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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愛、不分性別。(2016.11.18)

平等愛 不分性別

2016-11-18 03:03聯合報 鄧鴻源/大學教授(新北市)

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民法修正草案,引發反對者抗議。筆者不解,同志婚姻有這麼嚴重嗎?同志婚姻只是讓相愛的人不分性別,都可以有婚姻制度的保障,畢竟沒有婚姻,就沒有平等。異性婚姻是如此,同志婚姻也應是如此才對。

異性戀者說,同性戀不用婚姻也可以是平等的異性戀者,這就奇怪了,為什麼異性戀者可以有婚姻制度的保障,而同性戀者不能?難道只因為你愛的人是異性?誰說婚姻必須是一男一女?基督教徒聲稱是「聖靈懷胎」,信仰者不也是很多人?為何有些人卻拿宗教來干預世俗事務?

也有異性戀者說,同志婚姻會引起社會淫亂,試問,異性戀者就不會嗎?其實只要雙方是自願的,又不傷害他人,他人又何必置喙?同志婚姻法一旦通過,就可以讓彼此相愛的人有制度保障,如繼承、收養、就醫等等,都與一般人相同,可以解決長久以來有關同性戀的權益問題。

一些反對同性戀的人常是將一己主觀意識強加在他人身上,如同那些「望子成龍」或「望子成鳳」的家長一樣,不瞭解兒女的性向,硬是要求他(她)們照著自己的心願者走,如非所謂明星學校或熱門科系不念,以致往往造成兒女的不幸,這不是尊重的教育,而同志戀者可以教我們怎麼尊重別人。

至於為何會有同性戀,恐怕要問上帝吧?只要雙方都能幸福,應該都是上帝所祝福的吧?總之,神愛世人,應該不分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