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房產商為同志尋找無歧視的家(圖)。(2014.07.20)
塔瑪·羅伯遜(Chester Higgins Jr./紐約時報)
最近,房地產經紀人塔瑪·羅伯遜(Tama Robertson)正與曼哈頓下東區(Lower East Side of Manhattan)的一位房東打得火熱,這位房東想趁此機會,讓她幫忙去做有違法律的事。羅伯遜以前曾聽說,房東們會提出一些苛刻的要求,但這次卻讓她大吃一驚。
“盡量幫我找幾位好一點的租客吧,”她記得他說。明白了。
“要確保他們的財務狀況不混亂。”沒問題。
然後,她回憶道,他提出了這項終極要求:“別帶任何同性戀或黑人來見我。”
羅伯遜心裡一顫,不過也沒有那麼吃驚。
“我們總覺得,十年前就是十年前,其實並非如此,”羅伯遜說。儘管各州各市都制定了反歧視法,但赤裸裸的歧視行為,她補充說,“依然存在,且大行其道。”
現年59歲的Coldwell Banker Bellmarc房地產公司經紀人羅伯遜,反對一切形式的歧視行為,但作為一名女同性戀者,她對男同性戀、女同性戀和跨性別者這類尋屋者,有著很深的個人感觸。她在這家中介公司網站上的個人介紹中寫道:“她擅長接洽初次購房的買家、投資者與LGBTQ群體。”其中的縮寫指代“女同、男同、雙性戀、跨性別與性向疑惑者”。她有將近一半的客戶都是男、女同性戀者。
“也許,一位異性戀者會說,'現在這有什麼大不了的?你們都能結婚和買房了',”她說,“但我們還沒能讓聯邦政府承認,我們擁有這些權利。他們只是同意了停止法庭上的爭鬥。”
羅伯遜鎮定地應對了這位在下東區擁有幾棟大樓的房東。“我只是非常平靜地說,'你知道那是違法的,我不能牽涉進來,'”她說。他嚷嚷了起來,但羅伯遜彬彬有禮地結束了這次談話。“我可以非常直截了當。”她說。
去年推翻了婚姻保護法的那項最高法院決議,授予了女同和男同伴侶許多項住房方面的最新權利,其中包括了非同夫婦所享有的稅收優惠與豁免。但這並未消除一直擋在同性伴侶面前的那種特有的住房障礙。
根據聯邦法律,因人們的性取向而拒絕他們入住,依然屬於合法行為。聯邦法律並沒有禁止基於性取向的歧視。住房和城市發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剛剛出台規定,在享有聯邦資助金或保險金的住房範圍內,對男同和女同的歧視屬於違法行為,但在美國,大部分住宅都不是公費資助的。
美國的21個州外加哥倫比亞特區,都已製定反歧視法,以保護男同和女同租房者和房東,紐約也是其中之一。但一些聯邦研究資料顯示,即使這項法律已經明令禁止這類行為,性少數人群還是被例行公事地擋在了一些對於異性戀人士而言唾手可得的住房機會之外。
去年,住房和城市發展部的一項調查顯示,在那些頒布了反歧視法的行政州內,經紀人們更有可能消極應對那些稱自己想和一名“伴侶”搬來居住的男人或女人的詢問。這份報告稱,這些法規“潛在的可執行性不足”,或許可以解釋那樣的互動行為。
過去兩年中,紐約至少有兩起訴訟案件,是針對這樣一些房東的——他們企圖否認,已婚男同租客們有權將其配偶添加到那些租金管制公寓的租約中。而根據該州法律,這是一項所有已婚夫婦都享有的權利。凱倫·洛伊(Karen Loewy)是曾處理此類案件的組織浪達法律(Lambda Legal)的一名律師。她說,有關租住權的鬥爭,只是那些租住公寓的男女同性戀者所必須參與的許多戰鬥之一。“在紐約這樣一個對每人來說,找到經濟實惠的住處都是一項挑戰的市場中,”沒有什麼能阻止房東們的歧視行為,洛伊說,“不幸的是,即使在那些自認為相當進步的社區當中,針對LGBT形式更加微妙的歧視,也一直是氾濫成災的。”
羅伯遜說,她十多年前進入房地產行業,因為不想讓那些已經壓力重重的尋屋者們,還不得不去和一位對他們有偏見的經紀人那有意無意的惱人言行周旋。
祖籍印第安納州布盧明頓市(Bloomington, Ind.)的羅伯遜,就曾有一段作為非正式的房東、出租她的聯排別墅中多餘房間的經歷。但在大約20年前搬到紐約後——實際上是在她第一次參加同性戀驕傲大遊行之後——她才考慮要將房地產作為事業。當時,她還在公立學校教授建築與藝術課程。
