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2 21:39:07→☆ 魅格格 ★←

台北:帥哥KTV醉倒遭男子性侵痛醒。(2014.12.10)

備註:此照與新聞內文無關。

 

  上班族帥哥在北市知名KTV酒醉,卻慘遭男同志將他撿屍回家性侵。

  拿走皮夾再回頭猥褻

  20多歲的上班族“阿強”(化名),今年初在北市連鎖KTV喝醉,被客人鄭姓男同志撞見,竟在沙發區脫他褲子,並公然親吻、撫弄“小弟弟”20秒,被監視器全都錄,再撿屍載回住處性侵,阿強痛到醒過來。阿強怒告鄭男,鄭賠80萬元和解,乘機性交罪近日被輕判2年徒刑、緩刑4年確定,高等法院昨另判乘機猥褻罪6月徒刑,竊盜皮夾犯行判拘役59天。

  這起離奇的男男撿屍,發生在1月20日的北市東區連鎖KTV的沙發區,28歲鄭男和友人歡唱聚會,上午7時12分走出包廂到廁所,見阿強倒臥男廁門口地上,叫他無反應,竟撿走阿強皮夾。

  看他沒醒乾脆撿回家

  12分鐘後,鄭男再上廁所,阿強仍倒在原地,鄭找KTV職員合力將阿強扶到沙發區休息。職員離去,鄭男見阿強的俊俏模樣,見四下無人,脫下阿強長褲和內褲,猥褻其下體後,將其褲子穿回。

  大膽色狼被判刑半年

  上午7時45分許,鄭男和友人結帳後,鄭男回沙發區察看,見阿強仍酒醉不醒,向KTV員工佯稱要送他回家,叫來計程車載回新北市住處性侵。阿強因疼痛而驚醒,怒斥鄭男後離去,向新北市警局告鄭男乘機性交罪,向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告鄭乘機猥褻罪、竊盜罪,鄭都遭起訴。

  法院審理時,鄭男自責犯下大錯,當庭向阿強賠罪,請求法官能判他緩刑或可以易科罰金的罪,雙方最後以80萬元和解。日前,新北地院以乘機性交罪判鄭2年徒刑、緩刑4年,因鄭男未上​​訴而確定,高等法院昨針對台北地院審理乘機猥褻罪判他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仍可上訴,竊盜罪判拘役59天,可易科罰金確定。

(來源: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