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4 07:14:50→☆ 魅格格 ★←

台灣:企業歧視艾滋病毒感染者被罰30萬。(2014.10.03)

  台灣“中央社”10月2日報導,一家企業因求職人員是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而拒絕錄用,被罰款新台幣30萬元(約合人民幣60438元)。

  台北法務局2日表示,台灣艾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近日向衛​​生部門投訴,稱某企業徵才時,因應徵者是HIV感染者而拒絕錄用。

  衛生部門認定該企業違反“HIV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對企業罰款30萬元。該企業不服並提訴,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予以駁回。

  法務局說,HIV感染者的人格與合法權益應獲得尊重和保障,不得在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等方面進行歧視,違反者可處30萬至150萬元罰款。法務局認為該企業已違反規定,衛生部門處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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