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6 11:25:01→☆ 魅格格 ★←

多元成家不是核子彈:性別101的四堂課。(2014.02.24)

多元成家不是核子彈:性別101的四堂課
婚姻平權。(圖: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文 / 廖珮如

政府自從2004年頒佈《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來,部分基督教人士組成了真愛聯盟,開始連署阻擋教育部實施多元性別教材。

近來一些民間性別團體致力於推動民法修正草案,使得部分基督教團體,空前絕後地與部分佛教團體、統一教等不同宗教團體結盟成「護家盟」,該聯盟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成立連署網站,將其反同志論述包裝於「家庭價值觀」、「倫理綱常」之下來訴求。

然而,「性別」二字之複雜,實非「天生自然」四字可含括的,「性別天生」這一想法,本身就應該被提出來檢討。這裡,我將以課堂上教學之經驗,分成四項課題來進行討論: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別特質、性慾取向,盼望能為尚未進入性別研究領域,或有興趣了解性別研究的讀者,提供另外一道觀看「性別」的窗口[*註1]。

伴侶盟推動多元成家立法,引起一些宗教團體的反彈,另組護家盟對抗。(圖片: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臉書)

伴侶盟推動多元成家立法,引起一些宗教團體的反彈,另組護家盟對抗。(圖片: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臉書)

[第一課]生理性別:XX與XY之外的可能性?

我們從最簡單的「生理性別」(sex)一詞,來討論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人天生下來就只有兩個性別嗎?」這問句包含兩個層次,一個是「天生」,一個是「兩個性別」。

先說句中的「兩個性別」好了,人類分為男性與女性,看似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實則不然。今年六月一則新聞報導,香港一名以男性身分生活了66年的陰陽人腹痛求醫才發現自己是醫學定義上「性別不明」的人。世界上還有一群人被稱為「陰陽人」(intersex),在此我無法給予一個確切的數據說明陰陽人數的多寡,因為醫學上對「性別不明」的定義分類繁多,各種分類所佔比例亦大不相同,關於陰陽人的相關資訊請見《國際陰陽人組織》,亦可從日本漫畫改編的影視作品《IS》下手。

而「天生如此」的這種想法從何而來?這得回溯到「現代醫療」論述產製與「現代國家」的建制過程。醫學研究與醫療科技的發達,使得一名嬰兒在出生之始,便被分派了某個「性別」,前面所說的「陰陽人」,正因其身體狀態不符合醫學知識產製的二元性別特徵,而被視為「不正常」,日後透過手術「矯正」此一不正常狀態的人所佔比例,遠低於原生「陰陽人」。當醫學試圖以「理性的科學」解釋「生理性別」時,便產製了何謂正常、何謂不正常,被劃分至「不正常」類別的人,經常被認為是需經醫療矯治,方能有「正常」人類社會生活的一群人。

一名嬰兒經醫師分配一種性別後,父母須為她/他填寫表格、報戶口、申請身分證明文件,各式表單上皆會出現一個填寫「性別」的欄位,國家制度預設在此欄位只有兩種選項:非男即女,及至身分證字號出現,也標籤出該名嬰兒的性別身分,以便現代國家實行人口治理。因此,我們自然而然認為性別只有兩種選項。不過,澳洲自2013年7月起正式承認身分證見上的「第三性:X」,此舉撼動長久以來現代國家於人口治理政策上性別二元對立的意識型態,也讓人們開始重視性別不只兩種的可能性。


南非女性運動選手Semenya的睾丸激素分泌量是一般女性的3倍,且沒有卵巢。(相片: Tab59/Flickr CC/http://goo.gl/4k2tR8)

南非女性運動選手Semenya的睾丸激素分泌量是一般女性的3倍,且沒有卵巢。(相片: Tab59/Flickr CC/http://goo.gl/4k2tR8)




[第二課] 社會性別:「男人」就該如此?「女人」就該這般?

