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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認養小孩:「別讓我們有實無名」。(2014.08.13)

周書綺(左)、王淑儀(右)帶著全家福照片到法院提告。吳珮如攝

 

同志伴侶周書綺、王淑儀今上午赴士林地院提告要求收養子女,成為台灣罕見同志伴侶透過法律途徑要求收養孩子的案例。2人相識、相戀到如今成家立業已經15年,2人為了要有「自己的小孩」,2010年8月周女遠赴加拿大做試管嬰兒,幸運的一次就懷孕,前年生下一對龍鳳胎,周女雖然是生母,但王女卻如同「家庭中的局外人」,因此提告要求收養周女的兒子嘰咕(小名)。
 
33歲的周女與35歲的王女從大學時代認識,2人不但伴侶也是工作夥伴,一同經營網拍服飾,周女回憶當時到加拿大取卵,不但要打賀爾蒙,加上天生的體質關係,取卵後必須休息一段時間,因此卵子歷經冷凍再解凍的過程,讓醫師直言成功率僅4成。
 
「本來已經有心理準備做第二次」王女原本心灰意冷,但沒多久周女肚皮終於有了好消息,不但成功懷孕,一懷就是一男一女的龍鳳胎,「真的沒想到這麼成功,非常開心」,馬上向親朋好友透露好消息。
 
龍鳳胎順利出生後,2人齊心撫養,周女是生母,但王女受限於法律沒辦法與周女登記結婚,也沒擁有2個孩子的親權,等同於這個家庭的局外人「有實無名」,因此今在律師陪同下,向法院提告,要求以《民法》1074條的繼親收養規定,類推適用讓王女申請認養小孩,且不改變周女與一對子女的關係,讓2人都享有親權。

(吳珮如/台北報導)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今陪同周書綺、王淑儀召開記者會。吳珮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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