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書:羅毓嘉《棄子圍城》(寶瓶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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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年代只有愛是不夠的或者說,愛的定義可以稍微不同,例如憎恨,如果不是珍視之物倒也不必處處留心、造詞詆毀了。「愛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這句話我認為是由愛出發才能抵達的兩種極端境界,非愛不可;這種是矛盾的「情緒」。
就像羅毓嘉《棄子圍城》。這書前半本文風唯美,一斷句是詩,一長句則纏綿悱惻簡直是愛戀中人的獨白,用詞軟腴,哪怕內容涉及情慾認同及其在台灣的艱難處境,作者看見所願意看見的,兩個男人暫停於一道亮紅燈的斑馬線前,如交頸鵝般密語或執子之手,不過數十秒也是永恆了。「棄子」是個大哉問,白先勇的《孽子》寫的是個群體,羅毓嘉的書封明目地說「Siege of an Abandoned Child」,是個單數而非複數,或許是強調作者一人,但我更傾向是「棄」字本身帶有的邊緣質感,那是種宿命,被拋棄者、被阻隔於另一狀態時的孤寂心理;以此來看,「單數」有其必要。不論是「孽子」抑或「荒人」,甚至羅毓嘉的「棄子」將他們收進網羅裡,數量不及社會十分之一,況且還有堅持「斷開魂結、斷開鎖鏈」的聲音充斥,這「棄子」未免太難為!可也正是這難為,令羅毓嘉的散文韌性十足,是廚川白村力求藝術該有的「生之力」。
上半部是《樂園輿圖》的前傳,剝除gay(歡愉)後的gay(同志),少了點嘉年華,多了點人性味,本質不脫美文傳統。可下半部的「圍城」倒是烽火連天。《棄子圍城》從作者的十八歲寫起,至此說不上千瘡百孔,傷痕累累是躲不了的。羅毓嘉身兼文學創作與財經記者二職,同是直逼「真相」的行業,可行文模式大相逕庭。新聞有時效性,文學壽命長些,如何把「吃人的島嶼」發生的事件流傳後世呢?「圍城」展現了雜文匕首、投槍的功效,由華光社區、洪仲丘案、核四和死刑興廢等等,無一不談,無一不顯作者所思所想。
這便是我開頭說的那串話,什麼是愛。就我讀來《棄子圍城》是一本關於愛的書。然愛與恨本非一體兩面,恨也是一種極端的愛;光有愛是不夠的,攙和一點恨意才是真實的人生,這正是此書的獨特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