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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rology - 從連勝文說起之你表態了嗎?(2014.05.16)

Published on May 16, 2014, by  in 社會.

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被問及他對婚姻平權的看法,而如同大多被問到這個問題的政治人物一樣,他給了一個看起來友善,但其實甚麼都沒講的答案:「反對歧視,同性戀婚姻可以討論。」然後,連勝文拿出了近年來幾乎所有反對同性婚姻或是拒絕表態者最常見的神主牌:同志朋友們。「我有(很多)同志朋友,所以我是了解同志議題的;我有(很多)同志朋友,所以我不可能歧視同志。」

我當然肯定連勝文「反對歧視」的態度,不過「不歧視」在近年幾乎成為了一句人人都會喊的口號,甚至許多將同性戀視為罪的團體們也聲稱他們「不歧視」同性戀(因為他們都有同志朋友)(同志朋友們一邊被打壓,一邊還要成為幫歧視者背書的工具)。因此,我比較希望能夠進一步透過連勝文其他的言論和行動,來檢視他是如何的「不歧視」?

圖片來源:「517站出來,反恐同、反恐跨」臉書換照串聯活動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8902563459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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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同性婚姻,連勝文的答案是最標準的中立選項:可以討論。可是這個「可以討論」是甚麼意思呢?是他贊成同性婚姻,但認為現行的立法提案有所缺漏所以無法全力支持?或是他個人反對同性婚姻,但在政治人物的身分上認為同性婚姻法案應該被討論?還是如另一位候選人先前一樣,認為同性婚姻法案應該被討論,但他會選擇「投廢票」(註一)?

假如連勝文認為同性婚姻法案的內容或時程「可以討論」,那麼是否可以給出更詳盡的答案,說明他希望見到怎樣的討論?假如這個「可以討論」指得僅僅是政策上的討論,那麼連勝文個人的意見呢?在「同性戀是否應該和異性戀一樣享有結婚的基本權利」這個問題上,連勝文究竟支持、反對、還是沒有意見需要再思考?而多元成家以及同性婚姻議題在台灣已經經過了將近一年的熱烈討論,不論是正反方都提出了許多論點,如果連勝文真如他所說,對同性婚姻議題「不是沒有瞭解」,那麼為甚麼至今還是無法給出答案?

連勝文給了一個迂迴、敷衍的答案,而這樣的迂迴可能有三種意義,一是連勝文對於這件事情其實根本瞭解不深,因此還沒有辦法做出選擇或是他並不想做出選擇;一是他其實反對,但是卻不敢說出自己的真心話;最後一個是他內心支持,但還是一樣,礙於種種因素,不願意或不敢表達自己的真實意見。

假如是第一種情形,我認為作為一個政治人物,連勝文並沒有這樣的自由,尤其當同性婚姻和多元成家在過去一年來在台灣已經形成如此巨大的討論風暴、激起了多場遊行和連署活動,成為許多公民們關注的議題後。作為一個希望為人民服務的候選人,我認為連勝文有義務瞭解相關討論,並且建立、表達自己的立場。

假如是第二和第三種情形,那我們應該檢視,怎樣的社會氛圍可能導致一個候選人不敢/不願說出他心中真實的想法?假如連勝文心中反對,卻不敢直言,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支持同性婚姻近年來逐漸成為一個「政治正確」的選擇,在全球多國紛紛通過同性婚姻法案、美國多州的同性婚姻禁令受到挑戰的當下,「支持同性婚姻」變成了一個「進步、開明」的象徵,而一個希望能夠獲得年輕人選票的候選人或許因此選擇隱瞞自己心中的反對,以免遭到選民的質疑與反對。

對比於過去同性婚姻是個禁忌、政治人物也極少對此表態,這樣的轉變或許代表了一種進步,至少,同性婚姻已經不再是一個會被嗤之以鼻的議題,而成為一個(某種程度上)主流的意見。雖然,這種意見上的道德進步不見得能夠改善許多同志真實的生活處境;就像前面提到的,很多高舉著「愛同志」之名的人依舊在個人行為和社會制度上行歧視之實。

