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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看台灣多元成家。(2013.12.07)

從美國看台灣多元成家

張馨方(美國南加州大學諮商心理系博士、加州執照臨床心理醫生)

 我是在加州執業的心理醫生,也是兩個孩子的媽媽。看到台灣因為同性婚姻及多元家庭議題的討論,我想分享在美國工作與生活經驗,對多元成家所衍生的親子教育問題提供不同的思考角度。

  反對同性婚姻者的預設立場之一,是同志家長教養的小孩,會比較「不幸福」或是產生性行為的「偏差」。事實上,這些疑慮,在美國心理學界都已經有過繁複的研究,美國心理學會的官網上更可以輕易地得到詳細的資料。首先,就像大部份的同志都是出生在傳統的兩性婚姻家庭中,小孩的愛戀性別傾向並不取決於家長的傾向;孩子的身心發展好不好,主要取決於家長關愛的程度,及是否成長在一個讓他們覺得受到接納的環境,和家長的性別愛戀傾向無關。

  由於同志家長在成長過程中,常要隨時擔心或應付被排擠岐視,要撫平「我的存在不被接受」的傷痛。所以,當他們找到終身伴侶時,多半已學會如何不再因社會上的各項阻力而遭受太大的打擊。相對之下,他們也提供小孩一個比較開放的學習空間,不會用自己的價值觀壓迫小孩遵從。

  舉例來說,我在博士班實習時的一位督導,她藉由人工受精,生了兩個小孩。捐贈精子的是位男同志,也是她的好朋友,說好將與她及她的伴侶一起撫養小孩,所以兩個小孩有一個爸爸兩個媽媽。而三個大人分擔照顧兩個小孩,生活各方面的壓力也比傳統夫妻小得多。另一對男同志朋友,則是藉由人工受精後(匿名的捐卵者),請代母懷孕生下小孩,但是代母並不參與小孩的教養。這個小孩從小的認知,就是她有一個 PAPA,一個DADDY,從來也沒有因為沒有媽媽是缺陷,關鍵在於孩子不缺成長的關愛。

  其實加州到今年,才把同性婚姻合法化,所以我一直覺得前述幾個小孩很得天獨厚,因為他們的同性家長在教育及經濟上都有一定的水準,感情也很穩定,才能克服一些法令上的缺陷,以「未婚同居」的狀況,提供小孩一個溫暖的家。否則,同居的同志伴侶在無法取得合法婚姻的狀況下,他們生養的小孩的權益也相對沒有保障。

  加州有很多尊重多元的學校,我小孩上的托兒所,在家長欄的資料上,他們問的是「家長一」與「家長二」 (而不是預設父與母);也會問小孩是和誰住一起,誰有主要監護權或是雙方都有監護權等等。孩子的同學裡,有很多是兩個媽媽或兩個爸爸,這些小學童從小見識到各種不同形態的家庭,大家不足為奇互相尊重,就沒有所謂「容忍」不同的問題,也自然學會接納及欣賞個體的不同。

  習慣傳統婚姻思維的人,因為無法想像同性婚姻的架構,道德觀受到了威脅,所以希望藉由法令,來緩和自身的恐懼。在治療焦慮症的個案時,我常告訴患者"Fear"is "False Evidence Appears Real"(恐懼是來自把錯誤的證據當作真的),而克服焦慮及恐懼的不二法門,就是開放心胸的去面對造成恐懼的人事物。把自己放在對方的立場,如果是對方,希望自己怎麼被對待?用「仁愛」 及「同理心」的角度去看待同志爭取平權的需要,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孩子的身心發展好不好,取決於家長關愛程度。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