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百名校長反對“事實婚姻”。(2014.11.01)
星島日報10月31日報導:香港平機會的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期今日屆滿,九十五名中小學校長昨發表聯署聲明,反對條例檢討建議立法保障“ 事實婚姻 ”,包括異性同居及同性同居,認為做法不但認同同居,更變相繞過具爭議性的同性婚姻立法,扭曲家庭倫理觀念,令教育工作者難以教授學生要負責任戀愛、婚姻。
涉將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家庭崗位歧視及殘疾歧視合併的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期今日屆滿,其中以引入“事實婚姻”概念最為人關注。
九十五名主要為中小學校長昨發出聯署聲明,批評平機會的修例建議等同強逼社會認同及接受“同性同居及異性同居”關係,擔心校方日後教導學生“不要同居”或“不要同性同居”時,可能觸犯法例。有關聯署將以電郵形式交予平機會的諮詢網站。
衛理中學校長羅世光錶示,社會期望青少年不要濫交,從一而終,負責任地談戀愛和結婚,一旦立法引入“事實婚姻”,家庭倫理觀念亦將遭到扭曲,甚至與社會價值相違背,移風易俗,不利學童成長,“我們怎樣去教學生婚前不要胡亂有親密接觸?”
他又批評,性傾向歧視條例尚未立法,平機會此舉是“偷步”承認同性婚姻,“容許同性'事實婚姻',是'跳了兩步',繞過具有爭議性的議題,你(平機會)為何要偷偷摸摸,不正式蒐集意見?”
中華傳道會劉永生中學校長鄭德富亦批評“事實婚姻”,指婚姻具有約束力,中國人結婚亦希望有人見證,注重婚姻的莊嚴承諾,否則“合則來,不合則去”,製造單親家庭,對兒童也沒有好處。
歧視條例檢討今日完結,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建議條例“陷阱處處”,因為新移民及內地遊客將被視作另一族類,使社會更加撕裂,質疑如餐廳不僱用新移民,雇主可能違法。
另一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則批評,諮詢條例把家庭崗位、性別、年齡及殘疾人歧視條例,作“四合一”諮詢有欠妥善,因為四例處理的問題及處境都不一樣,擔心構成執法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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