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 / 鐘聖雄
謹將這篇文章和這些照片,獻給還不知道什麼是多元成家、懶得瞭解什麼是多元成家,或者仍對多元成家感到疑惑的讀者們。
多元成家草案在半年來引起了非常多的批評與質疑。這套將「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分三套送進立法院討論、審核的草案,引起了很多人的疑慮。尤有甚者,有人將多P、亂倫等概念與之混為一談,讓許多初次接觸議題者在霧裡看花的同時,或因保守觀念所囿,或因忙碌而無法深入討論,面對這樣一部理應建立在「愛」之上的草案感到無法接納。
但其實我真的不懂,多元成家有什麼好反的?為什麼某些人要成家,會造成另一些早可以成家的人困擾呢?
我以為,多元成家草案之所以造成這麼多喧擾,或許是因為我們向來對家庭、伴侶、婚姻的想像,都太過狹隘,以致於我們無法用更開放的心胸,去想像不同的成家方式。為什麼男生一定要愛女生?那沒有性別的人該怎麼辦?伴侶之間只能有愛情嗎?家屬一定要有血緣關係嗎?那教會裡的人為何都互稱兄弟姊妹?
在我的理解中,所謂的多元成家,其實是打開我們對家庭的想像;它讓所有願意共同生活,互相照顧的人們,都可以成為彼此的家人,並且讓沒有血緣、性關係、愛情婚約的家人們,受到和傳統家庭一樣的法律保障。
雖然網路上已有許多針對多元成家草案的相關討論,支持者也陸續完成許多懶人包、問答集,但說實在的,即便我自己從事媒體工作,身邊不乏許多高知識份子,但真的能細讀完這些完這些文章的,其實仍是少數(即便這些朋友本身就是性少數,或是期待不同家庭型態的人)。就算有看完好了,說實在的,我認為多數人都是先選定了自己的立場,才去看支持/反對的論述文章,而不是真的放下成見,看見彼此。
但嘿,我們在談論的不是愛嗎?我們關心的不就是人與人的關係嗎?為何我們非得這麼橫眉豎目、唇槍舌戰地去討論誰愛誰可以,怎麼誰要和誰成家就噁心來著呢?也許,放輕鬆點,我們可以有不同的討論和想像方式。
大雄不用和哆拉A夢「那個」也可以結成伴侶啊!
不要懷疑,上面這兩位就是哆拉A夢和中年的大雄先生(請不要誤認為胖虎或豬哥亮謝謝)。他們和多元成家有什麼關係呢?當然有,他們其實就是伴侶制度最好的代言人。
我一直認為大雄超魯(蛇)的,要說他長大以後可以把到靜香,實在是一點都不科學,對吧!?但如果大雄始終把不到妹,娶不到老婆的話,是否就註定要一個人孤苦無依,老了也沒人幫他推輪椅出去曬太陽,或者在他再度被胖虎K 到昏迷,也找不到適合的人幫他簽署緊急手術同意書呢?
不,他還有哆拉A夢。如果台灣的法律能賦予哆拉A夢,等同於大雄家屬身份的話,就算大雄再魯,哆拉A夢不僅永遠可以照顧他,法律上也能讓他們互相享有許多權利義務關係。仔細想想(不仔細也沒關係啦),兩個共同生活、彼此照顧的人,不就是「伴侶」了嗎?
「欸?」或許聽到這裡,你頭頂會冒出許多問號來。「大雄和哆拉A夢結成伴侶,是不是哪裡怪怪的?」我想告訴你,如果你會覺得那裡怪怪的,或許就是因為你用所謂的「婚姻」關係,去想像伴侶制度了。是的,伴侶之間或許可以有愛情,也會有性關係,但他們不必然要有。只要是共同生活、彼此照顧的人,他們之間都一定會有感情,通常也會承諾要照料彼此,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就是伴侶了。愛情,並不是伴侶的必要條件。
「為何有人可以獲得幸福,有人不行?」「讓別人幸福有這麼痛苦?也不過就是多一點人得到幸福而已,(而且)完全不影響更多數人的任何權益。」楊雅喆認為,人生而平等,都應該有獲得幸福的權利,如果要教我們的下一代什麼叫「平等」,或許推動多元成家制度,就是最簡單的第一步。
「任何人在一起都會有問題,也會有開心,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有這樣的選擇而已。現在有人連選擇的權利都沒有。」易智言則認為,一套法律如果只有一部份人適用,一部份人則被排除在外,那這樣的法律是很有問題的。他說:「只是把我們應該的到的權力還給我們,讓我們可以選擇自己的未來,我更找不到任何理由去反對這個法案。」
也許有人因為很魯,未必找得到老婆,但也有人雖然不魯卻怪咖又宅;比方說,其實蝙蝠俠,正確地說應該是Bruce Wayne,就是這樣的例子。什麼?你說他有貓女?!即便我不是因為出於嫉妒,我還是認為真正愛Bruce Wayne的,非管家阿福莫屬啦!
