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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他有男生的身體、女生的靈魂....(2016.05.20)


張以恩,台中市,二十五歲,髮廊助理

 
從小,我的心理認同就是女生。我偷擦媽媽的化妝品;喜歡玩芭比。爸媽罵我心理變態、人妖,男同學嘲笑我娘娘腔。某天升旗完,我被拖到司令台後方,扒光褲子,檢查小雞雞。霸凌始終像一根針插在心裡,讓我生不如死。我用美工刀割腕,見了血,才證明還活著。高中我留長髮,吃避孕藥增加女性荷爾蒙,一年多後,胸部脹大、下體萎縮,某次感冒去看病,醫生懷疑我有男性女乳症,我好尷尬,但很開心。
 
十八歲,我好想有人疼愛我,用「第三性」的名義上網援交,但不幸約到便衣,就被送去社福機構安置。爸爸來看我,沒半句責備,只問了聲:「想家嗎」?我當下淚崩。我被判保護管束一年,結束後回高中讀表演科,二十二歲才畢業。爸爸原以為,我去當兵會變成男子漢,結果我穿女裝去體檢,因「跨性別認同障礙」免役,讓他氣得要命。
 
我媽去年得癌症。某一晚我穿女裝去探病,她緊握我的手,那力道巴不得將我變回男生。今年六月媽媽去世了,家裡最親密的人只剩我和爸爸。有一次我坐在他機車後座,他問我:「為何想當女生?」我說:「當女生的我比較快樂」。他點點頭:「以後只要讓你快樂的事,怎樣都好。」那是我聽他說過,最溫柔的一句話。
 
目前,我在嬸嬸開的髮廊當助理,也有穩定男友,偶爾帶回家吃飯,我爸裝作若無其事,這恐怕是最大的讓步了吧。未來,我想勤練舞蹈參加比賽,以女生的身分活下去。我爸總寄望「養兒防老」,我卻讓他失望。他害怕我會丟下他,跟別的男人跑;更怕我去變性,將來早夭,我因此打消變性手術的念頭讓他放心。我告訴他,就算變成女生,我也沒什麼不一樣啊。我是他今生的兒子,也是女兒,不會跟別的男人跑走。

(原刊於《壹週刊》744期)(撰文:黃文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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