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容得下同性戀嗎?(圖)(2014.11.19)
一對男子參加伊斯坦布爾同志遊行 (資料圖)
蘋果公司CEO 蒂姆·庫克 (Tim Cook) 公開出櫃,在全球引起廣泛迴響,褒貶不一。在土耳其,並非每家主流報紙都報導這一消息,而網絡新聞下是一面倒的負面留言。難道同性戀在土耳其仍是不能觸碰的話題嗎?
同志運動在每個國家都不容易,尤其是在伊斯蘭教國家。2002年,時任家庭與社會政策局長卡瓦夫(Selma Aliye Kavaf)聲稱“同性戀是疾病,需要被治療”,引來各方撻伐,當時的總理埃爾多安(Recep Tayyip Erdoğan)也表示卡瓦夫的言論不妥當。但卡瓦夫也指出部分土耳其人的想法,那就是“同性戀是疾病”。
古蘭經明確禁止“同性間的性行為”。部分穆斯林認為同性戀“可以選擇”,同性吸引是安拉的考驗,必須竭力抵抗誘惑。即使有人指出性傾向與生俱來、無法選擇,也會被他們忽視。
早在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會就把“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刪除,但這也表明此前同性戀一直被誤讀為“先天疾病”。有些人主張“病因”可能是來自環境荷爾蒙,甚至是家庭教育出問題。種種誤解,使土耳其同誌群體不僅無法享有基本權利,甚至面臨生命危險。
2008年,伊斯坦布爾大學生耶德斯(Ahmet Yıldız)因透露性傾向被父親開槍射殺,這是土耳其首例被證實因性傾向發生的“榮譽處決”。無奈的是,這並非最後一次。
為什麼土耳其家庭如此排斥同性戀家人呢?首先,社會對同性戀歧視很深,除了傳統父權社會的壓力,還有宗教上的束縛。社會也常將同性戀歸咎於家庭教育,再加上土耳其家族間關係緊密,家中如有同性戀者必成眾矢之的。社會、宗教、文化、家族等各方壓力導致悲劇發生。
另外,土耳其同誌群體如果在職場中透露同性戀傾向,可能會遭到開除。今年歐盟在土耳其入盟評估報告中提到,土耳其必須加快腳步,立法保障同志平等就業權。
土耳其法律規定成年男性有義務服兵役,病患、殘障人士和同性戀者例外,但同性戀者必須證明性傾向才能免役。然而,目前醫學界還沒有檢驗性向的標準,所謂的“同性戀證明”只是一堆打聽隱私的問題,對土耳其同志來說無疑是侵害人權。也因為同性戀的不可測性,土耳其軍中奉行“不問不說”政策,只要你不說,就可順利服完兵役。
土耳其對同性戀的偏見甚至影響到國際層面。2013年,一位移民荷蘭的土耳其婦女生下孩子卻無力扶養,便送到荷蘭的收容機構,獲女同性伴侶收養。孩子9歲時,生母提出抗議。當時的土耳其總理埃爾多安與荷蘭首相呂特(Mark Rutte)會面時,希望荷蘭政府把孩子交給穆斯林家庭收養,理由是“同性戀家庭收養違背道德和信仰”。
荷蘭於2001年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對同志權益的看法與土耳其大不相同。土耳其總理的發言不僅有乾涉他國內政的嫌疑,也不尊重他國文化,有失身份。
種種困難下,土耳其還容得下同志運動嗎?答案是可以的。土耳其同志運動可追朔至1993年,當時土耳其出現第一個LGBT組織Lambdaistanbul,開啟土耳其同運史。2003年,土耳其第一屆正式的同志遊行在伊斯坦布爾獨立大道舉行,這一年台灣剛好也舉辦首屆同志遊行。
雖然庫克出櫃沒有為土耳其社會帶來多少話題,但土耳其同志運動組織認為,土耳其對同性戀比其他中東國家友好得多,那些國家還需要靠時間努力。
同性戀從古至今都存在,與其討論“成因”、怎樣“預防”甚至如何“導正”,還不如真正地尊重每個人的不同取向。說穿了,同志只是愛上同性別的人,重點是“人”,不是“性別”。
(來源:關鍵評論網TheNewsLe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