第二課的主題是「社會性別」(gender),女性主義者主張,性別是一種社會建構下的產物(Jackson, 2007),經「社會建構」的「性別」便會因歷史、文化、種族、國家等等各種社會因素而有所差異。要如何解釋「建構」這個概念,先來看看中國東漢時期班昭所寫的《女誡》第一章:

古代女孩出生三天後,就開始讓她睡臥在床底下,

她的玩具是織布用的瓦磚,此外,也需將生女一事,祭告宗廟。

讓女嬰睡臥床底下的目的,是要讓她明白,女子應當卑下柔弱,處於下位;

以瓦磚當成她的玩具,是為了讓她明白,女子應不辭辛勞,責任是勤持家務

生女一事須要祭告祖先,是讓她明白,日後當負責夫家祭祀。

自古以來,身為女人,這三件事情便是根本,是禮法的經典教誨。[*註2]

(筆者自譯)

並非使用此段文字教導學生「好女人」該做些什麼,而是這段文字為我們完美闡述「女人」(與「男人」)的社會內涵與定義,乃社會建構下的產物,而非自然天生。我們可以從這段文字裡面看到,東漢以降,儒家士大夫階級認為「女人」該扮演「卑弱」的角色,一名具有女性性癥的嬰孩出生之後,在社會化過程中,透過教育而成為「女人」,其教育方式如《女誡》各章節所述,明其卑弱地位之外,亦教導其於儒家社會中需勤勞持家、主持夫家祭祀之責、、、等社會義務與責任。


西蒙波娃說: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人造出來的。(相片: Thierry  Ehrmann/Flickr CC/http://goo.gl/TUJbBO)

西蒙波娃說: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人造出來的。(相片: Thierry Ehrmann/Flickr CC/http://goo.gl/TUJbBO)




西蒙波娃於《第二性》一書中的名言:「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人造出來的[*註3]」在此我們便可將「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脫鉤,簡單來說便是,儘管我們生來的身體擁有性癥,然而成為男人或成為女人的過程,其實是受到社會文化因素影響,意即,「男人」或「女人」的內涵,會因文化、歷史、國族、種族、階級等差異而有所不同。

多數人固然於出生後的社會化過程中,「理所當然」地將「生理性別」等同於「社會性別」,就如同古代中國的女嬰,一出生後便需進入將她們「卑弱化」的性別建構過程一樣。但社會上有一群人不這麼想,她/他們認為自己的靈魂裝錯身體,儘管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學校教育皆試圖將她/他們的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畫上等號,她/他們就是覺得不對勁、不滿意。醫學及學術論述上將他們稱為「跨性別」(Transgender)。


不屬於二元性別架構下的人,處境艱難,如此片:男孩別哭。(圖: Wikipedia/http://goo.gl/ongCpm)

不屬於二元性別架構下的人,處境艱難,如此片:男孩別哭。(圖: Wikipedia/http://goo.gl/ongCpm)




前述第一課中提到,現代醫療論述如何「自然化」與「正常化」性別,使生理性別局限於二元對立的有限選擇裡,現代醫療知識自佛洛依德起始,也將「跨性別」視為一種精神疾病(性別認同障礙),這顯示了現代醫療科學建構出的「二元性別」意識型態,凡是無法將「生理性別」等同於「社會性別」的人皆「不正常」。[*註4]「性別」透過現代醫療論述形成「正常」與「不正常」的類別,這樣的劃分輕則讓那些被視為「不正常」的人,因缺乏支持網絡而感到混亂困惑,重則使他們被置放於高度危險的歧視文化中,例如希拉蕊史旺獲得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女主角的電影《男孩別哭》,討論了在1993年保守的美國中西部,一件跨性別者遭受凌辱殘殺的真人真事。

最後,我想提出另一個思考範疇,難道我們除了「男人」、「女人」之外,不能有「中性人」的選項嗎?


[第三課] 性別特質: 妳好「man」、他好「娘」

日前在大學部課堂上,我穿襯衫著褲裝,一隻手肘撐在講桌上,一隻手肘撐在椅背上回答學生的問題,該學生立馬說了,「老師,妳今天好man!」這一點也不陌生的評論讓我想起,過去在小學生的學習場域服務時,我總得遇上無數次的場景。

