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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拉時報 - 驅逐出境——同志基督徒紋風自述。(2014.06.07)

 
 
驅逐出境——同志基督徒紋風自述

文:紋風

在基督徒歡度聖誕的節期,想不到2013年的耶誕節前,我竟在流浪,沒有歸屬的教會。

這一切來得突然。信主十多年,這是第一次擔憂無法去報佳音。這麼多年來,除了大病,未曾缺席主日,也盡可能參與禱告會,鮮少拒絕服事,在教會中一直都是乖乖牌、適切的同工人選。 

2010年,與離開教會許久的二姊一家五口,還有剛決志信主的三姊一家四口,經歷了一些奇妙的事,決定一同來此聚會。幾年間,常協同籌辦福音活動,後來成為小組長,參與詩班、敬拜、音控,主日聚會與周間聚會,一個禮拜總要去到教會三四次,加上活動前的見面,甚至和教會的弟兄姊妹們一周見個五六天。

1130前 [注],團契版面開始有同工放上護家盟混淆法案與同志汙名化的影片,教會中也開始出現這些言論,並在主日講臺與禱告會開始抨擊「使人敗壞的法案」。護家盟成功地使弟兄姊妹無法知道推出的三個法案是彼此獨立的,並且相信同志都是淫亂、在邪惡權勢之下的。連研經和討論都沒有,牧師師母就決定,以教會名義反對法案通過。然而當時他們不同意弟兄姊妹參與1130的遊行,而是要看重福音工作,不要因著參加遊行或者發表反對的言論而帶給身旁的同志壞印象,使我心中尚感到一絲安慰。
[注::指2013年11月30日臺灣“守護家庭聯盟”(簡稱“護家盟”)舉辦的“挺一男一女婚姻”大遊行,其官方宣稱旨在維護(傳統異性戀)家庭、反對同志運動。]

1130後,牧師師母希望團契FB版面不要有關於多元成家的言論,委請團契輔導夫婦在經我同意的情形下,刪去版上相關討論串。但這對夫婦卻未經同意而刪去文章。隔日牧師師母邀請我到他們家聊聊,代他們魯莽的行為向我道歉,也告訴我聖經對於同性戀的看法。對於他們所陳述的看法,我表明目前這仍是個有爭議的議題,根據牧師所引述的幾段經文一一回覆,提供其他觀點,似乎他都沒有任何研究。包括所多瑪蛾摩拉事件中,天使的性別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圍城者也不是同一性別,不該用同性戀之城誤解之,不接待客旅才是當時代上帝在意的。並提到幾個疑點: 
1.大部分直接認為同志是罪的教會,對於帶同志信主或是委身教會的成效一直都很糟,是否可能是神學論點造成牧養關顧成效不彰? 
2.我們是充滿神跡的教會,宣稱同性戀能得醫治已有數十年,為何沒有任何一個成功矯治的例子,就如同美國的走出埃及協會經過那麼多年的醫治與矯正,最後仍沒有成功的例子。 

牧師他們提醒我,如果同性戀是罪,但是我們卻不告訴身旁的人,那我們就有禍了。我則告訴牧師,因為我並不認為聖經100%認定同性戀是罪,這是我的誠實。我提醒牧師師母,如果同性戀可能不是罪,卻因為他們都不進一步查考其他觀點,誤解神的心意,錯誤傳講,就像過去根據聖經字句來支持奴隸、支持種族制度或者壓迫女性的牧者一樣,堅持這個路線導致許多同性戀無法得救,這就是他們的責任了。於是我轉述身旁曾有一對女同志前一陣子被趕出教會(編註:參見本刊前一篇拉拉基督徒的生命故事),牧師師母都覺得不可能有這種事,除非「他們做了什麼嚴重違反教會秩序的事」。

兩天後,我看到郭美江傳道的講道影片《同性戀是個網羅,不要會眾與他們有任何關連》,並轉給他們,我告訴他們:「這些控訴會讓很多同志很痛苦,難以進到教會,我非常清楚那樣的痛苦,因為我就是同志。」我告訴他們:「我有一位交往八年,但堅守婚前守貞丶不同居的伴侶,請他們再三考慮是否讓我繼續擔任同工。」 他們說:「沒有必要撤下服事,他們看重我在主裏的學習。」又說:「真的希望你瞭解,這裏永遠是你的家,不要你們受傷害。」

