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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幸福家庭」→同志不缺席。(2014.03.16)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

在宗教團體的號召下,許多縣市16日同步舉辦愛家活動,提倡「幸福家庭」的理念。同一時間,婚姻不受法律保障的同志族群也發起活動,希望擴大幸福的範圍,讓同志也有結婚成家的權利。

(上圖)許多團體16日在立法院舉辦街吻活動,曾恕敏牧師(左)與小濱(右)公開親吻,表達對婚姻平權的支持。(圖文/姜林佑)


第4屆的「活力台灣、幸福家庭、快樂義走」愛家活動,台北場選在自由廣場舉行,出席政治人物有立委丁守中、賴士葆、台北市議員楊實秋及厲耿桂芳,現場不少民眾攜家帶眷,高舉「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婚前守貞」及「守分」等標語,大談父親在家中的重要性。

爭平權 同志舉辦多場活動

然而這場幸福家庭的活動,卻排除了同樣嚮往婚姻的同志族群。因此,不少同志及平權團體16日在立法院、國家圖書館及自由廣場的外圍舉辦多場活動,正面向社會大眾傳達非異性戀者對婚姻的渴望。

立法院旁,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等團體,舉辦全民街吻「Kiss ME」(Kiss Marriage Equality)活動,用親吻來表達眾人對婚姻平權的渴望;國圖外,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等團體則是邀請多元家庭現身說法;自由廣場大門這邊,在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的陳嘉君的帶領下,想要進入家庭義走的會場,加入幸福家庭的行列,但遭到主辦單位的人牆阻擋。

擴大幸福的可能性

台灣國際同志權益促進會的發言人陳志明表示,選擇用接吻來表達訴求,就是為了凸顯「愛」,讓社會大眾看見更多幸福的可能性。他說,台灣存在多元家庭結構,除了傳統主流的一夫一妻、一父一母,還有隔代教養、單親家庭及同性伴侶等,儘管是少數,但也需要擁有幸福的權利。

參加曾恕敏牧師,也以接吻的方式表達對同志權益的支持。他說,相愛不是只有一男一女,根據憲法的保障,所有公民都應該擁有結婚的權利。身為神職人員及牧者,他對婚姻都是抱持祝福的態度,認為有必要站出來為人權而努力。他呼籲,宗教界不能只為異性戀舉辦為愛義走的活動,而要包含多元的家庭。

男女分工是落伍觀念

宗教團體舉辦幸福家庭活動,一再強調父母要在孩子面前樹立男女楷模。但陳志明認為,夫妻傳統分工不斷在變化,母親開始外出工作,父親也開始在家帶小孩,已經不能再用刻板印象理解家庭。他認為,家庭的幸福在於兩個人對家庭的貢獻與付出,毋需對應到性別。

與曾恕敏牧師接吻、挺身支持婚姻平權的小濱則質疑,生理性別決定家庭分工,不僅無助於社會進步,而且壓抑更多的可能性。他認為,家庭分工應該是以個人的能力、特質及興趣為依歸。曾恕敏認為,傳統家庭的兩性模範問題,需要透過學校教育解決,將多元性別納入國民教育,讓孩子認識人的多元性。

可結婚是離苦得樂

這次前往自由廣場表達婚姻平權訴求的還有藏傳佛教僧侶。慧勝乘表示,擁有自由選擇伴侶性別的權利、可以合法結婚,可免除社會不必要的歧視及不舒服的情緒,這些都是「苦」,而宗教就是希望「離苦得樂」。更何況,她說,這不影響別人,為何要反對?

詩人陳克華表示,同志不是要求不一樣的東西,而是生而為人就應該享有的基本人權。同時也是榮總醫師的他表示,親眼見過病患在醫院需要動手術,但家人不在身旁,身邊只有伴侶,但因為缺乏身分賦予的權利,只得延後手術進行。

作家許佑生也出席表達對同性婚姻的支持。1996年與烏拉圭籍男友葛瑞(Gray)舉辦婚禮至今已有18年的時間,他說,當時異國、同性的結合,不被外人看好,歷經比異性戀更多的挑戰,但最終還是走了過來。他希望,台灣可以成為亞洲第1個開放同性婚姻的國家。

重點是愛與責任 

假日帶兒女到自由廣場觀賞紙熊貓的林小姐,本身是一名國小老師,她承認自己想法比較八股,對同性婚姻既不反也不支持,談到同志家長是否不利小孩教養,她則是持保留態度。

但林小姐的先生趙爸爸卻有不同看法。他贊成同志婚姻,認為這是基本人權。至於教養問題,他說:「就算是正常的爸爸媽媽,小孩子也不見得養得多好。」

趙爸爸說,台灣存在各式各樣的家庭,家庭肯定都會影響小孩,但重點在於「愛」,只要願意「負責」,問題都可以克服,「不負責任的異性父母很多,不見得比較好。」他說。


▲不少知名同志人士16日在自由廣場的大門前聲援婚姻平權,右2起分別是LEZS總編輯王安頤、詩人兼醫師的陳克華、施明德文化基金執行董事陳嘉君、同志作家許佑生。(圖文/姜林佑)


▲藏傳佛教的慧究竟(右)與慧勝乘(左)16日也來到自由廣場,一起為同志爭取權益。(圖文/姜林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