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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有情人皆成眷屬,異同都幸福...(2016.11.07)
願有情人皆成眷屬,異同都幸福
時間:2016-11-07
10月29日從歐洲到美洲再到亞洲的臺灣,彩虹旗迎風飄揚,同志平權的呼聲隨著陽光迤灑開來。從隱諱的地底,到探出地面,接受雨水和陽光的洗禮,同志人權的爭取一如民主革命的歷程,打擊無時或停,挫折無處不在,在面對社會歧視、宗教質疑、與國家機器漠視等各種挑戰的同時,包容、體諒和愛,或許才能求同化異,看見雨後彩虹的美麗。
1969年6月28日的石牆騷亂(Stonewall riots)被認為是現代同志運動的濫殤。但直到1990年代後期,美國的佛蒙特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以及少數歐洲國家才為同性婚姻提供了民事結合(civil union)的另一種選擇。
進入21世紀後,同志平權覺醒在部份歐美國家開出了美麗的花朵;荷蘭和比利時允許同性婚姻;加拿大在2005年正式承認全國同性婚姻。2013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宣判捍衛婚姻法案第三章違憲,同時承認並允許全國同性婚姻。去年盧森堡首相格札維埃.貝特爾與同性伴侶舉行公開婚禮,讓彩虹滿載了祝福。貝特爾也成為繼前冰島總理約翰娜•西於爾扎多蒂爾和比利時首相埃利奧•迪呂波之後的歐洲第三個同性戀政府領導人。
近年臺灣經由教育、社會運動以及修法等多面向努力,被認為是亞洲少數對LGBT權益友善的國家之一。每年十月最後一個周末在臺北市舉辦的臺灣同志遊行,每每吸引數萬人參與,成為亞洲最大的LGBT活動之一。去年臺北市聯合婚禮更是開全國先例,首度開放同性伴侶參加。
根據2012年《臺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有55%受訪者贊成應立法保障同志合法結婚權,其中又以年輕族群對於婚姻平權的支持度最高。但目前在臺灣,同性伴侶仍未能享有與異性伴侶同等的法律權益,僅部份地方政府開放受理「同性伴侶」的戶政註記。
歧視,是同志人權心頭上的一把利刃,因為歧視,讓同理心失去了核心價值。為了導正社會上的歧視現象,立法院分別在2003年和2007年制定了《性別平等教育法》和《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教育和工作領域不得有性傾向的差別待遇。在2011年《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條文中,要求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2015年通過的「長期照顧服務法」中,亦將長期照護納入反性傾向歧視範疇。
許多對於同性伴侶的惡意詆毀、對於同性婚姻家庭的超現實想像,以及反對修法的各種假友善真歧視論述,都讓同志平權的理想受到壓抑。
同志平權的發展不見得都只是正面的。社會上反同甚至恐同的言論,透過主張性別平等與家庭價值的包裝,對同志平權大加撻伐,也讓追求真愛的理想充滿橫逆。在民主多元的臺灣,性別多元平等的路,跟民主一樣,從來都不會輕鬆。
在今年1029臺灣同志大遊行前,有近50位跨黨派國會議員簽署了民法修法提案,讓「婚姻」不再僅限「一男一女」,而是滿18歲的「雙方當事人」;與其說是對於「同志」專屬的開了一例,實際上更涵括了跨性別者和性別不明者。當然,推動婚姻平權的同時,法律還必須考慮到包括繼承、收養等等相關配套,這也是在許多縣市政府開放同志伴侶註記之後,即使已有一千多名同志伴侶註記,卻更深刻確知除非民法修法,不然無法得到生活與生命歷程中需要的保障。
阻礙別人的幸福並不會因此就保障自己的幸福。促進他人的幸福,才真的是值得開心的事。衷心希望有情人皆成眷屬,不論異或同,都能在臺灣得到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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