沒多久,牧師透過電話說「在上次和你談過之後,我去詢問了一些人關於這些事,也有提到你說沒有人性傾向改變這件事,好吧,不管有沒有人改變。就算沒有人改變,我想你必須知道這還是罪,這是聖經明明白白寫的。好吧,就跳過上帝改變性傾向的事,上帝沒有要改變人的性傾向……」末後,他請我跟一位全臺灣第一位自稱為後同志(編注:“後同志”指因為信仰等而不再認可同志身份)的弟兄談話。我很開心地將這段話轉貼到我的FB上,因為我相信談到這樣,同志不用被改變,應該已經已經算是被更友善地對待了,他們會比較樂於進到教會,認識上帝。再隔日,牧師要我刪除我自己版上的貼文,否認所說的。我僅僅答應回文補充說明,但不刪文章。且慎重地傳消息給師母,告訴他們:「傳道人應該是教導人像耶穌。但是聖經沒有說耶穌是異性戀,不該期待耶穌的跟隨者要成為異性戀,除非他們心中隱含一個聖經都沒寫明的『真理』-就是耶穌是異性戀」(事後這段話居然被牧師他們曲解為我說耶穌是同性戀,此文章至今還在我的FB上,教會弟兄姊妹都仍看得見) 

我心想,他們既然邀請我與後同志對談,應該是樂意開啟對談,所以我邀請他們與龔立人教授一談,他們一口拒絕。隔日師母在敬拜練習後,要我卸除所有服事,包括掃廁所。 

經歷這些衝擊,我用了兩天的時間調整心情,我的伴也幫助我調整好了,就預備喜樂地去教會敬拜神,想說繼續在這聚會,也是有機會讓弟兄姊妹看到,我們跟他們沒有兩樣,可以幫助一般教會人們認識同志,這也算是服事。雖然跟我的伴交往八年多,但總是難得可以一起聚會,也難得可以沒有任何服事,和他一起在台下敬拜神,真的很興奮!而且這期間知道我們身分的一些弟兄姊妹都是以禮相待,在弟兄姊妹面前不用隱瞞身分一起敬拜,心裏真的很開心。

主日禮拜後,兩個弟兄姊妹把我們從愛餐(編注:信眾一起分享自己帶來的食物的餐會)帶開,邀我們吃中餐,當天下午,我們見證了前一日從掙扎到眼目轉向上帝的心裏轉變,向他們見證上帝美好的帶領,並告訴他們我們樂意繼續一起聚會。而兩位則傳達牧者的想法:「要求我不要再來這教會聚會,並且不要再與所有人聯繫。」我心中仍舊充滿著滿滿的喜樂與平安,我決定順服。於是當天我順著牧師師母的要求,在FB上刪除了所有好友,只剩下在來教會前就認識的朋友,包括我以前的同事、後來帶來教會成為我的小組員。最後,我只留下一段話給他們,說:「上帝有給我一段話:『牧人被擊打,羊就分散』,這句話我還不懂上帝的意思是什麽,但或許之後就知道,可以讓你們中間有疑惑的人去判斷是非。」

之後幾天仍有些人堅持要重新加我好友,但都被牧長盯上,我們發現似乎有人監視著我們的FB動態,甚至有人哭訴只要與我重新加好友、按贊,都會接到牧師師母「關心」的電話,並對他們說我曾經答應過牧師不再聯繫他們,說我違背承諾……(實際上牧師師母根本沒再跟我說過話……連趕我走也透過旁人,我們的關係真的有這麼差嗎?我真的不懂。昔日親密同工,就算要我離開也該當面說清楚吧!?)為了保護其他想加我好友的弟兄姊妹,我決定改了FB的姓名,但沒想到,最後連我入會以前的同事丶自己的小組員,在幾周後也刪除我的好友資格,因為不想再被教會進行「恐怖統治」的手段,最後難忍壓力也決定不再與我聯絡……

若說這件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我還真的難以相信郭美江那種跟同志“斷開聯結”的仇恨,會出現在任何牧者的身上,畢竟那只是一段網路上的錄影。但我的牧師師母他們,卻在我們面前完成了真人版DEMO!並且持續像是白色恐怖般,控制著我身旁的弟兄姊妹。離開時,我兩個姊姊的家庭共八個人,都還不知道我被趕出了教會。