「老師,妳是男生還是女生?」一群孩子睜著圓圓的大眼睛七嘴八舌拷問我,彷彿這問題絕對能考倒我似的。

「你們覺得呢?」我微笑裝傻反問。

「老師妳的動作很像男生,穿衣服也像男生,但是妳會戴耳環跟戒指,應該是女生。」那雙雙清澈大眼在思考之後略顯困惑。

「所以,你們到底覺得我是男生還是女生?」此時,他們陷入長考的表情有如思考著未來究竟要當總統,還是當太空人比較偉大。

「應該是女生吧?」孩子們像一隻隻無尾熊,攀在我這棵弱不禁風的尤加利樹上。

這場景、這些評論我經歷過無數次,而我也從來不給予任何答案,依循我提出的前兩項課題,我是生理女性,在社會性別的認同上覺得自己是個女人,何以他人仍對我的「性別」心存疑惑?這為我們迎來第三課:「性別特質」。

我們可以很粗略把性別特質的討論劃分為「陽剛特質」跟「陰柔特質」,用通俗語言來說是「男子氣概」與「女人味」、或是「很man」與「很娘」。我們要思考的一件事情是,難道所有生理女性、自我認同為女人的人都一定會散發「女人味」嗎?那要做哪些事情才算有「女人味」?同理亦可推論至生理男性身上。Judith Butler (1990) 在他著名的 Gender Trouble 一書中,提出「做性別」(doing gender)的概念,事實上並無一種「真實的」性別存在,人們必須在日常生活中不斷操演、展演,透過服裝、打扮、說話、動作等方式,來演出一種特定性別。


花木蘭生在當代台灣,會不會被嘲弄太man?(圖: Disney/Wiki CC/http://goo.gl/GDktWD)

花木蘭生在當代台灣,會不會被嘲弄太man?(圖: Disney/Wiki CC/http://goo.gl/GDktWD)




性別特質若是需透過後天操演、習得而成,那麼與第二課一樣的是,我們也可以在此做一個解離、脫鉤的動作,並且「性別特質」的社會內涵與定義也會因文化、種族、國族、階級、歷史時空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我那高齡七十的阿嬤散發出來的女人味,跟我這三十歲的輕熟女散發出來的女人味一樣嗎?我這位輕熟女散發出來的女人味,跟程又青又有什麼不同?藍領階級男性的男子氣概與白領階級男性的男子氣概有何不同?「打某」到底是「大丈夫」還是「豬狗牛」?

在我們成長過程中,花木蘭、祝英台、楊家將的故事都為我們展示了,女人除了「女人味」之外,還有不同的選項,《蘭陵王》也為我們展現驍勇善戰的武將如何溫柔細膩,既能打仗、又能下廚做女紅,胸懷天下又心繫佳人,其實頗符合Louie (2002)指出儒家文化下的男性注重允文能武、陽剛與陰柔兼備陰陽調和的特質。當代流行文化中更不乏女扮男裝的戲劇,如《花樣少年少女》、《咖啡王子一號店》、《風之畫師》、《成均館緋聞》等,這些作品能讓我們以輕鬆的方式思考性別如何操演、性別特質如何與生理性別脫鉤[*註5]。在此,我強力推薦觀賞2009年由岡田將生主演、改編自漫畫的日劇《乙男》,讀者或許便能輕易理解「生理性別」、「社會性別」與「性別特質」如何脫鉤。或是,2010年的韓劇《秘密花園》,也可以在靈魂互換的主題中看到性別特質如何習得與操演。

儘管我想以輕鬆的方式討論此一課題,我們仍不能無視許多因性別特質受到霸凌欺辱的案件,時時在校園中發生,中小學校園中一群孩子對著較為陰柔的男性謾罵「噁心」、「變態」、「人妖」,甚至強迫他脫下褲子證明自己性別的霸凌事件,時有耳聞;社會新聞中較為陽剛的女性,遭受男性透過性侵害進行「矯治」的事件也非特例。我們只有破除「正常」、「不正常」的二元對立思維,教導下一代非二元對立的思維,才可能改善這樣的霸凌問題。


[第四課]: 性慾取向:男生愛女生、女生愛男生?