Bruce Wayne從小就失去父母,真正將他拉拔長大的,其實是他的管家阿福;說穿了,其實他也就是傭人的頭頭。然而,Bruce Wayne和管家阿福之間,真的只是單純的雇傭關係嗎?我相信所有看過Christopher Nolan版本蝙蝠俠電影的朋友,都會認同Wayne家族與阿福之間,是貨真價實的家屬關係。連繫他們的,絕對是親情,而不是勞雇契約。即便Rachel不甩貓女也沒拐著,Bruce早就找到他的伴侶家人了,不是嗎?
詹順貴認為,民主的真諦在尊重每個人自由選擇、多元意見,雖然多元成家有別傳統一男一女夫妻制度,「但既然我們是民主社會,只要不妨礙他人,為何要反對?」廖本全則認為,家的組成可以有各種可能,不應該被菁英、少數、傳統所定義,而要透過多元的討論,讓家擁有更多元、豐富、圓滿的意義。
「WILSON~~~~~I’m Sooorry, Wilson~~~」光憑影帝Tom Hanks在電影《浩劫重生》中這段哭天喊地、真情流露又賺人熱淚的動人演出,我們就知道友情的羈絆絕對不下於親情和愛情。這部電影要是沒有Wilson,簡直就像旁白鴿不會抓漏一樣黯然無光,可見得人除了婚姻(愛情)之外,精神伴侶有多麼重要啊!
咳,正經點我不是在開玩笑(雖然我承認拍這張照片是為了整孫窮理)。當然我不是在硬凹人也可以和排球(或其他物種)成家,但我希望大家可以透過對不同角色、關係的理解,一起走出「愛情」、「婚姻」的框架,去想像到底什麼是伴侶制度。又,這些彼此間未必存在愛情的人,到底可不可以成家,然後,他們又到底哪一點噁心,哪裡不自然了呢?
我願意不厭其煩地再說一次,那些和你共同生活,彼此照顧的人,其實就是所謂的伴侶,而這樣的人們也想要成家的心願,有那麼難瞭解嗎?
「我支持多元成家,但我是有條件地支持。」孫窮理認為,從平等的角度來看,當然每個希望在一起的人,都應該要能組成家庭,他也希望眼前能夠達到一個,讓所有人都能平等結合的目標。然而,孫窮理進一步指出,現代家庭、法律制度其實排除了不少人,我們的社會福利等等制度,如果都是要透過家庭去實踐,恐怕也非常困難,所以他認為,其實理想的狀態中,應該可以讓每個人都不需要靠家裡,就能得到自己應該有的生活方式。
在孫窮理的發言中,當然,他一方面肯定了每個人都應該能平等成家的權利,但他同時也指出眾多社福制度冀望透過家庭單位去落實,所必須面對的侷限與排除。
我們都是一家人
談完了伴侶,接著我們來談家屬。在伴侶盟所推出的多元成家草案中,由於「伴侶」以兩人為限,所以三人以上想組成家庭者,就必須採家屬制度進行。我相信對多數台灣讀者而言,大家最熟知的「桃園三結義」,其實就像和家屬制度差不多了,差別只在以前「情和義~~~值千金」,大家喝杯酒就什麼都算數了,但現在因為有太多政客和名嘴講話基本上不算話,所以體制面上,我們要追求的就是法律的明文保障。
你會否認劉備、關羽、張飛這三個人是家人嗎?我相信不會。
黃哲斌認為,很多人都以為一定要有血緣才是家人,可是很多時候,其實有人關心、在乎、挺你,那就是家人。戴導雖然在受訪時,只簡短說了句「我支持多元成家」,但從他過去在臉書上,張貼一則有關女同志伴侶為了爭取權益,只得出國成婚、生產的動作來看,也可看出他一直都很關心不同的「成家」議題。
駱以軍則感性地說:「我們會以為人的存在太簡單,可是其實有時候我們看人的存在,就像看一片漫天紛飛的落葉,有各種各樣的可能性,我覺得我們的社會,可以用這次多元成家的議題,好好去思考,我們是不是那麼簡單的、單薄的存在,我們可不可以有更多種型態,可以對旁邊的人保護、守護、照顧。」
如果人生是一場旅程,那麼在你身旁的旅伴,難道不就像家人嗎?在童話故事《綠野仙蹤》(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中,桃樂絲為了返家而和旅程上的結識的獅子、機器人、稻草人,一起追尋勇氣、心和智慧。想像成家庭的場景,其實我們的家人也都不完美,但我們都在不完美的狀態下互相扶持,讓家家那本「難念的經」一起變好念,這不和綠野仙蹤很類似嗎?
