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2 12:11:39→☆ 魅格格 ★←

印度最高法院恢復“同性戀刑罰”(組圖)。(2013.12.12)

印度最高法院恢復“同性戀刑罰”(組圖)

12月11日,同誌群體在加爾各答示威,臉上寫著“愛無罪”

  BBC中文網12月11日報導,印度最高法院判決,維持同性性行為是犯罪的一條法律

  德里高等法院在2009年做出一項指標性判決,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

  但是印度最高法院最新的宣判推翻了德里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同性戀除罪化應該由議會立法來決定。

  印度政府表示,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但沒有表明政府是否有計劃修改法律。

  印度最高法院最新的判決對同性戀活動人士是一大打擊。

印度最高法院恢復“同性戀刑罰”(組圖)

12月11日,印度同志人權支持者抗議最高法院裁決

  “反自然常態”

  已經有153年曆史的第377條法律,同性戀是“違反自然常態”的犯罪行為,可以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在2009年同性戀除罪化判決之後,多個政治、社會和宗教團體向最高法院請願,要求推翻判決。

  特派記者表示,雖然印度當局很少以同性戀禁令來起訴任何人,但同性戀者卻經常被警察騷擾。

  而且印度社會非常保守,同性戀被視為是禁忌,多數人認為同性戀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