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5 02:15:37→☆ 魅格格 ★←
台灣法務部門將提對應法案、推動同性婚姻入法。(2014.10.17)
中新網10月17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婚姻平權修法正反意見不一。推動同性婚姻入法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表示,“法務部”研議同性婚姻議題已久,但至今仍提不出對應法案,不論要修“民法”、另立特別法或直接修改現行法,她要求年底前應提出具體對案。“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在公聽會上點頭答應。
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舉行“同性婚姻及同志收養議題”公聽會,還出現“法務部”用語被批“失言”的插曲。
“法務部”書面意見指出,法律具有普遍性,若為了保障同性戀者婚姻權益,即無視于有男有女、有夫有妻是社會多數常態,這是以“少數霸淩多數”的立法思維。陳明堂也表示,同性伴侶權利要保障,但應從現行法做某種程度的修改或前進,若要直接婚姻合法化,現階段恐窒礙難行。
尤美女聞言,直批“法務部”失言。她說,“霸淩”的用語非常不妥,同性伴侶的婚姻權已長期被“剝奪”,應反思過去制度的不合理,怎會用霸淩形容?且少數要如何霸淩多數?
陳明堂說,法律有普遍性,若改變男女、夫妻等社會多數常態的話,“值得斟酌”。他舉例,去年七月才通過同性婚姻法案的“英格蘭韋爾斯婚姻法”,仍保留了“一男一女婚姻”未刪除,而是另加“同性婚姻”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