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s talk〉享受被追求的曖昧,競爭者卻加入戰局。(2014.01.29)
2014-01-29
文/KD
Q:
我和女友之前曾經因為台北、台南的遠距離戀愛而分手,當時我們兩個都有劈腿。
但在經歷了分手且又各自跟劈腿對象分手之後,她不顧家人反對搬到台南來工作,說還要把我追回來,讓我很感動,但因為想享受被追求的感覺而不想太快答應她,於是一直維持著有性關係但沒有真的在一起的曖昧狀態約半年,她好像也樂得這樣,直到最近,我從其他管道知道她有個同事好像對她有意思,而且一直對她示好,我很緊張,想趕快確認跟她的關係時,她的態度竟然讓我感覺她根本不在乎我們是否在一起。
我很後悔當初拖拖拉拉不願定下來,現在很怕她被搶走,我該怎麼辦?(阿本)
A:
前女友現在左右逢源勝券在握,現在情勢逆轉,讓妳也體會到她當時焦急的心情!切莫因為無須擔心的敵人而自亂陣腳,首先情勢未明,所謂的示好女同事是真有其事或只是煙霧彈都未可知;再者就算真有其事,她都為了妳特地搬到南部想把妳追回來,努力了這麼久不可能輕易放棄,而且兩個人過去的回憶跟深厚的情感,當然也不是一個初識不深的同事能夠撼動的。妳會緊張是理所當然,不過雖是未雨綢繆,也是稍嫌有些多慮了。
誰都希望自己喜歡的對象是一個神采飛揚的萬人迷,若把自己弄得看起來像是個苦苦追愛、可憐兮兮的女人,可是很不吸引人的!不如把自己做好,拿出一直以來她愛妳的那一面,讓她知道妳絕對是最適合她的人,這樣不就好了?至於她到底心裡想什麼,就留給她自己去決定,腦袋裡的東西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改變的。
她不是沒有劈腿前科,如果她這一次還是一樣如此輕易地就被「外面的野花」勾走,表示這個人不過也只是個死性不改的劈腿慣犯,就算在一起,也不見得能夠長久,那就沒什麼值得妳牽掛的啦!
(寫信給KD:talkpotat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