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4 16:26:25→☆ 魅格格 ★←

馮光遠:金馬50 支持多元成家。(2013.11.22)

 

馮光遠:金馬50 支持多元成家

馮光遠

在臉書上,這兩天瘋傳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的一則貼文:

「這位老師,你有你的宗教自由。但在你教的公民課堂上,發教會反對同性婚姻的傳單,規定孩子要貼在聯絡簿上帶回家,這可就不是言論自由,也不是教育了。當我的孩子表達不贊同時,竟然會被老師説成:民進黨的孩子,怪不得會這樣!這位教公民的老師,我要來找你了。」

事情是這樣的:段家小妹,現就讀台北某國中,這兩天上公民課的時候,她的公民老師,一個有他自己宗教信仰的人,要同學把他在課堂發的反對同性婚姻的宣傳單帶回家給家裡大人過目,段家小妹因為有自己的價值觀,不贊成老師的這個作法,就在課堂把教會的宣傳單撕掉了,結果鬧出風波。

這是這一陣子由某些宗教人士主導、吵的沸沸揚揚的反對「多元成家」立法風波中最新的一則,仔細看了這些宗教人士的論點,不禁搖頭,台灣如果要和世界其他文明國家並列,要在亞洲成為對同性戀最寬容講理的國家,大家還有一段路要走,很多人必須站出來,不能再讓瓦釜雷鳴了。

同性戀是由基因造成的,不是後天學習的,這個論點與事實,早在1973年12月15日便由美國的「精神病學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公布,該會並且把「同性戀」從「精神不正常」的章節裡刪除,否定了這種看法。1975年一月「美國心理醫生協會」也公開發表聲明支持此決定,並呼籲各級政府保障同性戀者的權益,社會大眾不要歧視同性戀。

想不到,快四十年了,台灣還有一群人,打著宗教的旗幟,反對同性戀(或雙性戀或跨性戀)的權益,只因為這些人的行為不符合宗教人士的教義。其實,台灣是一個非常清楚的政教分離的國家,先撇下同性戀這個議題,如果任何宗教都想把各自的教義列入法律,台灣豈不大亂?國人得吃素?國人不得吃豬肉?國人不准離婚?甚至,男嬰必須割包皮?可見,用宗教的理由干政,真的挺離譜的。

在華人的世界裡,同性戀有很長一段時間因為被污名化,逼得許多同性戀必須用婚姻來掩飾他們的性傾向,我跟李安合作的《喜宴》,談的就是這個。所幸,這些年因為台灣資訊的普及、許多人捍衛人權議題,再加上台灣人民天生就是比較善良、包容,讓同性戀污名化的現象逐漸遠去,越來越多的同性戀者挺身而出,越來越多正直的異性戀者也願意站在他(她)們的同志親人、朋友、同事身邊,替他們爭取諸如婚姻權之類的權益與幸福。

是的,站出來。根據統計,人口裡頭,有將近5%至10%的人是同志,也就是說,每個人的家族、班上、辦公室,每一個捷運車廂,每一個你去用餐的餐館,每個電影院,都有許多同志與你呼吸同樣的空氣,享受同樣的服務,執行同樣的任務……他們的性取向為何,不是別人的事,就好像那些也是由基因決定的左撇子們,他們與佔人口大多數的右撇子就是「不一樣」,可是,我們有權力去要求他們改用大多數人習慣使用的右手嗎?別鬧了。但是別忘了,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左撇子小朋友硬是被無知的父母打成右撇子,因為父母們不希望他們的子女「與眾不同」。

其實,很多人,尤其是名人,都站出來挺多元婚姻了,阿妹站出來了,張懸也挺身而出,陳綺貞、陳珊妮、梁詠琪、劉若英、藍心湄、黃耀明、羅志祥、蔡康永、鄭有傑、陶子、蔡依林、蔡健雅……,都站出來了。這些人有他(她)們今天的成就,我相信絕對不只是有才氣而已,這些人受歡迎,我相信因為他(她)們有著最起碼的公道心、正義感。

因此,我在這裡鄭重呼籲,明天參加「金馬50」的諸多影劇圈的來賓,如果你(妳)們上台領獎,是不是能夠公開表態,支持「自由戀愛,多元成家」,支持同性戀平權運動,支持台灣早日成為一個在人權議題上讓其他華人社會欽羨的國家。

【編按】
最即時的新聞、最銳利的評論,都在《蘋果日報》即時新聞。《蘋果日報》即時新聞開闢名家專欄,每週刊出日期如下:
星期一:黃國昌、王丹
星期二:南方朔、楊照
星期三:漂浪島嶼、賴士葆
星期四:膝關節、楊志良
星期五:馮光遠、丁允恭
星期六:羅文嘉、柯一正
星期日:彭明輝、劉寶傑
(作者群陸續增加中)

第10屆台灣同志大遊行。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