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在我國不能合法結婚,這樣算公平嗎?
《蘋果》報導,台北市政府昨宣布,《民法》限制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但為捍衛婚姻平權、關心同志權益,將創地方政府首例,向大法官聲請釋憲,釐清《民法》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平等權是否牴觸,釋憲文下周函報內政部後,盼轉給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
同志情侶呂欣潔跟陳凌2年多前相戀,去年向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被拒,上月重返該所,成為北市開放同性伴侶註記身分首例。呂昨說:「實質意義上我們早在兩年多前結婚,無須他人認可,站出來是為求平等和合法身分;任何人都有渴望戀愛、享受被愛的權利,我們只想要白頭偕老。」兩人強調,她們就像平凡的愛侶,希望能白頭到老,也渴望養育小孩,雖知追求幸福還有很漫長的路程,但會堅定走下去,並爭取結婚權利,呼籲國家承認她們的婚姻。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