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3 13:19:00→☆ 魅格格 ★←
朱學恒:遵守教義割包皮。(2013.12.03)
朱學恒:遵守教義割包皮
這幾周有個事件鬧得轟轟烈烈,那就是反「別人」的同志成家和反「別人的」多元成家系列抗議活動。當然裡面有很多奇妙的事情像是抗議示威現場穿納粹軍裝或是人數灑豆成兵灌水成數十萬人就不提了。這邊提的是,由於我看到那麼多人上街用教義歧視別人還不敢揭露自己的宗教背景,所以感到非常害怕,想要知道如果台灣立法都要遵守此教經典中的教義,我們到底應該如何過活呢? 聖經和合本創世紀17:14:「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首先是應該要立法通過,不割包皮的中華民國男性應該加以「剪除」!因此出生那一天每名中華民國男性都必須進行割包皮手術,而法律通過後,那些已出生男性都必須要檢查老二,確認是否守法符合家庭價值有割包皮。這點可創造泌尿科醫師業績以及遵守教義。 創世紀38:「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時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俄南所做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勞工權益就圓滿了
這一段比較複雜了,法律不知道怎麼立。也就是弟弟要幫死掉的哥哥跟大嫂性交以便生小孩,如果體外射精就得死!由於這段看來跟所謂大中華文化的傳統家庭價值觀相去太遠,可能要請監察院洗腳王院長出來解釋如何立法。 民數記第十五章:「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這段很簡單了,由勞委會提案立法,所有周日加班者,皆該處以石頭打死之刑,而逼迫加班的老闆也處以相同之刑,這樣台灣的勞工權益就圓滿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