相對的,若是連勝文內心其實支持同性婚姻,卻不敢在言詞上表現,又代表甚麼?連勝文是否基於社會觀感或是選票考量而不敢表態呢?兩年前,美國總統歐巴馬首次公開表示對同性婚姻的支持,當時許多人曾質疑,他這麼做只是為了爭取選票。為此我寫了一篇文章,我的論點是:

「如果這是一個選舉策略,這表示歐巴馬與他的團隊相信,這樣的發言能夠為他們帶來選民的支持;也就是說,在美國的選民中,有相當的人數支持同性婚姻關係,而這樣的意見已經強烈到希望贏得選舉的歐巴馬團隊無法忽略。根據調查,美國社會對於同性婚姻關係的意見相當分歧,支持與反對的比例大約為一比一。我相信台灣社會應該也分享了類似的意見與氛圍,那麼為什麼台灣的政治人物卻鮮少需要像歐巴馬一樣表態以贏得選舉呢?身為台灣的選民的你我,為甚麼沒有給予我們的公眾人物類似的壓力?」

因此我們必須問,連勝文為甚麼不表態?或著說,我們的社會為什麼沒有給予連勝文表態的壓力?說到底,連勝文有多少同志朋友、多常和他的同志朋友們吃飯其實都不甘我的事,我在乎的,是他如何看待整個同志社群、是他怎麼對待那些「不是朋友」的人。

不論是支持或反對,連勝文都有坦承自己立場的責任,而不是給與一個敷衍了事的答案,試著用文字遊戲討好、愚弄選民,如此他的選民們才能根據他在這個議題上的立場,決定要用選票支持或是抵制他。

我在兩年前那篇文章裡也提到,保持沉默是壓迫的共犯,每個異性戀都應該勇於表態。當時很多讀者指責我將事情過於簡化、二分,因為不表態並不等於歧視同志。兩年後的我必須老實說,我的立場還是不變。我依舊認為,身為一個異性戀,我們不能自滿於安靜的支持。

但這不是因為沉默是「罪惡」的、也不是因為我認為每個不表態的人都是惡人,我更明白每一個人的沉默都有其原因和解讀(也許是不夠瞭解、也許是尚未決定、也許是單純想要保持中立)。我想表達的是,並非每一個人都有中立的權力。能夠選擇中立,正是因為自己得以置身在外,而這就是一種特權(privilege)。

因為只有異性戀才有在同性婚姻議題上保持中立的權力。對於同性戀來說,「同性婚姻」不是一個議題,而是生命的價值、是自己是否被視為人的肯定;這不是一件可以保持「中立」的事情。就像住在貢寮的居民對於核四沒有保持中立的權力,土地被徵收的農民對於徵收也沒有中立的權力。

針對同性婚姻,只有異性戀才得以不表態,因為保持沉默、或是敷衍迂迴對異性戀來說並不會造成任何傷害,我們還是可以結婚、生子,過著自己的人生。就像連勝文,就算不表態他是否支持同性婚姻,他還是可以愉快的和妻子出雙入對、生養小孩、然後和他的眾多「同志朋友」們聚會吃飯,卻無視於對方因為身為同性戀而被剝奪的權利。

異性戀們,不表態不代表你是一個惡人,但即使不是惡人,也有可能成為壓迫的共犯。因為當結構已經不平等時,你的沉默便造就了現況的無法翻轉,延續了歧視和剝奪。不表態的權力,是你還未查覺的特權。

5/17日是全球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and Transphobia, IDAHO)。這個世界上,還有許多地區的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們遭受不平甚至是暴力的對待,在自己的生命裡掙扎著。作為一個異性戀,我們所能付出的最基本的努力,就是站出來,大聲的反對歧視。

我是異性戀,我支持婚姻平權、我反對恐同歧視。你呢?你表態了嗎?

 

註一:該候選人約三週後改變了說法,轉為支持。可參考報導

 

V太太

本文作者: V太太

三十歲、異性戀、人妻、直同志,土象星座的固執、歐巴桑的懷舊與少女的浪漫。 在台北出生長大,目前以外籍配偶身分旅居德國。意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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