「P是我同學,留著一頭長髮、身材高䠷、舉止優雅,言談間最常出現的動作是將長髮塞到耳後。他出生時是生理男性,學校畢業後開始思考自我性別認同,26歲時接受變性手術成為女性。他自學生時期便有長期交往的女朋友,手術後分手,而現在和未來想交往的對象還是女生。」我這麼形容P,一位活脫脫從性別理論中跳出來的真人樣本。

相信讀者在前面三課中,已經略略習得如何將「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脫鉤、如何再將「性別特質」做一個解離的動作,也應該對於「二元對立」的兩種選項之外有些許想像。那麼,我在此提出一個問題,上述的P同學究竟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這迎來第四課的主題,「性慾取向」。在「異性戀」跟「非異性戀」的二元對立中,「非異性戀」這個分類其實可以細分為許多族群,例如「雙性戀」、「男同性戀」、「女同性戀」、「無性戀」(asexual)、「泛性戀」(pan-sexual)等類別。

反同志論述中最常聽見的言語便是,同性戀「不正常」、「不自然」,那麼我們就先從醫療論述中的「正常」與「不正常」談起。「同性戀」(homosexual)一詞並非自盤古開天(喔不,是上帝創造宇宙)以來便存在的詞語,從字源學上來說,即使在羅馬時期及中古歐洲時期皆有同性性行為的史料記載(古代中國亦多有史料記載,其中最為人熟知的便是「斷袖之癖」的由來),homosexual一詞遲至19世紀才出現,該詞也才漸漸發展成為指涉同性之間愛戀與性行為的名詞。19世紀末期現代醫療論述,開始將「同性戀」視為病態行為,加以研究並進行矯治。


走出埃及團體總會已經承認過去對於同性戀的言論錯誤。(相片: Kevin Zolkiewicz/Zolk/Flickr CC/http://goo.gl/Vh4W1D)

走出埃及團體總會已經承認過去對於同性戀的言論錯誤。(相片: Kevin Zolkiewicz/Zolk/Flickr CC/http://goo.gl/Vh4W1D)




步入二十世紀中後期,許多學者的研究一致認為,「同性戀」不會影響個人精神判斷能力、心智能力、社會工作能力等,「同性戀者」在生活上、思想上、心理健康上與「異性戀者」無異。美國精神醫學學會於1973年決議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移除,世界衛生組織也於1990年的會議中同意,自精神疾病列表中移除「同性戀」。「同性戀」既非病態行為,也不需矯治,這一點我們從今年6月「國際走出埃及組織」主席的道歉聲明可見一二,「國際走出埃及組織」乃保守基督教教會,希望透過禱告與諮商來「截彎取直」,使同性戀成為異性戀的組織,該組織主席發表全球聲明,為他們的行為道歉,並認為此舉嚴重壓迫同志族群及其家人,但是台灣的走出埃及組織至今仍堅決不肯解散。

再來,泛宗教團體人士產製的反同志論述,其背後的道德意識型態,乃根基於聖經文本譴責「同性性行為」,這與歐美國家文化中強烈的反同志論述,根源於相同的宗教脈絡。反同志的道德論述在世上許多國家,皆導致同志族群受到人身安全與生命威脅,2012年7月俄國一個新納粹組織才將他們誘拐、凌虐同性戀青少年的影片分享至網路上。2011年時,英國BBC製播一集電視紀錄片The World’s Worst Place to be Gay,該片進入烏干達拍攝,實地訪視當地同志,在教會人士強烈的反同志論述宣傳下,如何過著沒有隱私、沒有人權、遭受性侵害、被追殺的生活,同志族群被家族耆老逐出、被迫居住在骯髒不堪的貧民窟、甚至需以難民身分尋求他國的政治庇護。在此需釐清的一點是,當今世上多數國家採政教分離型態,奠基於「宗教教義」之上的道德論述何以能夠反對、干涉該教信徒及非信徒的人民生活,嚴重者更致使他們處於生命威脅的高風險環境中?

回到台灣社會,該宗教脈絡的道德論述是否適用於台灣社會?自古代中國以降,有任何經典、文本明載同性性行為乃一遭受天譴的行為嗎?台灣社會究竟是在現代化過程中受到西方文化影響而漸漸開始歧視同志,還是如周華山(1997)所言,華人社會始終對同性戀抱持一種「默言寬容」的態度?儒家文化影響下的社會乃一關係主義社會,在人際關係網絡中,每個人皆有他的社會位置及相應的責任與義務。同性性行為遭受非議之處,在於無法完成傳宗接代的責任,而非一件被天神、佛祖、神明譴責的行為,其在道德意義上內涵不同。著名作家陳雪便在自己的臉書上分享類似的個人經驗。又或者我們可以說,在社會變遷過程中,西方反同志論述與華人社會的「默言寬容」進行角力?以宗教色彩濃厚的反同志道德論述挪移到台灣脈絡,是否有無視世俗社會文化之疑?