這段期間看到了網路上與現實生活中,基督徒或教會的「恐同行為」,我透過FB表達反對,還曾遭到了二姊的憤怒攻擊。很少去聚會的她用聖經的話指責同志,並袒護教會。又曾遭到三姊約談,甫確認我身分的她要求「反正我計畫到其他城市已經很久了,要我乾脆離開家避免讓爸媽知道我的身分」。這是她對於孝順的定義,卻要我作為陪葬品,把我偷偷趕離家!諷刺的是,在與她談話的前一日,當我與未信主的嫂嫂出櫃,嫂嫂說:「所以你一直說要去外縣市生活,是不是就是擔心讓爸媽知道你的身分,為的保護他們?」一個是殘忍地驅離,一個是體諒的理解。還好,哥哥是包容與接納的,告訴我不需要改變什麼,願意和嫂嫂一起看我借回來的影碟《為巴比祈禱》(編注:大陸譯為《天佑鮑比》),兩個信主的姊姊卻拒絕看影片,瞭解我的處境。而且時至今日,自從我被教會趕出後,她們居然從沒問我去了哪里。

從兩個家而來的驅逐命令,在同一天賜下。都來自兩個「代言人」,不是天父,取而代之的是牧師師母;也不是親生父親,取而代之的是自以為孝順懂事的姊姊-他們自認為知道真理與真正的心意!這天,我禁食禱告。

這段日子我觀察到有兩個事件在這幾年相繼發生:

1.美國走出埃及協會創辦人說明「沒有人透過他們的服事得到醫治矯正」,並解散。

2.承繼美國走出埃及矯正事工的臺灣走出埃及協會,其醫治矯正事工方興未艾,並號稱有許多見證:例如前同性戀者袁幼軒丶後同性戀者吳英俊。
其中我觀察到,所有見證者都說,他們仍有同性性傾向的困擾,只是他們把同性性傾向稱之為在受「醫治」、「恢復」、「矯正」之後的“試探”。
美國走出埃及,依循心理學家的定義:有同性性傾向的人就是同性戀,即便沒有再發生同性性行為。因而認為,沒有得醫治的例子。然而臺灣的走出埃及,卻認為只要認定同性性傾向為罪,即便一生都還在努力擺脫該傾向,仍視為被醫治的良好典範。他們唯一的路,是守獨身或勉強進入異性戀婚姻。

這當中的差異就在於,是否認為同性性傾向為罪,而不在於同性性傾向是否被改變。實際上對社會學丶心理學丶醫學界來說,臺灣走出埃及的定義是掩耳盜鈴丶反智丶脫離現實的。

另外就基督信仰的範疇,耶穌教導:「凡對婦女動了淫念的,就是犯姦淫」,走出埃及的見證人,只要有同性性傾向,等同於同性性行為,無法說明自己在神面前已經「脫離同性戀生活」。
另外,有些人在軍中因著環境,而有的暫時的同性性行為,還有曾受到性侵害而產生的性傾向混淆、性錯亂、性耽溺的情況,因著認識上帝後得著醫治與恢復,而進入婚姻的是確實有的。在目前醫學丶社會學的論述中,這部分的同性戀者也被包括在10%的同性戀統計當中,但所占比例甚少。我身旁有許多同性戀朋友,他們都是從相對健康的家庭長大的,有些還是牧家的孩子,從所謂被不完整家庭長大的卻非常少。相信您透過實際觀察,也能得到相當心得。這也就是為什麼同性戀研究了這麼多年,形成原因目前仍難有定論。因為學者無法找到形成的模型,以其參數重新製造出一個同性戀者。

因此,就耶穌對罪的標準,走出埃及宣稱其見證,是不合格的。

就普世對同性戀的定義,走出埃及所援引的所謂得醫治丶恢復的例子,也是沒有的,包括厲珍妮自己。

就牧養關顧來說,很多本質上就是同性戀的人,透過這系統得到了傷害,也使許多未信之民在還不認識耶穌之前,就得到定罪,在這二三十年間教會努力醫治、釋放的成果,成了這世代同性戀者的極大壓力,對教會與基督徒都避之惟恐不及。1130後,人們對於基督徒的態度更是不解,他們認為教會脫離現實、自欺欺人、誤解污蔑。又加上許多好此道(以定罪為愛人之手段)的基督徒所處的教派,多半都崇尚神跡、廣泛渲染邪靈的作為,實際上極少致力於社會公義、政治關懷,處境化神學的研究。如今原本郭美江言論一出,掩藏已久的恨惡轉為戲謔的網路影片。我認為上帝已經給基督徒很多的提醒。

這世代會有許多假先知的興起,誤導對同性戀者的定義與醫治實例,宣告所有同性戀者能從上帝得著醫治,成了一個強大的旋風,卻毫無見證。在那些教派也有許多乘著這旋風而行的錯謬神學觀與牧養觀。然而這些提醒仍是被人許多人的恐同情結給淹沒了……在這段被驅離教會過程中,有幾位弟兄姊妹曾與我緊密聯繫,看到我與牧長們對話的歷程,都不解牧長們的反應與決定。我的小組長甚至逃避,不願意親自來傳達牧長要我離開教會的想法。但是沒有人敢嚴正抗議。畢竟自己的家人與親人都在教會中,自己也沒必要與牧長為這事起衝突。最後只剩一兩位繼續關心我。

