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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教授稱禁止“同性戀矯正”是歧視(圖)。(2014.06.13)

美教授稱禁止“同性戀矯正”是歧視(圖)

馬修·斯塔弗(資料圖)

  淡藍網6月13日訊: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10日舉行“宗教自由”聽證會,一名大學教授發言稱禁止“同性戀矯正”的政策是一種歧視。

  美國《赫芬頓郵報》報導,自由大學法學教授馬修·斯塔弗(Mathew Staver)在聽證會上為“宗教自由”辯護,他認為加州和新澤西州立法禁止“同性戀矯正”是某種“宗教歧視”。紐約州也在考慮同樣的政策。

  斯塔弗是個引起不少爭議的人物,曾用“邪惡”、“希特勒”等言論抨擊美國第一夫人米歇爾,還因各州陸續解除同性婚姻禁令而要求彈劾總統奧巴馬。

  他在聽證會上說,“一個人對同性的渴望是可以減輕或消除的,他們可以堅守自己信仰的宗教關於性的認知,這是真理”,“一些同性戀活動人士試圖在全國立法,讓心理健康專業人員沉默下來。他們所做的無非是想消除聖經教導的有關人類性行為的觀點,這是近期對兒童和家庭的最大衝擊”。

  所有主要的醫學會都拒絕“同性戀矯正”,並強調此類“療法”不僅無效,而且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健康和福祉。這些醫學會包括:美國心理學協會、美國諮詢協會、美國兒科學會、美國醫學會、美國精神病學協會、美國精神分析協會、美國校園輔導員協會、世界衛生組織、全美社會工作者協會等。

  儘管如此,斯塔弗仍堅稱禁止“同性戀矯正”嚴重損害某些顧問的利益,剝奪他們的客戶獲取信息的權利。

  同性戀權益機構“人權運動”(HRC)法務主管薩拉·沃布洛(Sarah Warbelow)表示,斯塔弗對“同性戀矯正”的辯詞不但刻薄,而且違反科學。

  “他的演講表明,儘管平等權利正在美國各地向前推進,仍有很多人極力想把性少數群體壓制為二等公民,”沃布洛女士說,“斯塔弗先生的證詞不僅錯誤,而且通過歧視和毫無醫學根據的'治療',對性少數群體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成員杰羅德·納德勒(Jerrold Nadler)認為斯塔弗的言論模糊了宗教自由與歧視同性戀者之間的界限。他指出,某些行為被人們預設為保護宗教自由的盾,實際卻成為把宗教信仰強加於人的刀。(編譯:She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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