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一個健檢中心會不知道同性戀不是病嗎?」中國首宗跨性別就業歧視案獲受理。(2016.04.13)
C先生(左)與辯護律師。
中國貴州省雲岩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近來成為各界矚目的焦點,因為中國第一件關於跨性別者的就業歧視案,11日就在這裡開庭審理,預計月底之前仲裁結果就會出爐。穿著一身帥氣西裝出庭、化名「C先生」的本案原告,去年遭到雇主辭退,理由竟是「不健康的同性戀者,怎麼能在健檢中心服務?」
生理性別是女性、自我認同為男性的C先生說,我不認為我是同性戀,而且即便我承認我是,「這哪裡不健康了?」
對於同性戀者的就業歧視
早在2001年,同性戀及雙性戀已被移出《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的疾病名單。但是一位28歲的「女跨男」跨性別者,卻因為被指控為「同性戀」、「女扮男裝」等理由,遭到貴陽慈銘健康體檢中心辭退。他在今年3月7日尋求司法救濟、14日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的通知。
C先生說:「我們做這個就是為了推動反就業歧視法、錢對於我來說完全不重要。」致力於維護亞洲地區邊緣人群健康權益的亞洲促進會(Asia Catalyst)沈婷婷表示,這件案子是「中國跨性別者權利運動的里程碑,打破了跨性別人群的沈默」。
生理女性就應該打扮的像女人?
「C先生」表示,從上大學起,他一直認為自己是男性,並且覺得穿著男性服裝比較自在,「才是真正的我」。C先生在邁入職場後,經常被要求穿女裝,要打扮得很「女人」。C先生常因此被迫更換工作,但他也說,在直接的銷售過程中,從未遇到過任何偏見。
C先生說:「我知道我不是個男人,漸漸地我明白我很可能也不是個女人。問題是,我們生活在一個要求我們非男即女的世界裡。」
「第一眼就不對勁」
C先生去年4月在貴州省會貴陽的貴陽慈銘健康體檢中心應徵工作,接受人力資源部主任金玉萍面試時就是穿著男裝,並且獲得錄取。根據「C先生」表示,對方在面試時已經知道他的生理性別、對於申請表格上沒有填寫性別欄也沒有異議。金玉萍主任告訴他,在簽訂正式契約前,必須先到公司試用7天。
試用期結束後,這位金主任卻跟指導C先生的員工說:「第一眼就覺得不對勁,這樣的穿着打扮肯定是同性戀。」這位公司前輩還說:「金玉萍說,我們本來就是一個健康體檢機構,如果我們的員工都是不健康的,怎麼為客戶提供服務?差不多這個意思。」
C先生對《紐約時報》表示氣憤與驚訝,他說:「我不想被叫同性戀,如果說是同性戀的話,就等於承認我是女的。」「即便我承認我是同性戀,她居然說我是不健康的?」「它一個體檢中心居然不知道同性戀不是病了麼?」
C先生辯護律師:勝算很大
C先生的律師黃沙表示,雖然雙方尚未簽署正式的勞動契約,但在3月下旬的一次調解會上,公司承認曾僱傭他,C先生也一直保留着他與金玉萍的談話錄音,律師強調,對方開除C先生的理由,不屬於《勞動法》列出的解除勞動關係事由。
C先生的律師還說,對方並未舉出當事人不適任的證據,他們抱怨C先生沒有穿公司的制服,但制服明明只提供給已通過試用期的員工。C先生另一位辯護律師劉明輝則說,對方的態度還算誠懇,承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也願意支付工資,但雙方對實際工作天數還有爭議。
C先生要求對方補發他一周工資,並支付一個月的額外工資(約為2000元人民幣)。C先生還希望公司書面致歉,雖然勞動仲裁委員會沒有權力要求公司這樣做,但C先生強調,如果公司不道歉,他打算繼續告上法庭。不過對方不認為自己涉及歧視、而是C先生的打扮不符要求,更不願意公開道歉。
「為了那些不被看見的人站出來」
目前仍處於失業狀態的C先生說,光是今年就面試了五六份工作,「基本上我說了跨性別的事,後面就不會收到回覆了。」C先生目前靠父母和女朋友接濟,雖然求職不順,但他負責管理一個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支持團體「貴州黔程工作組」已經9年。
C先生說:「我知道作為全國首例,負面輿論一定很多,一定會有很多人不理解,但是我背後支持我的人太多了,他們為了幫我一年來一直在關注我的事,所以我不能讓大家失望,如果我放棄了,我倒下了,他們又如何去渴望或者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所以為了那些不被看見的人,我只能站出來承受壓力。」
北京中華女子學院教授孫曉梅曾在人大提議制定法律,反對歧視性別少數群體。她對《紐時》表示,C先生的案件可能會提升民眾對跨性別者面臨的困難的認識。「對這些人,他們的就業權、最起碼的生存權要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