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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鬥​2年​、美最高院批准同性遺孀領取社福金。(2016.05.15)

美國華盛頓的最高法院外觀,圖片攝於2016年2月13日。(美聯社)
美國華盛頓的最高法院外觀,圖片攝於2016年2月13日。(美聯社)

台灣的同性婚姻法在立法院吵得沸沸揚揚,依然未果,但同性婚姻合法化已經是全球趨勢,日前一對美國同性伴侶合法結婚後,卻領不到應有的社會福利保障金,她們花了22個月才終於爭取到自己應享有的權利。

根據CNN財經頻道(CNN Money)報導,Kathy Phelan花了22個月才爭取到她配偶死後留下的一筆社會福利保障金。

Phelan和她的妻子Kaye在一起將近34年之後,2013年在華盛頓州合法結婚,但婚後不到1年,Kaye因為癌症不幸離世,依據法律規定,原本所得較高的配偶過世以後,社福保障將會給保險受益人一筆保障金,也就是生前身兼執業護士和大學教授的Kaye,將留下一筆每月約台幣70,462元(美金2,160元)的社會福利金給Phelan。

2013年美國最高法院已經同意所有合法結婚的配偶,都可以享有聯邦社會福利,但是如果配偶結婚和住的地方不在同一州,可能就會產生麻煩,像是Phelan和她的妻子2013年在華盛頓州合法結婚,可是她們住在亞利桑那州,由於該州在Kaye死後5個月,才承認同性婚姻,因此社會福利保障並未立刻承認Phelan是合法配偶或合法遺孀。

Phelan在尋求致力LGBT權益的非營利組織Lambda Legal協助之下,才終於在22個月後取得最後勝利,經過冗長的電話周旋和無止境的文件往返,Phelan終於爭取到一筆尚未入帳,身為同性遺孀應得的社會福利保障金。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