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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最高法院審理同性戀除罪訴願。(2016.01.29)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德里29日專電)


印度同性戀社群等待將近兩年,最高法院決定在2月2日審理反對同性戀為犯罪的法條、提出要求同性戀除罪化的訴願案。

「今日郵報」(Mail Today)今天報導,這項訴願是由印度爭取同性戀權益非政府組織納茲基金會(Naz Foundation),和導演班納吉爾(Shyam Benegal)等知名人士一起在2014年2月23日向最高院提出,最高院終於排定日期審理。

印度是在英國殖民時代於1860年訂立第377條同性戀行為犯罪的法條,但在同性戀團體和非政府組織不斷對此法條提出反對和訴願下,德里高等法院2009年7月2日下令廢除第377條規定,把同性戀行為除罪化。

不過,最高法院又因接獲反對者的訴願進行審理,並於2013年12月11日裁定同性戀為犯罪行為,第377條再度恢復效力,違法者可處10年有期徒刑,引發印度同性戀社群的抗議與恐慌。

其中,最嚴重的影響是同性戀如果遭到強暴或性騷擾不敢報案,他們擔心報案後會因同性戀而遭到判刑;這導致同性戀遭強暴或性騷擾的狀況增加。

因此,印度同性戀社團希望,最高法院在2月2日審理訴願後,能做出保障同性戀權益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