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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同OPEN講〉不明示出櫃,就暗示吧!(2015.06.22)


2015-06-22

文/蔣明白

好友Line來一則非常一針見血的訊息。

問:生兒子和生女兒的差別?

答:1.生兒子能高興兩天,出生那天,結婚那天,剩下天天不高興。2.生女兒有兩天不高興,出生那天,結婚那天,剩下天天都高興。3.生兒子等於生了個敵人,長大再帶回個仇人;生女兒等於生了個親人,長大再帶回個僕人。

異性戀父母在看到這樣的分析後,或許只會發出會心一笑,但身為同志的我卻極為敏感地想到:如果爸媽一旦知道,生的兒子或女兒竟然是個同性戀者,那他們是否會從此天天都不高興呢?

是的,大多數同志最擔心的,正是父母無法承受孩子是個同性戀的打擊,只是,就因為不忍心讓父母失望而遲遲不敢出櫃,是否就是一種明智的抉擇呢?

我的同志好友阿威自從就業後,就經常會帶男、女同事到家裡聚會,而一旦有還不錯的女生出現,威媽就會熱心地追問是不是他的女朋友?而這時阿威就會用略帶撒嬌的口吻告訴他媽:「我沒有要交女朋友啦!我要一輩子都只當媽的寶貝兒子!」

這種話說一次可以當做是撒嬌,說多了卻似乎就是一種暗示,於是幾年過去了,威媽也漸漸不再過問兒子交女朋友的事了,阿威更是得意地說道:「我想我媽一定已經開始懷疑我是gay了,只是她不願意求證罷了!這樣也好,就大家心照不宣地過清靜日子吧!」

期待越久,日後失落的打擊也就越大,因此,年輕同志即使不打算出櫃,但至少應該早早就讓父母「感覺」到:不必對孩子的婚姻抱過多的期待。甚至,暗示久了,彼此心照不宣也可以算是一種出櫃。

(同性戀有哪些難言之隱?異性戀父母又該如何試著理解同志子女?透過gayproudly@hotmail.com此一平台,歡迎異性戀和同性戀,一同公開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