在那次遊行當中,她發現了一家租房者保險公司的展位,在宣傳其面向同性戀客戶提供的服務。她取了一張名片,然後想到,人們的種種顧慮令男、女同性戀者在紐約市尋找公寓的努力更加艱難,而對於能夠預料到這一點的人,它可能是個市場。
“那是我們在一開始就必須建立起的一種關聯,以便互相幫助,”她說,“而長期以來,我們都不得不自己搞定這件事,因為我們絲毫享受不到公民權利。”
幾年前,羅伯遜和她的配偶打算在曼哈頓買一套公寓,她說,那些合作公寓樓的董事會不知何故,似乎忘記了安排與她們的面談。而在見面之後,他們又表露出一些不太恰當的顧慮。她說,一個董事會曾隱約提到,羅伯遜那位在哥倫比亞大學獲得終身教職的配偶,可能會失去她的工作。
那些經紀人也有些神經質,她說。“那些人打量我們和同我們打交道的方式,會讓你以為自己耳朵裡有龍蝦爬出來。”她說。
這對伴侶最終還是找到了一套公寓。
當她不斷聽聞那些經紀人抱怨,比如說,讓一對男同或女同伴侶通過一棟合作公寓樓董事會的審核,有多麼困難之後,她會很有禮貌地提醒那些經紀人,他們自己就是問題中的一部分。“是的,因為遇到了那樣的態度,找到一套公寓對我來說實在太難了,”她會插上一句,“我一直在挑戰這個問題。”
紐約市房地產委員會(The Real Estate Board of New York)要求,這座城市中所有房地產經紀人和銷售人員,都要參加幾堂關於公民住房權利的課程。“歧視問題確實存在,”該委員會的代理律師尼爾·B·加芬克(Neil B. Garfinkel)說,“我們管委會的成員都很重視這一問題。制定那些公平住房法的目的,就是讓所有人都有機會住進他們喜歡的地方,購買他們喜歡的房子。”
羅伯遜說,在她2002年以來就一直任職經紀人的那家房地產公司Coldwell Banker/Bellmarc裡,一些公開表露出與男同或女同人士相處不自在的經紀人,似乎都不會做得太久。“我的感覺是,他們各方面都不適應,”她說,“我認為Bellmarc就是一家在提倡公民權利方面極其誠懇的公司,那就是為什麼我一直待在那裡。”
當托德·安德森(Todd Anderson)與他的男友從肯塔基州搬到紐約時,他的經紀人,正是早在二十年前就踏遍這片土地的羅伯遜。
“塔瑪立刻就明白了有人從中西部地區搬走,並希望來到紐約的個中原因及困頓。”他說。
現年32歲的安德森,自從上高中後,就為自己是一名男同性戀者而感到煩惱。那時候,他剛開始和一名最終成為他配偶的大二男孩蒂莫西·道格拉斯(Timothy Douglas)約會。安德森與道格拉斯一起度過了高中、大學和研究生院的時光。一路上,他們學會了怎樣利用房地產來迴避那些厭惡他們的人。
這對伴侶在肯塔基州境內,從鮑靈格林市(Bowling Green)搬到了萊克辛頓市(Lexington),他們以為這座城市會對他們更友好一些。並不完全如此。“只要沿著人行道走一走,我們還是會遇上有人搖下車窗,沖我們大聲嚷嚷,”安德森說,“我們住在一棟高層建築的第19層,那樣我們可以盡量躲開這些事。”
但他不希望在紐約也不得不住進一棟高層建築裡。而羅伯遜並不需要他去解釋,他所期望的、與道格拉斯一起設想的那種新生活。
“我們倆從一種共同的感受交談起來,那就是,待在一個開放而團結的社區裡是最重要的事。”安德森說。
羅伯遜為這對伴侶在因伍德(Inwood)社區找到了一處地方;這是一套贊助人公寓(sponsor unit,無需管委會同意即可出售的公寓——譯註),讓他們繞開了一場與該合作公寓樓董事會的面談。
唯一的問題是,等這對伴侶必須騰出他們在肯塔基州那棟高樓裡的住宅時,這套新公寓還不能交房。所以,大約有一周的時間,羅伯遜讓他們住在了自己那間空置的臥室裡。他們開玩笑說,羅伯遜是一位“提供全方位服務的經紀人”。
這對伴侶搬來五年後,紐約州使同性婚姻合法化。兩人能合法結婚的第一天,就在一位身為同性戀者並自願在星期六工作的最高法院法官面前,對彼此說出了誓言。儀式過後,這對夫夫回到了他們那套位於一棟六層大廈中第一層的單間公寓裡。
(本文最初發表於2014年6月21日/ 作者:Natalie Kitroeff 翻譯:幽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