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美國同志婚姻合法化進展。(2014.07.04)
去年年底為洞見撰寫2013年度國際同志大事(上)(下)的時候,我跟女友簡短聊起對今年的預期,我們兩個有點一致的覺得,2014年大概不會像2013年那麼令人激勵了吧,因為剩下的州有許多都是比較保守的州,但是半年過去了,我們都很高興的承認自己錯了。 2013年從年頭的馬里蘭州開始到年底的新墨西哥州,總共有七個州讓同志婚姻合法化,2014年目前為止則有3 州達標,另外令人激勵的是,還有九州初嘗了勝利的果實、一州持續勝利中。今天就為大家簡單的整理一下。
2014年目前總共有三州完成同性婚姻合法化,按照生效時間是奧瑞岡州、賓州、以及去年通過、今年六月生效的伊利諾州。除了伊利諾州是由眾議院投票通過的法案以外,其他兩州都是由聯邦地方法院判定同性婚姻禁令無效,然後行政或司法機關宣布不再上訴,快速且一勞永逸的解決了問題,這大致上是一種比較簡單的方式,不再需要經由繁複冗長的司法上訴程序,同時也表示州內的民意大致上是比較支持的狀態。
去年自從聯邦最高法院在針對加州Prop 8法案是否合憲的訴訟案中,以加州政府已經放棄為此禁令辯護、反對同志婚姻團體沒有資格當上訴人為理由,維持聯邦巡迴法院的判決以後(相關歷程介紹請見本站之前的同志婚姻美不美? 以及從《審判八號提案》展開 ),不僅是加州的同志從此可以合法結婚以外,更重要的是,在所有討論各州同志婚姻禁令的合憲性的訴訟中,這是第一個在聯邦法庭層級走完全程、並且獲得有利的判決的案子(先前所有走司法途徑挑戰這個法律並成功的案子都是在各州內的最高法院解決的)。
因為有這個訴訟在聯邦司法中留下了有利的判例可以引用,今年上半年聯邦地方法院處理各州挑戰同志婚姻禁令的案子,果然陸續傳出了令人振奮的判決。包括來自奧克拉荷馬州、維吉尼亞州、德州、密西根州、阿肯薩州、愛達荷州、威斯康辛州、印第安納州的挑戰,都獲得了對同志有利的判決,不過這些判決都因為還在上訴中,而無法立刻讓該州可以開放同志婚姻。
除了這幾個獲得初步勝利的州以外,猶他州的挑戰已經推進到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也就是第二回合),並且在上訴法院也獲得勝利,目前已經要推進到聯邦最高法院,因為猶他州有個決定捍衛禁令到底的州政府,因此我們可能有機會可以目睹在加州的訴訟中以當事人適格問題打發上訴人,迴避做出實質解釋的聯邦最高法院,必須正面回應人民的控訴了,不管結果為何,相信都是歷史性的一刻。
除了直接挑戰禁止同志婚姻的州憲法以外,肯塔基州的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在處理拒絕承認他州合法締結的同志婚姻是否合憲的訴訟中,也宣告這個規定違憲,當然,這個判決目前也在上訴中。 當然,司法過程是很冗長的,所以這些挑戰在今年都未必會有最終的結果,但是看到美國的法院開始做出這些進步的判決,也不禁讓我們想要「反觀」一下,目前伴侶盟已經開始徵集想要挑戰台灣對於同志婚姻及同志伴侶權益相關的法律(想要與伴旅盟合作提出訴訟請往此去),但是台灣的法院和法官,何時要給我們一個進步的社會呢?
*原文出處:http://queerology.net/2014/07/2014-marriage-equality-statu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