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同OPEN講〉多元性別教育望及早落實。(2016.08.29)
文/蔣明白
經過連續幾年的激烈爭辯,美國加州教育局終於在八月初投票通過,將LGBT(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社區歷史納入社會課程教材中。
在這項新的社會課程架構中,從國小二年級開始,將學習LGBT家庭的故事;四年級的內容則是從50年代的同志平權運動起,一直到2015年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化;至於十一年級的課程,主要是著重在同性戀權益及身分認定,特別是社會進步與爭議運動的論述。
相對的,反觀台灣「多元性別教育」的課綱遲遲無法落實,就不免要讓人感到極度的不解和憂慮了。
一位還在高中就讀的謝秉霖同學,就曾經多次投書媒體指出:「筆者關心性別教育已有4年,參與過多場由教育部所辦理的課綱公聽會,現場經常有特定宗教背景的家長,要求教育當局刪除課綱中『性傾向』、『性別認同』等任何有關多元性別的字眼;他們所持的理由是,不應在年紀過小時,教育孩子男生也可以愛男生、女生也可以愛女生,深怕自己的孩子透過『學習』而成為同志,此種對於性的恐懼,真的是合理的嗎?」
讓人不解的是,每個孩子都是在「異性戀環境」中誕生、成長的,因此,如果「性傾向」真的是可以經由學習而改變的,那麼,所有的孩童不是早就因為耳濡目染,而統統「變成」異性戀了,又怎麼會在長大後才察覺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呢?
而更讓人憂心的是,面對越來越多的偷拍、襲胸、性騷擾以及性侵、家暴等社會案件,異性戀族群不是更應該重視「多元性別教育」的重要性,進而學習對性/性別/性傾向的包容與尊重嗎?
(同性戀有哪些難言之隱?異性戀父母又該如何試著理解同志子女?透過gayproudly@hotmail.com此一平台,歡迎異性戀和同性戀,一同公開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