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1 00:21:48→☆ 魅格格 ★←

〈愛情軍師團〉彩虹下的婚禮。(2016.06.19)

2016-06-19

彩虹旗飄揚,彩虹下的同志戀人們衷心嚮往一個被祝福的婚禮,也許此時此地,合法的同性婚姻還只能是夢想,儘管這條路坎坷崎嶇,只要戀人們心連心緊握彼此的手 ,對他們/她們來說,有愛的地方就能成就一個家!

〈有你在的地方 就是家〉

文/小皮蛋

「有一種愛,叫做我愛你,因為你是你。」

為了讓我們能真正牽起手,你開始接觸藝術、開始聽你不曾聽的音樂、開始用我的視角看世界,最重要的是,你不停地傳遞正面能量給我,更不停地告訴我:「我們要為自己而活!」

這段日子以來,你從未對你給的承諾食言,你總能在我動作的前一刻,幫我排除掉在我面前的任何障礙;也總是能在我每一次的回頭,迎上我的目光,並給我一個溫柔的笑。這無限度的寵溺,總能讓嘴角弧度上揚次數多過於眉頭的緊縮,我讓你捧在手掌心上呵護著,即使知道我們的這條路不好走,就算不是披荊斬棘地前進,也無法免於被路途中的小石子劃傷,但再艱辛也敵不過我們倆想緊握彼此的心。

享受著在睡前枕著你的臂膀勾勒我們的家、我們的未來,只要我們一起大步往前走,一定可以抵擋外界異樣的眼光。不一樣又怎樣?你的肩頸畫出的弧度,正好與我的側臉相契合,讓我能貪婪地吸取你帶給我的安全感,安穩地依靠入睡。對我而言,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家。

我們跟其他情侶一樣,我們呼吸、我們相擁、我們接吻、我們生活、我們愛著彼此,即使我們都是女生。

〈妻妻伴侶已註記 貼近彼此的生命〉

文/陳怡茹

「寶貝,如果我們可以結婚,你希望我們的婚禮會是甚麼樣子?」

「好難想喔,但我不想要邀一些很不熟的親戚,可以幾個好朋友一人一菜帶酒開趴祝福就好嗎?」

「好啊!這樣就不用像我哥的婚禮花那麼多錢,禮金也不用在意多少。我都跟我的異性戀朋友說我不包紅包喔,因為我根本不知道甚麼時候才可以回收。」

「可我希望我爸媽到場耶!」

「……那也要你先出櫃,而他們也願意接受,才有可能啊!」

我想起那天,攝影師拍下你望著我單膝下跪向我求婚的那刻,在人來人往的臺北街頭上,我說「Yes, I do!」我要與你一起生活,無論快樂哀愁都想與你分享,我們擁抱彼此就如同連續劇常常會出現的畫面,只是主角有點不一樣——你說以前跟男生交往時,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跟情人求婚,但因為我們都是女孩子,跪下來求婚時也就沒這麼奇怪了。

每天與你起床後一同準備早餐,與你下班後一起擁著入眠,我們的「妻妻」生活看似平淡,卻是最貼近彼此生命的溫柔。

「我不想要一個穿西裝一個穿婚紗,我們可以都穿婚紗嗎?還是旗袍?」

「好啊,多換幾套!」

「婚禮上一定要有很多六色彩虹旗,或是小裝飾。」

「可以在海邊嗎?」

「那不要選在冬天,感覺會很冷。」

不同於已經登記的「配偶夫妻」,我們「註記」了卻沒想過要「補辦」婚禮,法律上我們依舊被視為「單身」,爸媽親戚依舊卡關。甚麼時候可以跟你一起接受眾人的祝福?在同性伴侶尚未有任何保障前,我們只能牽著彼此的手一直走下去,等待彩虹帶來雨過天青的平權,我們的愛才能在陽光下燦爛耀眼。

〈期待婚姻平權日 同性婚愛在陽光下〉

文/雙子葉

一名新娘邀請了我和男友參加她的婚宴,讓我感動萬分,對於同志而言,這是多麼珍貴的機會。看著她穿著華麗的婚紗,和另一半坐著南瓜馬車進入禮堂,畫面就像童話故事般,美得令人陶醉,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真替她感到開心。原來,真正的朋友只希望你幸福,不會在意你的性向,可以攜伴參加朋友的婚禮,已經讓我心滿意足,而我自己卻不敢奢望能擁有一場屬於自己的婚禮。

如果有一天,我也可以結婚,沒有盛宴、禮服都無妨,只求在身分證上能留下彼此的名字,此生便毫無遺憾。由於尚未出櫃,我們的戀情無法曝光,近三年相愛的甜蜜日子,只能和少數朋友分享。到了適婚年齡,長輩對感情狀態的關心,只能以工作繁忙等藉口推託,這輩子註定演戲,角色是單身工作狂。

請各位長輩不要擔心,我很幸福,兩個男人也可以共築一個家,即使不能傳宗接代,世界也不會因此毀滅,好嗎?我們與生俱來就是同志,相愛從來沒有影響他人,愛情的本質都是一樣的,只是想追求平等的權利而已。但歧視依然存在,明知道性向無法選擇,卻還是有人擔心同性婚姻合法化後會使價值觀偏差,讓人「成為」同性戀。如果法律真有那麼神奇,身為同性戀的我們,為何沒有因此「變成」異性戀呢?

如今,同性伴侶能一同參加婚禮,我相信婚姻平權的概念,已經落實在我們這一代中。目前全球已有超過二十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期許台灣能成為亞洲第一!

30個你必須要停止對自己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