最後,必須釐清一件事情,同志不是用教就教得會的事情,否則戲劇、小說、童話、書本、學校老師成天在教異性戀的事情,怎麼就沒把同志族群給教成「異性戀」呢?


多元性別教育不是核子彈 是霸凌歧視的保護傘

聯合國難民署於2008年出版一本手冊,該手冊明確指出因「性傾向」和「性別認同」而尋求他國庇護的難民應如何處置,該手冊第八條闡明,「性傾向乃人民構成身分認同的基礎要素之一,與宗教認同、政治認同、國族認同等其他要素一樣。」儘管台灣非聯合國正式會員國,我們仍可在國際公約的框架下檢視我國立法宗旨,是否保障國內多元性別族群的人權,一方面通過立法以保障多元性別族群的人權及公民權,另一方面透過教育教導孩童及社會大眾尊重差異、包容多元,而非排除打壓矯治異己。


性別101的四個層次。(圖: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性別101的四個層次。(圖: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不論大家是教育工作者、助人工作者、醫療從業人員乃至宣稱愛世人的宗教人士,我在此重申,性別團體致力推廣多元性別教育的用意在於讓社會大眾意識到有一群人因為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等在你們知道或不知道的角落受到歧視、霸凌,他們甚至活在高風險的家庭、校園、社會環境中。唯有透過教育、意識覺醒才能讓尊重差異、包容多元的性別意識擴及社會各個層面,這些人也才能免於人身安全與生命安全的威脅。

多元性別教育、同性婚姻立法等保障性別弱勢的手段,並非是核子武器般能毀滅世界,若真如此,這世間還需要炸彈嗎?與其擔心同性婚姻導致人口滅絕,不如關心政府是否嚴格監督食安,杜絕從日常飲食攝取過量影響生殖能力的食品;也可從監督政府與資方是否營造良好勞動環境開始,以免每日加班到爆肝的上班族沒有太多時間生育孩子;或從關心飆漲房價開始,過高房價與過低薪水都讓年輕人成不了家,甭論生養後代。這個社會需要您關心聆聽,而不是危言聳聽。


[*註1] 這裡我試圖以較為淺顯的語言闡述性別研究的基礎概念,但限於篇幅,本文或許過於簡化未能含括此領域內豐富多元的討論與論述,如果有興趣更深入的探討,可以參考文末的一些參考文獻。

[*註2] 原文:卑弱第一。古者生女三日,臥之床下,弄之瓦磚,而齋告焉。臥之床下,明碁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磚,明其習勞,主執勤也。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三者蓋女人之常道,禮法之典教矣。

[*註3] One is not born of a woman, but made of a woman.

[*註4]關於跨性別的相關資訊請見《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另可觀賞著名演員吳鎮宇於2012年拍攝的微電影《我的路》。

[*註5] 當然,她們周遭為何恰巧都是花美男,以及主角為何恰巧都是異性戀等議題,限於篇幅無法在此討論。


參考資料:

Butler, J. (1990) Gender Trouble. London: Routledge.

Jackson, S. (2007)‘Rethinking the Self: Constructions of Gender and Sexuality in Late Modernity’, in Kimmel M. (ed) The Sexual Self: The Construction of Sexual Scripts. Nashville TN: Vanderbilt University Press, pp. 3-15.

Louie, K. (2002) Theorizing Chinese Masculinity: Society and Gender in China.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周華山。(1997)。《後殖民同志》。香港:香港同志。

  • 作者為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 本文原刊登於「巷仔口社會學」。
  • 本文為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公共電視立場。

    特色圖片:(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  

    *原文出處:http://pnn.pts.org.tw/main/2014/02/24/%e5%a4%9a%e5%85%83%e6%88%90%e5%ae%b6%e4%b8%8d%e6%98%af%e6%a0%b8%e5%ad%90%e5%bd%88%ef%bc%9a%e6%80%a7%e5%88%a5101%e7%9a%84%e5%9b%9b%e5%a0%82%e8%aa%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