其實,被撤下服事這是第三次了。2005年,因為服事忙碌,想卸下一個支援其他教會的服事,受到該教會師母再三挽留,堅持要我答應留下來服事。但後來我提到我的同志身分,就被立即「放生」了,師母隨即告訴我同性戀是罪,並告訴我經文。後來,我兩次邀請師母另外找時間研讀關於這些段落的經文,卻被以忙碌為由拒絕了。2006年,常從新竹到臺北參與一個跨宗派的社青團契,我非常喜歡他們強調大使命的感覺。當時傳道會預備拓展小組,找定我為其中一位小組長人選,幾次訓練之後,我因為擔心在成為小組長之後才被發現同志身分,將會為輔導夫婦造成困擾,所以我選擇在成為小組長前告訴男輔導,男輔導就說:「難怪我看你都跟男生走得比較近。」(事實上該組織擔心發生情愫,根本嚴格禁止弟兄去關心姊妹。)我也請男輔導先不要告訴他太太,我打算自己告訴她。後來女輔導不知情,每次看到我都還是一如往常的讚美丶熱心關懷。男輔導則不再給任何讚美,並且讓我默默退出小組長的訓練,並不再有任何服事。後來,因為工作的變動,我漸漸離開了這團契。過了多年,只要男輔導碰到我,總是詢問我是否還有跟別人有同性戀關係……其實,他真的關心我在意什麼嗎?

大部分弟兄姊妹對同志議題的掙扎,都與自己能否得救無關,然而我的掙扎卻關乎永恆的生命。因為我極有可能一輩子都無法明確知道上帝對於同性戀的想法。有趣的是,許多人都自以為比我還關心自己是否得救,還愚蠢到想要用定罪的方法,或阻止同志結婚來表明他們的愛,來「救」同性戀。決定跟隨上帝,卻擔心自己不管怎麼努力都會下地獄,是一種折磨,這種情境你能理解嗎?不敢進入關係,就怕讓對方愛上自己,因為恐怕對方因為愛我也落入地獄……

我愛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但我不敢跟他們分享任何關於另一半的事,包括休假時與他的行程,在網路上分享我們在溪水旁的照片,不敢提到昨晚因為另一半生病我去照顧他一整夜。不敢談論與他共築的夢想與計畫。不敢告訴曾受到安慰與幫助的異性戀的小組員或夫婦,其實我對他們的愛與關懷,來自同性戀的我和伴侶在聖靈光照中共同的學習。在教會生活中,即便盡了「一切的義」,仍不如他們身為異性戀者一樣「聖潔」。同志跟隨神,比起一般人多了一個門檻就是成為異性戀——即便這是個幾近異端的陳述,卻仍是許多基督徒心中的潛規則。好比保羅時代,非要外邦人行割禮,其實都是把耶穌的血丶死丶十字架給廢棄了!

然而,在這一片愁雲慘霧中,我猶見主的十架,是污蔑的十架、控訴的十架也是本質的十架、榮耀的十架。對這一生的十架,我只能學著像耶穌一樣順服,不出聲不喧嚷,默默地淡出那自稱為家的信仰群體。容讓他們綁架我的朋友、綁架我的家人、綁架我的信仰、綁架我的上帝。這領受上帝恩典的信仰群體,已成了自認為無需反省且全然瞭解,彷佛全知的神,發佈一道道無上的命令丶無窮的控訴……

同志為著掩飾自己的身分,學著不誠實的話保護自己保護旁人,一句句都是傷痕。 
教會以自己較為聖潔,說出不成熟、不堪入耳的自我催眠與祈禱,一寸寸還劃得更深!
這些傷痛就像是釘痕,若有人想探探肋旁的傷,我也願意。然而好撒瑪利亞人,如今安在?

