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駁回同性婚姻權利申訴(圖)。(2015.02.11)
去年10月羅馬市長為同性伴侶註冊婚姻引發爭論
意大利最高法院近日就同性婚姻作出指示。高院認為,由於歐盟及意大利憲法未存在將法律義務延伸至同性婚姻的法律,因此同性婚姻缺乏此類規定不應視為歧視。正是基於此原因,公佈同性婚姻,使其擁有權利和義務的做法屬違規。
“不視為歧視”
意大利最高法院第一民事庭駁回了一對同性婚姻配偶提出的缺乏相關婚姻法律是歧視同性婚姻的申訴請求。高院的裁決不僅基於2010年和2014年的憲法法庭決定,同時還援引歐盟人權憲法第12法規“不排除成員國將婚姻法延伸至同性婚姻,但同時不包含任何強制性措施”,以及第8條款“確定同性別人之間的愛的關係應得到保護,但非選擇婚姻方式”。
事實婚姻
意大利最高法院認為同性婚姻可以獲得與事實婚姻同等權益的保護形勢,但鑑於目前意大利相關法律不健全,呼籲立法者盡快依據意大利憲法第2條款的精神對其進行補全,讓同性婚姻得以承認。
羅馬地區的爭議
幾個月前在由羅馬市長主持的同性婚姻儀式引發前者與內政部長及當地省督官之間的衝突。去年10月18日,羅馬市長馬里諾在市政府主持了18對同性新人的婚姻,這個情況在當地引起轟動,並引發羅馬政府與中央政府的爭論。
羅馬市長認為“這是歐盟12年來的呼求”,獲得一部分意大利右翼政黨人士的支持。但幾天后,即10月31日,羅馬省督官在接到內政部下達的禁止承認國外同性婚姻關係的禁令後,要求羅馬市長取消同性婚姻登記。羅馬市長拒絕執行,連同一對同性配偶與消費者協會將有關部門告上法庭。然而行政法庭11月4日駁回同性配偶要求暫停內政部禁令的請求,理由是不存在緊急情況。
由於同性婚姻在意大利尚屬禁忌話題,內政部的禁令引起熱議,勢必將在國務委員會上得以討論。
(意大利生活網corriere.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