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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台外交官同志伴侶,我(台灣)發家屬簽證。(2015.11.01)

2015-11-01 03:08:05 聯合報 記者林上祚/台北報導

第13屆台灣同志大遊行昨天登場,一位民眾在遊行隊伍行經信義路時,揮舞彩虹旗表示支持。
記者黃威彬/攝影

歐洲經貿辦事處與歐盟會員國駐台代表昨天首度聯袂參加台灣同志大遊行,參加遊行代表當中,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副代表狄衛斯就是同志,他表示,兩年半以前,中華民國外交部就同意駐台外交官員的同性伴侶以家屬名義取得來台外交簽證。

歐盟與會員國在台辦事處昨天參加台灣同志遊行的人數大約有五十人,除了歐盟經貿辦事處處長馬澤璉親自出席外,英國辦事處在代表胡克定領軍下,陣容最為龐大。另外,西班牙、比利時也由駐台代表出席。

狄衛斯昨天大方承認自己是同志,他表示,他年輕的時候曾經結婚並育有子女,但後來發覺個人性傾向後,與同性伴侶結婚,並以配偶身分隨同他到台灣任職。他很希望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志婚姻的國家。

荷蘭是丹麥之後,第二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他說,成為同志之後,剛開始曾擔心會影響職涯,後來事實證明,同志身分並不影響工作升遷。

狄衛斯表示,他的同性伴侶四年多前隨同他到台灣任職,起初並未獲得中華民國外交部的外交簽證禮遇;但兩年半前,外交部已正式給予外交人員同性伴侶外交簽證。

外交部表示,美國總統歐巴馬上台後,對於同志結婚持開放態度,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蕊任內,曾針對美國外交人員同志伴侶取得外交簽證偕同出使他國一事,照會台灣等國家,台灣目前也已開放他國駐台外交人員同志伴侶申請外交簽證來台。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表示,駐台外交人員同性伴侶視同家屬來台,該項業務係外交部禮賓處特權科負責,由於中華民國法令目前尚未承認同志伴侶權,基於依法行政原則,外交部並未對其他國家提出給予台灣外交人員同性伴侶外交簽證的禮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