六天後,一日近午,我流浪到了古亭長老教會,在新朋友介紹中,一邊解釋自己的名字,一邊哽咽地說:「大家好,我是XX,原本在XX教會聚會,因多元成家法案的關係,被教會趕出來」

會眾一片安靜。

當前途茫茫失去生命的意義時,2000年我終於不再流浪,因為認識了耶穌 
然而最悲傷的事連風都可以刻劃
我是紋風——上帝的子民
我相信上帝也同時記得同志的信心與所受的傷害

(歡迎基督徒同志分享生命故事,投稿請發送到:queerlala2013@gmail.com)

【酷拉時報】QueerLala2013@gmail.com

驅逐出境——同志基督徒紋風自述

文:紋風

在基督徒歡度聖誕的節期,想不到2013年的耶誕節前,我竟在流浪,沒有歸屬的教會。

這一切來得突然。信主十多年,這是第一次擔憂無法去報佳音。這麼多年來,除了大病,未曾缺席主日,也盡可能參與禱告會,鮮少拒絕服事,在教會中一直都是乖乖牌、適切的同工人選。

2010年,與離開教會許久的二姊一家五口,還有剛決志信主的三姊一家四口,經歷了一些奇妙的事,決定一同來此聚會。幾年間,常協同籌辦福音活動,後來成為小組長,參與詩班、敬拜、音控,主日聚會與周間聚會,一個禮拜總要去到教會三四次,加上活動前的見面,甚至和教會的弟兄姊妹們一周見個五六天。

1130前 [注],團契版面開始有同工放上護家盟混淆法案與同志汙名化的影片,教會中也開始出現這些言論,並在主日講臺與禱告會開始抨擊「使人敗壞的法案」。護家盟成功地使弟兄姊妹無法知道推出的三個法案是彼此獨立的,並且相信同志都是淫亂、在邪惡權勢之下的。連研經和討論都沒有,牧師師母就決定,以教會名義反對法案通過。然而當時他們不同意弟兄姊妹參與1130的遊行,而是要看重福音工作,不要因著參加遊行或者發表反對的言論而帶給身旁的同志壞印象,使我心中尚感到一絲安慰。
[注::指2013年11月30日臺灣“守護家庭聯盟”(簡稱“護家盟”)舉辦的“挺一男一女婚姻”大遊行,其官方宣稱旨在維護(傳統異性戀)家庭、反對同志運動。]

1130後,牧師師母希望團契FB版面不要有關於多元成家的言論,委請團契輔導夫婦在經我同意的情形下,刪去版上相關討論串。但這對夫婦卻未經同意而刪去文章。隔日牧師師母邀請我到他們家聊聊,代他們魯莽的行為向我道歉,也告訴我聖經對於同性戀的看法。對於他們所陳述的看法,我表明目前這仍是個有爭議的議題,根據牧師所引述的幾段經文一一回覆,提供其他觀點,似乎他都沒有任何研究。包括所多瑪蛾摩拉事件中,天使的性別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圍城者也不是同一性別,不該用同性戀之城誤解之,不接待客旅才是當時代上帝在意的。並提到幾個疑點: 
1.大部分直接認為同志是罪的教會,對於帶同志信主或是委身教會的成效一直都很糟,是否可能是神學論點造成牧養關顧成效不彰? 
2.我們是充滿神跡的教會,宣稱同性戀能得醫治已有數十年,為何沒有任何一個成功矯治的例子,就如同美國的走出埃及協會經過那麼多年的醫治與矯正,最後仍沒有成功的例子。

牧師他們提醒我,如果同性戀是罪,但是我們卻不告訴身旁的人,那我們就有禍了。我則告訴牧師,因為我並不認為聖經100%認定同性戀是罪,這是我的誠實。我提醒牧師師母,如果同性戀可能不是罪,卻因為他們都不進一步查考其他觀點,誤解神的心意,錯誤傳講,就像過去根據聖經字句來支持奴隸、支持種族制度或者壓迫女性的牧者一樣,堅持這個路線導致許多同性戀無法得救,這就是他們的責任了。於是我轉述身旁曾有一對女同志前一陣子被趕出教會(編註:參見本刊前一篇拉拉基督徒的生命故事),牧師師母都覺得不可能有這種事,除非「他們做了什麼嚴重違反教會秩序的事」。

兩天後,我看到郭美江傳道的講道影片《同性戀是個網羅,不要會眾與他們有任何關連》,並轉給他們,我告訴他們:「這些控訴會讓很多同志很痛苦,難以進到教會,我非常清楚那樣的痛苦,因為我就是同志。」我告訴他們:「我有一位交往八年,但堅守婚前守貞丶不同居的伴侶,請他們再三考慮是否讓我繼續擔任同工。」 他們說:「沒有必要撤下服事,他們看重我在主裏的學習。」又說:「真的希望你瞭解,這裏永遠是你的家,不要你們受傷害。」

