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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亞國會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圖)。(2015.03.04)

斯洛文尼亞國會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圖)

斯洛文尼亞同性戀驕傲活動(資料圖)

  淡藍網3月4日訊:當地時間3日晚,斯洛文尼亞國會以51比28的投票結果通過婚姻和收養權平等法案。如果總統帕霍爾(Borut Pahor)將法案簽署為法律,該國將成為中歐地區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斯洛文尼亞於2006年立法允許同性之間民事結合,但同性伴侶不能收養孩子。3日通過的新法案旨在修改家庭法,讓同性伴侶在結婚、收養兒童等方面享有完全平等的合法權利。

  平權支持者在法案被通過後紛紛慶祝,稱讚此舉是巨大進步。但據美聯社報導,一些保守團體和天主教會成員集會抗議,威脅要發動公投阻止法案生效。根據該國法律,實施公投需要徵集4萬個公民簽名。

  斯洛文尼亞國會左派議員瓦托維奇(Matej Vatovec)表示,國會的決定確保斯洛文尼亞成為“真正寬容和包容的社會”。他說:“ 今天斯洛文尼亞正式進入21世紀。”

  目前世界上有16個國家在全國范圍承認同性婚姻,分別是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島、阿根廷、丹麥、巴西、法國、烏拉圭、新西蘭、盧森堡。部分地區實現婚姻平等的國家有墨西哥、英國和美國。芬蘭將於2017年加入這些國家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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