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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華裔媽媽:孩子眼中的同性戀(圖)。(2013.11.23)

荷蘭華裔媽媽:孩子眼中的同性戀(圖)

  文:龍媽媽

  兒子第一次聽說同性戀是在四歲上小學的第一個學期內。荷蘭孩子四歲上小學,其實也就是其他國家的學前班,只不過公立教育提前到四歲開始而已。四歲的小學生對戀愛沒有概念,只對婚姻有概念。在他們眼中,婚姻是互相喜愛的最高形式。因此,為了表達對其他孩子的認同和喜歡,他們常以“你跟我結婚”、“我跟你結婚”來表示。當然,他們也懂得男女才能結婚,因為爸爸媽媽就是這樣的。然而,有一天一個小女生的一句話卻顛覆了大家的“婚姻觀”。

  同性婚姻

  這個來自英國四歲的金發小女生硬要和她最要好的女伴結婚,別人笑她無知,她理直氣壯地說:“我爸爸說的,男的跟男的,女的跟女的也能結婚! ”這句“我爸爸說的”把其他孩子都說懵了:一個大人怎麼也可以如此無知呢?

  於是,全班20個孩子,19個回家問家長,男的跟男的,女的跟女的可不可以結婚?這讓許多父母傷透了腦筋,怎樣才能跟孩子解釋同性婚姻呢?要不要解釋?大家暗中紛紛埋怨女孩的父親:都是他攪渾了水,讓別人的日子那麼難過!一周後,班上爭論聲不斷:“我媽媽說可以的!”、“我爸爸說不可以!”我和丈夫則對孩子說:“這要看在哪兒結婚了。在荷蘭可以,在美國有的地方可以,有的地方不可以,在中國不可以。”(我們的孩子是生長在荷蘭的中美兒童。)

  “同性戀!”

  到了三年級(六歲),同性能不能結婚再也不是爭論的問題了,大部分孩子都知道荷蘭有種人叫同性戀,他們可以像其他人一樣生活在一起,還可以領養小孩。然而,六歲的孩子不明白同性戀的性涵義,在他們眼裡同性戀就是男生跟男生好,女生跟女生好。

  或許敏感的孩子看到了同性戀屬於少數弱勢群體,因而不知從何時​​起,“同性戀”這個詞在他們的語彙中帶上了貶義的色彩。這個年紀的男孩願意跟男孩玩,可一旦遇到愛纏人惹人厭的男生,其他男生卻會跳上來奚落他:“同性戀!同性戀!”(女生不知道怎樣。)

  一次我聽到兒子對著一個跟屁蟲小男生大叫:“你是同性戀!你不要老跟著我好不好!”面容裡滿是鄙夷。我嚇壞了,連忙把孩子拉到一邊問:“你怎麼能這樣跟他說話?”孩子卻氣憤地答:“他就是同性戀嘛。”

  好人壞人

  教育孩子如何尊重同性戀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當我們與孩子傾談的時候,他的第一個問題便是:“同性戀倒底是好人還是壞人?”孩子的世界是二元相對的。於是,我們用孩子的語言來回答他:“好人。”孩子迷惑了。我們跟他解釋,這個世界上有十​​分之一的人生來就喜歡同性,就像有的人生來喜歡吃蘋果,有的生來喜歡吃香蕉一樣。他們是無害的,只要他們不侵犯你,你就應該尊重他們。“而且不要指責同性戀,這樣對他們很不尊敬,也會給你帶來麻煩的,”我們告訴他。“什麼樣的麻煩?”兒子問。“如果你是好人,被別人說成壞人,你也會生氣的是不是?”

  既然談到了同性戀是好人還是壞人,我們決定也跟孩子說一下(同性)戀童癖。“不過有種特殊的同性戀你要注意了,他們專門喜歡小男孩,會用各種方法把你騙到他家或人少的地方去。這種是壞人,你千萬不能跟他們走。”孩子很老成地說,他知道,他從來不跟陌生人說話。“可疑的熟人也不行!”我們強調。丈夫花了很多時間來教導他如何辨別可疑人物,一旦遇到可疑人物該怎麼辦,以及最基本的自我防衛術。六歲的孩子無法理解戀童癖的行為,讓他恐懼的是壞人會將他綁架,將他帶到一個見不到父母的地方。也好,就讓潛在動物恐懼令他長個心眼。這個世道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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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蘭華裔媽媽:孩子眼中的同性戀(圖)