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性伴侶成立組織爭取婚姻平等(圖)。(2014.03.03-內有招募資訊)
兩對香港同性伴侶宣布成立同志組織“虹雙囍”
香港《蘋果日報》3月3日報導,結婚是基本人權,但香港的同性戀者沒有這個權利。兩對同志伴侶2日宣布成立首個倡導同志婚權的組織“虹雙囍”,首要任務是爭取港府承認在外地註冊婚姻或民事結合的同性伴侶。該組織呼籲更多同性甚至異性戀者加入,為同誌群體奪回受法律承認的一紙婚書。
組織“虹雙囍”創辦人之一的李韋瑩(Abby)與郭安麗(Betty),是一對異國同性戀人。Abby是新加坡華僑,Betty則是法國人,兩人於1999年在新加坡邂逅,2002年在澳大利亞進行民事結合儀式,昨天恰好是兩人結合12週年紀念,決定在同日宣布成立“虹雙囍”。
從事資訊科技的Abby說,2001年她跟隨公司來港工作,為免分隔兩地,Betty也隨她一同來港生活。由於港府不承認同性民事伴侶關係,Betty只能以旅客身份留港,每隔三個月要出入境一次,重新申請簽證。
“這段日子真是很擔驚受怕,一旦不批准她(Betty)的簽證,我們就要分開。”雖然現在兩人已經獲得香港身份證,不過Abby表示,事件令她反思爭取同性婚姻合法的重要性, “如果是合法伴侶,另一半就可以跟著我的工作簽證一起留在香港”。
另一對創辦人何永佳與林國賢也表示,婚姻不僅是宗教儀式,也是法律認可的權利,“例如入醫院,另一半可以幫你簽同意書;遺產會自動分給另一半”。
何永佳是移民加拿大的回流人士。由於加拿大承認同性婚姻,兩人於三年前在加拿大註冊結婚。但回港後,兩人的婚姻關係不獲承認。
他指出,成立組織最主要是為了吸納更多已婚或希望結婚的同志加入,集結一定人數後,便會發起簽名或請願行動,目的包括爭取海外國籍的同性伴侶或配偶,在本港的外國領使館獲得公民結合資格,以及爭取香港政府承認在外地註冊結婚的同性伴侶等,最終目標是爭取香港允許同性婚姻。
3月2日的成立儀式,平機會前主席林煥光也現身支持。林國賢強調,他們並不是爭取特權,“我們只是要求與其他人一樣平等的權利”。
~~~(招募資訊)~~~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委託顧問,探討與性小眾歧視相關情況,有關研究現招募18歲或以上的性小眾,包括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後同性戀者①和有其他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人士參與。
有意者可致電2370 8652與顧問聯絡,亦可通過網絡申請。
研究旨在探討性小眾在港有否遭受歧視、受歧視的經歷,以及他們如何應對相關情況。
編註①:後同性戀者,即選擇壓抑性傾向的同性戀者。雖然仍被同性吸引,但他們認為“同性戀生活模式”不是唯一出路。
~~~(版主再補充)~~~
研究關乎性小眾在公共空間的歧視情況(如僱傭、教育、服務提供、商品買賣、處所等),若有興趣人士在以上範疇有被歧視經驗,即報名參與研究。
公眾人士如有興趣參與研究,可致電2370 8652與顧問聯絡,亦可以透過網上申請: http://www.policy21.org/discrimination
(圖: Quncy L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