鬧分手,女生被逼脫光爬窗逃命。(2016.11.26)
女女戀鬧分手女生被逼脫光爬窗逃命
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02:24 PM來自/ 聯合晚報法律女碩士與19歲小女友鬧分手,被指在住家內對小女友恐嚇動粗,用剪刀剪破她的衣服,逼她脫光全裸,小女友從三樓爬窗逃命。
法律女碩士被控恐嚇及持械傷人
被告迪亞瓦蒂(Lydiawaty Binte Ab Rahman,32歲),被控五項控狀,指她在2014年2月10日晚上9時15分,在惹蘭諾娜巴叻(Jalan Novena Barat)一帶的住家單位,恐嚇以及持武器蓄意傷人。
被告雖然有法律系碩士學位,但沒有考獲執業律師的資格。女受害人當時19歲,剛從初級學院畢業。為保護受害人,法庭禁止媒體刊登受害人的姓名等資料。
本案於1月和8月進行前後12天的審訊,控方昨天提交結案陳詞。
主控官在總結陳詞中指出,被告在2012年5月通過網絡認識小她11歲的受害人,並在接下來的一年半,兩人感情逐漸變得親密。
被告醋意大,導致受害人在事發前一兩週,決定與被告分手。受害人供證時說,被告曾對她出親密舉動,例如親吻她。
案發當天,被告告訴受害人自己遭到侵犯,要受害人上門,兩人隨後在屋內發生爭執。
受害人指被告對她動粗,拉她的頭髮和手臂,拖她進入睡房,用剪刀剪破她的衣服,並喝令受害人脫光衣服。
受害人乖乖就範,全身赤裸,被告威脅她說:“你要就住在這裡,不然就裝在屍袋中離開”。
被告隨後掏出刀子指向受害人,後者用床褥把被告推出睡房,把她擋在門外,並匆忙穿上被剪開的上衣和底褲,爬出窗戶踩著管子往下爬,向二樓鄰居求救。
但因第一個鄰居沒有窗口鑰匙,受害人只好爬到隔壁單位,才成功躲進屋內,通知母親和姐姐。
受害人隨後在姐姐的勸說下,與母親三人向警方報案。
案件將在明年1月6日下判。
完整報導,請翻閱26.11.2016《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