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6 02:10:55→☆ 魅格格 ★←
新加坡同性戀者爭取廢除男男性行為禁令(圖)。(2014.07.15)
林明釧和朱文良參加新加坡“ 粉紅點 ”集會(資料圖)
新加坡政府近年雖然放寬了反同性戀法規,但仍禁止成年男性間的性行為,引起同性戀者極力反對。當地一對男同性伴侶早前向法院上訴,要求當局取消76年曆史的相關法規,但被駁回。兩人近日上訴至最高法院,7月14日展開為期兩天的聆訊。
46歲的林明釧(Gary Lim)和38歲的朱文良(Kenneth Chee)是平面設計師,兩人相戀約17年,卻因377A條文的存在,猶如被貼上“罪犯”標籤,一直只得躲藏做人,於是決心反抗,為同性戀社群爭取權益。
他們指出,新加坡社會目前對同性戀仍持負面看法,還會對媒體審查有關同性戀的內容,如一些外國劇集的同性戀情節會被刪剪。
新加坡政府於1938年在《刑事法典》中加入第377條,即英國殖民政府遺留的反同性戀條文,禁止異性肛◇交。議會於2007年廢除了法規中絕大部分內容,卻保留了第377A條,任何男性無論在公共還是私人場所進行肛◇交和口◇交,均被視為違法,一旦定罪,最重可被判兩年有期徒刑。
據統計,1997至2006年,共有185人因觸犯377A條被定罪。香港政府1865年也曾立法禁止肛◇交,違反者可判終生監禁或不少於10年有期徒刑。1991年,立法局通過修定草案,規定年滿21歲的成年男子,只要雙方同意,在私人場所進行性行為屬於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