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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同志伴侶擬起訴政府要求完善同性婚姻法(圖)。(2014.01.26)

英國同志伴侶擬起訴政府要求完善同性婚姻法(圖)

同性伴侶邁克、保羅與他們的孩子

  中國網1月26日報導,據英國《衛報》網站24日消息,一對來自巴恩斯利的同性伴侶發現,在同性婚姻法頒布生效後,由於他們已經是民事伴侶關係,所以不能成為法定配偶。為此這對伴侶將採取法律手段起訴政府。

  由於過去幾年同性戀者不能結婚成為法律承認的配偶,邁克和保羅·阿特瓦爾-布萊斯(Michael and Paul Atwal-Brice)在2008年選擇成為對方的民事伴侶。

  他們計劃在新婚姻法生效之後成為第一對步入婚姻殿堂的同性配偶,為此他們精心準備了禮服和結婚蛋糕作為慶祝。

  然而當他們去領取結婚登記書時,卻被告知不可結婚,除非解除民事伴侶關係——事實上也就是先離婚。

  文化、媒體和體育部的女發言人承認,政府如今還沒有計劃如何將原有的民事伴侶關係轉化為婚姻關係。

  這是一個“不幸的反常現象”,一位來自同性戀權益團體的發言人說道,同時他們也一直在這個問題進行遊說。

  34歲的保羅和他29歲的伴侶邁克已經有了兩個七歲的兒子,他說:“我們因為是民事伴侶關係而處於不利地位​​。但是不應該有任何一對伴侶為了結婚而解除之前的關係。想要解除民事伴侶關係,你需要去法庭,同時必須擁有有力的原因。然而想要結婚這個理由卻並不能作為解除關係的理由,所以我們不得不找其他的假的理由解除關係。”

  能夠解除民事伴侶關係的理由中只有遺棄兩年,分居兩年(與被告商議同意),或者5年分居(不同意)。符合上述三個理由之一才可以生效。

  “對我們來說,這關係到公平問題,”保羅說,“但這並不僅僅涉及到了原則問題,如果我們被迫離婚,同時還有法律和實際的實施困難。比如,為了能夠解除關係,我們需要在這之前有很長一段時間不能親近彼此。”

  同時保羅還相信,還有更多的伴侶正不自覺地處在同樣的境遇中。

  如今,這對伴侶的律師艾爾文·米切爾(Irwin Mitchell)告訴記者,由於該法律的部分延遲實施,他們不得不在能結婚之前提前解除關係。

  艾爾文·米切爾寫信給文化部長瑪麗亞·米勒 (Maria Miller),警告她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好,將會有潛在的司法審查可能。

  艾爾文·米切爾認為,英國的平等和人權法有漏洞,而政府在創造平等的婚姻法律時並沒有充分考慮所有相關因素。

  專業家庭律師佐伊·朗德(Zoe Round)表示:“我們的客戶一直都在期盼能夠有立法支持他們的關係,但是現在,在最後一步,我們卻發現這個過程卻似乎並沒有被考慮到。”

  一位女發言人表示,政府正在努力確保每對同性伴侶都能從民事伴侶關係發展為婚姻關係,這個轉換預計將在2014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