沒多久,牧師透過電話說「在上次和你談過之後,我去詢問了一些人關於這些事,也有提到你說沒有人性傾向改變這件事,好吧,不管有沒有人改變。就算沒有人改變,我想你必須知道這還是罪,這是聖經明明白白寫的。好吧,就跳過上帝改變性傾向的事,上帝沒有要改變人的性傾向……」末後,他請我跟一位全臺灣第一位自稱為後同志(編注:“後同志”指因為信仰等而不再認可同志身份)的弟兄談話。我很開心地將這段話轉貼到我的FB上,因為我相信談到這樣,同志不用被改變,應該已經已經算是被更友善地對待了,他們會比較樂於進到教會,認識上帝。再隔日,牧師要我刪除我自己版上的貼文,否認所說的。我僅僅答應回文補充說明,但不刪文章。且慎重地傳消息給師母,告訴他們:「傳道人應該是教導人像耶穌。但是聖經沒有說耶穌是異性戀,不該期待耶穌的跟隨者要成為異性戀,除非他們心中隱含一個聖經都沒寫明的『真理』-就是耶穌是異性戀」(事後這段話居然被牧師他們曲解為我說耶穌是同性戀,此文章至今還在我的FB上,教會弟兄姊妹都仍看得見)

我心想,他們既然邀請我與後同志對談,應該是樂意開啟對談,所以我邀請他們與龔立人教授一談,他們一口拒絕。隔日師母在敬拜練習後,要我卸除所有服事,包括掃廁所。

經歷這些衝擊,我用了兩天的時間調整心情,我的伴也幫助我調整好了,就預備喜樂地去教會敬拜神,想說繼續在這聚會,也是有機會讓弟兄姊妹看到,我們跟他們沒有兩樣,可以幫助一般教會人們認識同志,這也算是服事。雖然跟我的伴交往八年多,但總是難得可以一起聚會,也難得可以沒有任何服事,和他一起在台下敬拜神,真的很興奮!而且這期間知道我們身分的一些弟兄姊妹都是以禮相待,在弟兄姊妹面前不用隱瞞身分一起敬拜,心裏真的很開心。

主日禮拜後,兩個弟兄姊妹把我們從愛餐(編注:信眾一起分享自己帶來的食物的餐會)帶開,邀我們吃中餐,當天下午,我們見證了前一日從掙扎到眼目轉向上帝的心裏轉變,向他們見證上帝美好的帶領,並告訴他們我們樂意繼續一起聚會。而兩位則傳達牧者的想法:「要求我不要再來這教會聚會,並且不要再與所有人聯繫。」我心中仍舊充滿著滿滿的喜樂與平安,我決定順服。於是當天我順著牧師師母的要求,在FB上刪除了所有好友,只剩下在來教會前就認識的朋友,包括我以前的同事、後來帶來教會成為我的小組員。最後,我只留下一段話給他們,說:「上帝有給我一段話:『牧人被擊打,羊就分散』,這句話我還不懂上帝的意思是什麽,但或許之後就知道,可以讓你們中間有疑惑的人去判斷是非。」

之後幾天仍有些人堅持要重新加我好友,但都被牧長盯上,我們發現似乎有人監視著我們的FB動態,甚至有人哭訴只要與我重新加好友、按贊,都會接到牧師師母「關心」的電話,並對他們說我曾經答應過牧師不再聯繫他們,說我違背承諾……(實際上牧師師母根本沒再跟我說過話……連趕我走也透過旁人,我們的關係真的有這麼差嗎?我真的不懂。昔日親密同工,就算要我離開也該當面說清楚吧!?)為了保護其他想加我好友的弟兄姊妹,我決定改了FB的姓名,但沒想到,最後連我入會以前的同事丶自己的小組員,在幾周後也刪除我的好友資格,因為不想再被教會進行「恐怖統治」的手段,最後難忍壓力也決定不再與我聯絡……

若說這件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我還真的難以相信郭美江那種跟同志“斷開聯結”的仇恨,會出現在任何牧者的身上,畢竟那只是一段網路上的錄影。但我的牧師師母他們,卻在我們面前完成了真人版DEMO!並且持續像是白色恐怖般,控制著我身旁的弟兄姊妹。離開時,我兩個姊姊的家庭共八個人,都還不知道我被趕出了教會。

