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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毓嘉:同志權益,豈止婚姻而已!(201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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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毓嘉:同志權益,豈止婚姻而已

photo credit:Camera Eye Photography(CC BY 2.0)

日前立法院首度實質審議婚姻平權法案,讓同性婚姻議題再度受到各界關注。台北市長柯文哲亦在一次訪問中對婚姻平權提出看法,表示「對於同性婚姻樂觀其成,干我何事。我不反對,同志要做就去做,」柯文哲市長並說明,「尊重與鼓勵是兩回事,我會尊重同性戀,但不代表我要去推廣。」

柯文哲一席話在同志社群當中掀起討論,有論者認為柯文哲轄下台北市同志移民實不在少數,「干我何事」措辭隱含「看不見同志」的態度,然另一方面,亦有人主張柯文哲身為台北市長,權責上與同志婚姻立法並不直接相關,因此「干我何事」僅是陳述事實,邏輯上並無瑕疵。後續再有論者指「干我何事」乃是異性戀本位的特權,能夠這麼說的男異性戀立場發言,此一說法會讓同志感到受傷、失望,也實為無可厚非。雙方立論多面開展,在此表過不提。

然而事實上,同志權益豈止婚姻而已,要說同志權益與福利全與地方首長無關,亦非正確的陳述。

地方首長可以為同志做的其實很多。

即使地方縣市不能逾越中央立法單獨承認同志婚姻,仍可在醫療、稅務等細節福利上推動改革,承認同志伴侶的權益,落實職場與校園的性別平權,不一而足。以加拿大為例,該國的「婚姻平權」走的正是「地方包圍中央」的路線,以各省政府為首的地方機關率先在實質上訂出了同志伴侶在醫療保險、退休金、社福照護、醫療決定權、乃至家暴保護等面向的處理方式,最終方在2005年完成全國層級的立法,順利完成婚姻的平權建制工作。

地方政府若有心要做,可以做的事情,其實非常多。

光就地方政府權責來看,除了上述面向,還可直接在人事規章上,將市府雇員的同性伴侶視為配偶給予婚喪假期,亦不失為可以推動的方向。

比較可惜的是,當柯文哲市長說對於同性戀「尊重但不推廣」的時候,某些同志耳中聽來,彷若「我不覺得台北市長可以為同志做什麼。」

但包括老年同志的照護、地方中小學的性別教育實踐、公共空間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致力減少校園中對非主流性別氣質的霸凌……等等,乃至台北近年來以對同志友善的城市氣氛,儼然已經成為亞太地區的同志旅遊勝地,坐擁龐大旅遊收益,實已不該讓同志權益的推廣與相關施政方針繼續缺席,而可以順水推舟張揚台北城市文化對性別多元的包容度,進一步塑造己身為亞洲同志首都,以「人權城市」為號召,拓寬台北的國際能見度。

一位在英國念書的女性友人說,在國外唸書時,日本同學得知她來自台灣,便主動跟她說他來過台北五次──因為他覺得這座城市「對同志非常友善」,有別於東京的壓抑、首爾的保守,台北對他來說是個很棒的渡假地點,「就像亞洲的舊金山。」

而在一堂剖析華語電影的課上,她更有兩位以蔡明亮電影為研究主題的葡萄牙同學語帶興奮地說,「台北是我們去過對同志最友善的城市之一,」而她這兩位同學都是異性戀。

對他們來說,台灣給他們留下的印象是台北市對同志文化兼容的那份開放──這樣的台北形象,顯然比砸大錢在任何國家做廣告推廣城市觀光更有說服力。

的確柯市長要做的事很多,要照顧的團體更多,市政多如牛毛,凡事有先後緩急。但他代表這座城市的大家長──這可是一座轄下擁有台灣最多同志移民的城市啊──倘若台北市長都不覺得「能有什麼他可以為同志做的」,只怕性別平權在台灣其他城市、在這個島國,仍是一場迢迢的夢。

確實任何一個異性戀都可以說「同志婚姻,干我何事」,然而一個市長,與其他人不同:地方首長擁有高於其他人的權力位置。

這也是所有政治人物無可規避的責任,而不光是柯文哲市長的事。

政治人物必須思考一個對其他異性戀男性「不是問題」的問題。同志不只是「議題」,而是「公民」。因為政治人物的權力位置,他們必須成為能夠思考同志問題的異性戀,他們被期待主動理解「人權」,主動理解同志,而不該僅是以職權上的邏輯直陳「干我何事」。舉例而言,若地方首長有心,公務行政機關首長本就被賦予權力決定行政機關成員准假的細則施行內容,程序上地方首長若要核准轄下員工的假期科目,只要簽核了,便意味著此一項目可以「合理執行」,首長就是地方自治的執行人,他的意志就定義了在其轄區內的「權益」如何能被法治化。

而這就是地方首長的權力所在。

柯文哲市長不反對同志,但他還可以做得更好。身為台北市長,他尚有很多可以被期待的:他可以「不推廣同性戀」,卻可以「推進同志權益」。台北市長的政治與民意影響力,更讓同志社群對他有更高的「進步人權」期待──事實上,柯文哲市長在候選期間因貶抑女性的失言風波遭各界抨擊,之後他能夠有意識地修正自己的態度,就此看來,柯文哲在性別意識上對於台北市同志權益立場的改變,仍有可正面期待的空間。

由於地方首長擁有權力,所以,公民本應可以要求、期待或者是遊說首長對許多「不是問題的問題」進行比一般人更多的思考。這是權力相生的義務,更是政治人物無可迴避的責任。

性別平權,從來不是只有婚姻一件事而已。

在專注於批判法務部對於婚姻平權的顢頇態度、乃至立法院法制委員會的牛步之餘,我們仍可以不斷對地方首長訴說,「其實,還有很多可以做的。」

期待台灣成為一個對任何性向的人,都更加友善、兼容的島嶼。

2015年,我如此期待著。

 

*原文出處: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40/article/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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