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愛爾蘭議會再次否決同性婚姻法案(圖)。(2014.05.01)
淡藍網5月1日綜合訊:英格蘭和威爾士已經立法承認同性婚姻,蘇格蘭也將於不久後允許同性伴侶結婚,但類似的法案卻於4月29日被北愛爾蘭議會再次否決。當天英國《衛報》通訊員亨利·麥克唐納德(Henry McDonald)發表文章,闡述婚姻平等法案在北愛爾蘭引起的爭議。
衛報:阻擋北愛爾蘭同性婚姻法案將面臨法律挑戰
國際特赦組織警告北愛爾蘭議會,否決同性婚姻平等法案的決定會面臨法律挑戰。新芬黨(Sinn Féin)提交的北愛爾蘭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以51票反對和43票贊成被否決,這是過去18個月裡位於斯托蒙特的北愛爾蘭政府第三次拒絕同性婚姻合法化。人權組織譴責投票中運用否決權的議員“如同近代版克努特國王,妄圖阻擋平等浪潮”。國際特赦組織在北愛爾蘭的項目主管帕特里克·科利根(Patrick Corrigan)說:“國家不應該基於性傾向或性別認同對結婚和成家的權利有所歧視。”
“這項義務在國際法中有明確規定,這意味著北愛爾蘭的同性伴侶應該享有婚姻權利,就像現在的英格蘭、威爾士以及不久之後的蘇格蘭。”
科利根說,民主統一黨(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用所謂的請願書來阻止新芬黨為北愛爾蘭帶來與英國其他地區保持一致的同性婚姻平等權利,對此有必要採取法律行動。他說:“政客們仍在阻礙平等,北愛爾蘭的同性伴侶將無法避免地在結婚、成家和醫療探視等方面遭到法律的不公平對待。”根據北愛爾蘭議會規則,只要有一個社區的代表們拒絕支持,新法案就不能被通過,以確保任何法律都不會強加於不贊成它的民眾身上。在這次投票前,天主教會寫信給每一位議會成員,遊說他們否決法案。
北愛爾蘭天主教會的主教們在信中說:“我們今天寫信給你,是因為擔心婚姻平等法案會動搖公眾利益的重要基礎。我們這樣說不僅是出於宗教信仰,也因為事關人類理性。不管一個人是否篤信宗教,都能從經驗中得知,基於一男一女婚姻的家庭對兒童來說是最好、最理想的,這是公眾利益不可替代的獨特基礎。因此,它應該被這個國家特別重視和推廣。”
“婚姻平等法案倡議者在議會投票前對家長、子女和社會說,國家不應該也不會鼓吹任何標準化或理想化的撫養孩子的家庭環境,這意味著孩子與父母之間的生物紐帶對兒童或社會來說沒有內在價值。但教宗方濟各日前說,'我們必須重申兒童有權利在一父一母組成的能為孩子的發育和情感成熟創造合適環境的家庭中成長'。”
這些信件的起草人是紅衣主教肖恩·布雷迪(Sean Brady),他是愛爾蘭天主教徒的領袖,也是性虐待醜聞中被強烈譴責的人物。早在1975年,身為一名牧師的布雷迪記錄了戀童癖神父布倫丹·史密斯(Brendan Smyth)等愛爾蘭天主教神職人員與年輕受害者們之間發生的事情,並脅迫這些年輕人保持沉默。布雷迪從未透露過這些備受譴責的事情,直到兩年前被都柏林的報刊曝光。而這次提交給議會的法案已經允許宗教機構自由決定是否為同性婚姻證婚。這是第三次試圖說服議會成員在北愛爾蘭支持同性婚姻。一年前,他們以53票反對和42票贊成否決了類似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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