這段期間看到了網路上與現實生活中,基督徒或教會的「恐同行為」,我透過FB表達反對,還曾遭到了二姊的憤怒攻擊。很少去聚會的她用聖經的話指責同志,並袒護教會。又曾遭到三姊約談,甫確認我身分的她要求「反正我計畫到其他城市已經很久了,要我乾脆離開家避免讓爸媽知道我的身分」。這是她對於孝順的定義,卻要我作為陪葬品,把我偷偷趕離家!諷刺的是,在與她談話的前一日,當我與未信主的嫂嫂出櫃,嫂嫂說:「所以你一直說要去外縣市生活,是不是就是擔心讓爸媽知道你的身分,為的保護他們?」一個是殘忍地驅離,一個是體諒的理解。還好,哥哥是包容與接納的,告訴我不需要改變什麼,願意和嫂嫂一起看我借回來的影碟《為巴比祈禱》(編注:大陸譯為《天佑鮑比》),兩個信主的姊姊卻拒絕看影片,瞭解我的處境。而且時至今日,自從我被教會趕出後,她們居然從沒問我去了哪里。

從兩個家而來的驅逐命令,在同一天賜下。都來自兩個「代言人」,不是天父,取而代之的是牧師師母;也不是親生父親,取而代之的是自以為孝順懂事的姊姊-他們自認為知道真理與真正的心意!這天,我禁食禱告。

這段日子我觀察到有兩個事件在這幾年相繼發生:

1.美國走出埃及協會創辦人說明「沒有人透過他們的服事得到醫治矯正」,並解散。

2.承繼美國走出埃及矯正事工的臺灣走出埃及協會,其醫治矯正事工方興未艾,並號稱有許多見證:例如前同性戀者袁幼軒丶後同性戀者吳英俊。
其中我觀察到,所有見證者都說,他們仍有同性性傾向的困擾,只是他們把同性性傾向稱之為在受「醫治」、「恢復」、「矯正」之後的“試探”。
美國走出埃及,依循心理學家的定義:有同性性傾向的人就是同性戀,即便沒有再發生同性性行為。因而認為,沒有得醫治的例子。然而臺灣的走出埃及,卻認為只要認定同性性傾向為罪,即便一生都還在努力擺脫該傾向,仍視為被醫治的良好典範。他們唯一的路,是守獨身或勉強進入異性戀婚姻。

這當中的差異就在於,是否認為同性性傾向為罪,而不在於同性性傾向是否被改變。實際上對社會學丶心理學丶醫學界來說,臺灣走出埃及的定義是掩耳盜鈴丶反智丶脫離現實的。

另外就基督信仰的範疇,耶穌教導:「凡對婦女動了淫念的,就是犯姦淫」,走出埃及的見證人,只要有同性性傾向,等同於同性性行為,無法說明自己在神面前已經「脫離同性戀生活」。
另外,有些人在軍中因著環境,而有的暫時的同性性行為,還有曾受到性侵害而產生的性傾向混淆、性錯亂、性耽溺的情況,因著認識上帝後得著醫治與恢復,而進入婚姻的是確實有的。在目前醫學丶社會學的論述中,這部分的同性戀者也被包括在10%的同性戀統計當中,但所占比例甚少。我身旁有許多同性戀朋友,他們都是從相對健康的家庭長大的,有些還是牧家的孩子,從所謂被不完整家庭長大的卻非常少。相信您透過實際觀察,也能得到相當心得。這也就是為什麼同性戀研究了這麼多年,形成原因目前仍難有定論。因為學者無法找到形成的模型,以其參數重新製造出一個同性戀者。

因此,就耶穌對罪的標準,走出埃及宣稱其見證,是不合格的。

就普世對同性戀的定義,走出埃及所援引的所謂得醫治丶恢復的例子,也是沒有的,包括厲珍妮自己。

就牧養關顧來說,很多本質上就是同性戀的人,透過這系統得到了傷害,也使許多未信之民在還不認識耶穌之前,就得到定罪,在這二三十年間教會努力醫治、釋放的成果,成了這世代同性戀者的極大壓力,對教會與基督徒都避之惟恐不及。1130後,人們對於基督徒的態度更是不解,他們認為教會脫離現實、自欺欺人、誤解污蔑。又加上許多好此道(以定罪為愛人之手段)的基督徒所處的教派,多半都崇尚神跡、廣泛渲染邪靈的作為,實際上極少致力於社會公義、政治關懷,處境化神學的研究。如今原本郭美江言論一出,掩藏已久的恨惡轉為戲謔的網路影片。我認為上帝已經給基督徒很多的提醒。

這世代會有許多假先知的興起,誤導對同性戀者的定義與醫治實例,宣告所有同性戀者能從上帝得著醫治,成了一個強大的旋風,卻毫無見證。在那些教派也有許多乘著這旋風而行的錯謬神學觀與牧養觀。然而這些提醒仍是被人許多人的恐同情結給淹沒了……在這段被驅離教會過程中,有幾位弟兄姊妹曾與我緊密聯繫,看到我與牧長們對話的歷程,都不解牧長們的反應與決定。我的小組長甚至逃避,不願意親自來傳達牧長要我離開教會的想法。但是沒有人敢嚴正抗議。畢竟自己的家人與親人都在教會中,自己也沒必要與牧長為這事起衝突。最後只剩一兩位繼續關心我。

