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為何對同性婚姻猶豫不決(圖)?(2015.04.16)
東京同誌慶祝澀谷區在一定程度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自從荷蘭在2001年成為世界上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以來,同性婚姻合法化就迅速擴大開來。如果維基百科上的信息可靠,那麼目前全世界已有16個國家司法轄區承認同性婚姻,另外還要加上美國的36個州。
對同性婚姻接受度最高的地區是西歐和北歐國家,而拉丁美洲部分國家也緊隨其後。
但在東亞國家,卻是另一番景象。除了中國台灣地區的立法會正在考慮同性婚姻的立法問題外,至少到目前為止,同性婚姻在其國家和地區還沒有取得任何立法上的進展。實際上,即使對爭議性更小的同性民事結合概念的認可也毫無進展。在這個問題上,日本、韓國、中國大陸及港澳特別行政區、新加坡的做法驚人地一致。
在西方國家視為啟蒙和進步的試金石的這個問題上,為什麼東亞國家如此猶豫不決?這個問題值得探討。宗教信仰的差異並不是阻礙承認同性婚姻的絆腳石。東亞社會信奉佛教或尊崇儒家思想或兼具兩者,他們的信仰原則模糊不清,具有可塑性,而且很少甚至完全不會成為決策者的阻礙。
在某些國家例如日本,需要修訂憲法才能真正承認同性婚姻。但有志者事竟成,西方國家從來不畏懼修改憲法。(在歐洲,甚至是愛爾蘭這個著名的天主教國家,很久以前就接受了民事結合這個概念,並即將在下個月進行公投,決定是否通過修改憲法以在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
一種基於事實分析的猜測是,東亞地區政府關心的是如何保護和提高傳統兩性婚姻的地位。在兩個方面上,東亞的婚姻機制遠比世界上絕大多數發達國家都要堅固:
1. 幾乎所有的孩子都是婚生子女。
2. 離婚率幾乎是全球最低的,尤其是在孩子年幼時,這一概率非常低。
造成上述結果絕非偶然。這源自於政策的規範:種種原因限製女性非婚生育,而若在孩子年幼時離婚,父母會受到外界巨大的阻力。
此外,與西方國家不同,東亞的母親們在孩子年幼時呆在家中並不會感到尷尬。當然,在東亞不是所有的事業型女性會在生育第一個孩子後放棄工作。一般按照習俗,慈愛的祖母或其他關係親密的親屬會幫助照看孩子。這種現狀背後的一個關鍵目標,而且很可能是最關鍵的目標,就是經濟:在東亞社會裡,人們普遍希望其下一代能比上一代接受更好的教育,享受更加優質的物質生活。
毋庸置疑,東亞國家非常不願意為自己進行辯解,而據我所知,到目前為止從來沒有官方聲明來對這一話題進行說明。
一個合理的推論是,如果他們準備實話實說,那就意味著他們會認同都柏林評論員布魯斯·阿諾德(Bruce Arnold)的很多分析。阿諾德是愛爾蘭地區主要的反同性婚姻活動推動者。
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阿諾德熱情澎湃地寫道:
“能生養子女的婚姻機制牽涉到人類社會,並且它本身就構成社會的一部分。這意味著,婚姻對社會負有責任,是對其社會價值的一種信仰。如果婚姻被認為是僅僅關係到婚姻雙方的事——目前這個趨勢愈加明顯,那麼社會就會被削弱,因為婚姻關係是社會的基本構成單位,這意味著將加重整個社會的分裂。”
“將婚姻雙方的權利與其對社會的責任割裂開來的做法已經滋生數年。雖然離婚可以說是婚姻法中必須包括的內容,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小部分已婚人士應當對此加以利用。社會對婚姻的態度已經發生了變化,並且已經發展到異常浮躁且無知的程度。”
當然,對於站在阿諾德觀點對立面的人而言,同性婚姻還遠未到破壞兩性婚姻的程度。所有人能一致同意的是,在西方社會,兩性婚姻的衰落更為嚴重,並且早就錯過了恢復其社會傳統核心地位的時機。
(福布斯中文網| 文:Eamonn Fingleton | 譯:梅子心| 校:李其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