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9 00:42:56→☆ 魅格格 ★←
馬來西亞上訴庭:跨性別穆斯林變裝無罪(圖)。(2014.11.08)
三名跨性別者與親友在上訴庭外交談(資料圖)
星洲日報11月7日報導,馬來西亞上訴庭7日作出標誌性判決,森美蘭州生理性別為“男性”、自我認同為“女性”的穆斯林跨性別者,打扮成女性並不是罪行。
1992年森州伊斯蘭刑事法規第66條款稱穆斯林男性穿著或打扮成女性為一項罪行,該條款被拿督希沙慕丁法官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一致宣判無效。
上訴庭三司裁決,上述第66條款違反聯邦憲法第5、8、9及10條文,因此不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