除了綠野仙蹤之外,其實漫畫《航海王》裡面也有滿滿的「家屬制度」範本。舉例來說,草帽一夥人個個都是為了某個目的而踏上旅程,彼此同生共死彼此扶持,至於白鬍子海賊團更擺明了是ˋ要在海上成家,不是嗎?其他例如人妖王國,還有艾斯、魯夫、薩波之間的兄弟情,其實也都很符合家屬制度的精神呢!
旺福樂團的小民說,「愛是自由的」,它不應該因為一個人的種族、性向等等差異有所分別,就像我們在選擇朋友時,也不會因為這些先天差異而有分別,所以我們應該賦予每個人平等相愛的權利。
瑪靡則說,她身邊有許多親愛的同志朋友,或許因為性向不被家人接受,離家後卻也無法和相愛的伴侶成家,等到哪一天發生意外時,他最親的人只能守在急診室外,卻無法做出任何有法定效力的協助,沒有人希望見到這樣的事情一再發生。瑪靡認為,其實成家是一種基本權利,「它其實不需要別人來為你決定…真的需要這東西(法律保障的家屬權益)的人,他們有權利擁有它」。
我絕對相信基督教是非常重視家庭價值的宗教,但我也有理由相信,基督教所要維持的家庭價值,並不如我們想像中保守。不信?我們聽聽耶穌是怎麼說的: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馬太福音第10章32~42節)
耶穌的母親和他弟兄來了,因為人多,不得到他跟前。有人告訴他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見你。耶穌回答說、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章19-21節)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主耶穌在十字架酷刑之中,卻沒有忘記他的母親,而將她托付給他最愛的那門徒,就是那約翰。(約翰福音第19章25~27節)
在馬太福音中,耶穌認為門徒不應愛血親勝過愛他(以及差他來的人)在路加福音中,耶穌說遵行神之道的人,就是他的家人。在約翰福音中,耶穌將瑪麗亞託付給了約翰。從聖經中的種種線索我有十足的理由相信,耶穌會願意接受一群信奉共同價值的人成家,而那比血親的家族更為重要。
當然,在基督教中,這個成家的條件是因為信仰;但說穿了,離了宗教,那不過就是「愛」罷了,一個你我都嚮往的寶物。經常有人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那麼,我想請問,何以相愛、成家、互相照護的心願,無法被最低標準所保障呢?
我愛你 我們可以成家嗎?
如果您有耐心一路讀到這裡,或許您會發現,之前的幾張照片都是透過名人「角色扮演」方式,讓各位能以通俗文本中的角色關係,去想像不同的家庭型態,這也是我企劃此次攝影報導的初衷。然而,在實際開始執行這計畫之後,我才發現,不管史實或虛構,我們的通俗文本中,實在很難找出讓人一看就懂的同性(或跨性別)情侶角色。
無論中外,在過往的歷史中絕對不乏同性愛侶的存在,比方過往如蘇格拉底這樣的哲人、米開朗基羅、達文西這樣的藝術家,更不用談中國歷史中那一海票的同性戀了。然而,要能讓現代人一眼就辨識出來的同性情侶,我真的在一時間想不出來。
這凸顯了一個再清楚不過的事情 – 同性戀並非歷史上的特例,但主流的通俗文本與教育體系,卻刻意地抹去他們的存在。這,就是為何我們對於愛情、婚姻、伴侶、家庭的想像,之所以會如此貧乏又扁平的原因。
我們,都是被教育成異性戀的;都被教育成只能想像一種伴侶關係;都被教育成只能有一種家庭想像。
我們之所以會懼怕多元成家,其實是因為我們的想像貧乏到不自知的程度。所以,我想邀請您,先不用決定支持或反對的理由,但我們可以一起想像 — 家,到底可以是什麼樣子?
今天是情人節,願天下有情人多元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