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3 14:27:43→☆ 魅格格 ★←

【壹週刊-第1241期】2013.12.18 - 請把女友帶回家。

問到伍志榮日後會否參與同志平權運動,他說要考慮,女兒卻說他肯企出來已幫了大忙。

 

請把女友帶回家

伍志榮,六十歲。
一年前,現已廿二歲的女兒出櫃。
年來,他為了女兒去看同志電影、與同志遊行,還向家人講解同性戀。
「沒理由因她的選擇而不愛她。」他如是說。

 

我是退休公務員,家住太古城。當年生下大兒子後,我覺得四人家庭才圓滿,想要個女兒。九年後,追到個女,太太每天幫她打扮,穿漂亮的裙子、束辮子。
女兒不喜歡穿裙子,把辮子束得很「肉酸」。她在女校嘉諾撒聖心讀小學,因「男仔頭」被同學取笑是「 gay」,回家悶悶不樂。當時我沒想過她的性向,只每晚和她聊天,教她做人要正面,踩到一坨大便,總好過踩到幾坨。等她睡着,我便開盞枱頭燈,在手冊上寫鼓勵說話,寫滿了就加紙,繼續寫。
升中以後,她打扮愈來愈像男生,舉止粗魯,在家「戙起腳」坐沙發。太太問我:「個女咁樣,會唔會係鍾意女仔?」我說:「女大十八變。」有時女兒說起同性戀的新聞,我只答句「係呀」,其實在迴避。兒子比我更傳統,他是專上學院老師,曾說這種性傾向的人「好核突」。

伍志榮笑言女兒伍詠欣自懂性後不肯穿裙。圖為女兒兩歲時他們到鯉魚門公園遊玩的照片。

 

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傳聞是世界末日,女兒乘勢表白性向,聽完,我和太太沒說什麼,女兒驚訝:「吓?你哋無嘢問?」我們有心理準備,很平靜,但有點失落,為什麼一個傳統家庭,會生出這個女兒?兒子知道後,怕她冇婚結、冇仔生,叫她想清楚。事後我對兒子說,這只是選擇,就像他選女朋友一樣,勸他不要因此傷家人感情。他現在仍覺得這種傾向不自然,但起碼支持立法反歧視。
我不希望她走這條路,怕難走。這一年來,她常給我看有關同性戀的小冊子,陪我看《為巴比祈禱》等同志電影。她還邀請我一起參加同志遊行,讓我見見她的同志朋友,他們都是一般人,不少女生穿得很女性化,行為舉止也正常。原來性取向像選擇工作,你喜歡當記者,他喜歡做行政,就是這麼簡單。

以前她不和我聊感情問題,她出櫃後,我們多了聊天,現在我知道她喜歡成熟、高貴的女性,希望她遲一點會帶女朋友回家。我有時會想,為何自己不在她讀中學時就多了解她,陪她走?如果我早一點知道,或者她不用「收收埋埋」,會開心一點。
女兒現在是同志平權組織「大愛同盟」的職員,負責策劃活動和出版刊物,公司人少,她要「一腳踢」。雖然這個選擇非主流,但總好過我,即使不喜歡做行政工作,為了穩定,幫政府打足一世工。

由你開講
一切好人好事,壞人壞事,先吐為快。
你敢坦白,我敢講。
電郵: voice@nextmedia.com

撰文:陳政嫺
攝影:鄭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