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州同性伴侶破例合法結婚(圖)。(2015.02.20)
布萊恩(左)與古德弗蘭德在德州首府結婚
美國一家法院下達命令,允許患有卵巢癌的莎拉·古德弗蘭德(Sarah Goodfriend)和相伴30多年的同性伴侶蘇珊·布萊恩(Suzanne Bryant)在禁止同性婚姻的德克薩斯州合法結婚。
台灣“中央社”2月20日報導,據美聯社消息,古德弗倫德和布萊恩於當地時間19日在德州首府奧斯汀結婚,這是2005年德州選民以壓倒性票數通過同性婚禁令以來,首次合法的同性結合。目前還不確定德州是否承認此例婚姻。
去年德州地方法官在一起財產訴訟案中判決德州同性婚禁令違憲,兩天后這對伴侶引據裁決,要求允許她們申請結婚證書並舉辦婚禮。
德州首府奧斯汀傾向自由派,當地民主黨籍州法官沃伯格(David Wahlberg)支持這對伴侶,指示郡法院書記迪比奧沃爾(Dana Debeauvoir)立即停止執行“違憲的德州同性婚姻禁令”。
迪比奧沃爾(Dana Debeauvoir)表示,她已經為布萊恩和古德弗蘭德簽發結婚證書,但其他證書必須獲得法院命令。她說,“我們都在等待關於婚姻平等的最終決定……但這對伴侶中的一人健康不佳,她們可能無法等到最終決定。”
古德弗蘭德、布萊恩和她們的兩位女兒
德州總檢察長帕克斯頓(Ken Paxton)認為布萊恩和古德弗倫德的婚姻無效,因此向州最高法院上訴。州高院沒有作出裁決,但同意阻止其他同性伴侶申請結婚證書。
判決德州同性婚姻禁令違憲的法官已暫緩執行其裁決,因為德州政府正在上訴。預計今年晚些時候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會決定多個州的同性婚姻禁令是否違憲。
去年4月印第安納州法院也為一對女同性伴侶開了類似特例,因為其中一人即將因癌症去世,她希望死亡證明上有伴侶的名字。一家聯邦上訴法院去年9月推翻了印第安納州的同性婚姻禁令。
古德弗蘭德和布萊恩的結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