其實,被撤下服事這是第三次了。2005年,因為服事忙碌,想卸下一個支援其他教會的服事,受到該教會師母再三挽留,堅持要我答應留下來服事。但後來我提到我的同志身分,就被立即「放生」了,師母隨即告訴我同性戀是罪,並告訴我經文。後來,我兩次邀請師母另外找時間研讀關於這些段落的經文,卻被以忙碌為由拒絕了。2006年,常從新竹到臺北參與一個跨宗派的社青團契,我非常喜歡他們強調大使命的感覺。當時傳道會預備拓展小組,找定我為其中一位小組長人選,幾次訓練之後,我因為擔心在成為小組長之後才被發現同志身分,將會為輔導夫婦造成困擾,所以我選擇在成為小組長前告訴男輔導,男輔導就說:「難怪我看你都跟男生走得比較近。」(事實上該組織擔心發生情愫,根本嚴格禁止弟兄去關心姊妹。)我也請男輔導先不要告訴他太太,我打算自己告訴她。後來女輔導不知情,每次看到我都還是一如往常的讚美丶熱心關懷。男輔導則不再給任何讚美,並且讓我默默退出小組長的訓練,並不再有任何服事。後來,因為工作的變動,我漸漸離開了這團契。過了多年,只要男輔導碰到我,總是詢問我是否還有跟別人有同性戀關係……其實,他真的關心我在意什麼嗎?

大部分弟兄姊妹對同志議題的掙扎,都與自己能否得救無關,然而我的掙扎卻關乎永恆的生命。因為我極有可能一輩子都無法明確知道上帝對於同性戀的想法。有趣的是,許多人都自以為比我還關心自己是否得救,還愚蠢到想要用定罪的方法,或阻止同志結婚來表明他們的愛,來「救」同性戀。決定跟隨上帝,卻擔心自己不管怎麼努力都會下地獄,是一種折磨,這種情境你能理解嗎?不敢進入關係,就怕讓對方愛上自己,因為恐怕對方因為愛我也落入地獄……

我愛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但我不敢跟他們分享任何關於另一半的事,包括休假時與他的行程,在網路上分享我們在溪水旁的照片,不敢提到昨晚因為另一半生病我去照顧他一整夜。不敢談論與他共築的夢想與計畫。不敢告訴曾受到安慰與幫助的異性戀的小組員或夫婦,其實我對他們的愛與關懷,來自同性戀的我和伴侶在聖靈光照中共同的學習。在教會生活中,即便盡了「一切的義」,仍不如他們身為異性戀者一樣「聖潔」。同志跟隨神,比起一般人多了一個門檻就是成為異性戀——即便這是個幾近異端的陳述,卻仍是許多基督徒心中的潛規則。好比保羅時代,非要外邦人行割禮,其實都是把耶穌的血丶死丶十字架給廢棄了!

然而,在這一片愁雲慘霧中,我猶見主的十架,是污蔑的十架、控訴的十架也是本質的十架、榮耀的十架。對這一生的十架,我只能學著像耶穌一樣順服,不出聲不喧嚷,默默地淡出那自稱為家的信仰群體。容讓他們綁架我的朋友、綁架我的家人、綁架我的信仰、綁架我的上帝。這領受上帝恩典的信仰群體,已成了自認為無需反省且全然瞭解,彷佛全知的神,發佈一道道無上的命令丶無窮的控訴……

同志為著掩飾自己的身分,學著不誠實的話保護自己保護旁人,一句句都是傷痕。 
教會以自己較為聖潔,說出不成熟、不堪入耳的自我催眠與祈禱,一寸寸還劃得更深!
這些傷痛就像是釘痕,若有人想探探肋旁的傷,我也願意。然而好撒瑪利亞人,如今安在?

六天後,一日近午,我流浪到了古亭長老教會,在新朋友介紹中,一邊解釋自己的名字,一邊哽咽地說:「大家好,我是XX,原本在XX教會聚會,因多元成家法案的關係,被教會趕出來」

會眾一片安靜。

當前途茫茫失去生命的意義時,2000年我終於不再流浪,因為認識了耶穌 
然而最悲傷的事連風都可以刻劃
我是紋風——上帝的子民
我相信上帝也同時記得同志的信心與所受的傷害

(歡迎基督徒同志分享生命故事,投稿請發送到:queerlala20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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